十八里店飛毛腿(1)《塵封檔案》

1.三百八十起強姦案,均出自一個人……

“飛毛腿”案第一起,發生在1972年夏天。當時報到革委會,情況是有一案犯蒙面裸體夜入十八里店一農村民宅,強姦了一個帶孩子的年輕媳婦。受害人半夜驚起,連案犯的身高體態都說不清。

不久,就發生了第二起,這次地點在靠近今天朝陽區邊緣瑪鋼廠收費站,也是農村,案情幾乎相同,唯一區別是案犯自稱“老流氓”。此後,這樣的案子接連發生,都是強姦,順便盜竊,作案範圍以朝陽區雙橋為中心,方圓大約10裡,最遠的到通縣,順義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稱“老流氓”。面對一系列惡性案件,當地治安部門束手無策,引發了極大震動,“老流氓”的稱呼也不脛而走。

案子很快驚動了當時首都的一把手吳德同志。

有人說文革時候治安好,其實中國的老百姓老實,我們的治安一向不錯,不是文革開始,治安變好。文革叫動亂那可不是白叫的。

文革是個複雜的問題,在這兒咱們就不討論了,咱們說這案子。

因為治安一直不錯,吳德聽彙報,知道自己轄區竟然還有如此無法無天的人物,大為吃驚。吃驚之後就是嚴加部署,要求務必將其捉拿歸案。

吳德是在冀東軍區當過政委的,指揮部隊習慣了千軍萬馬,抓“老流氓”一出動就是三百工人民兵。

擱現在,要在雙橋這麼幹,吳德同志自己可能就進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動用三百名武裝力量絕對是個大事兒。九十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長碰上一起硬茬的案子,出動了九十九名防暴隊員(一共一百個,他留了一個看家)下手。這九十九名身穿防彈背心的防暴隊員手持微衝,訓練有素,沿著長安街風馳電掣而去。任務倒是給他們完成了,局長同志的檢查也開始寫了。寫了無數次都不能過關,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算深刻呢?

最後擔任審查的老大總算看在同行份兒上給了局長同志一個底:“九十九個實槍核彈的防暴隊員,中南海都能讓你衝進去了,你自己想想這是什麼性質的問題?!”

有這個底,局長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漏子。

後來碰上這位局長同志,老薩實在忍不住,問了一個很敏感的問題:“您那九十九個防暴隊員,要是真的衝中南海,能衝進去嗎?”

局長大人屬於那種很實誠的人,嘿嘿一笑,說:“衝,大概是衝得進去的,能不能出得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文革的時候,對武裝力量一樣看得嚴。不過,抓“老流氓”的時候,雙橋還算是北京遠郊的地方呢,所以吳主任還能打打擦邊球,過一把打戰役的癮。

抓“老流氓”出動三百民兵面子實在是夠大的,要知道,國民黨空中高手葉常棣少校被擊中跳傘,抓他才出動了五十呢。

在談“老流氓”這個案子的時候,我曾經問過老孫。說這個案子遲遲不能破獲,是不是和當時公檢法被砸爛,治安案件的偵破不正常有關?

老孫說這個倒是關係不大,因為當時投入了大量的力量來想抓他的。這種投入不亞於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孫的看法有一定道理,當時下面是亂成一團,但較高層次還有一批骨幹頂著,一旦出事,而且上邊想解決,還是有專門的力量來解決問題的。比如,這案子後來交給一處,那就是上邊下了決心,集中警力辦案的情況,至於抓不著……抓不著這個話怎麼說呢?反正你不能說不怪我們太無能,實在是那誰太狡猾什麼的吧……

問題是,出動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聲勢不小,但抓“老流氓”畢竟不是攻山頭,李雲龍的招兒,似乎有些文不對題啊。

可老孫對吳德主任這一招評價一點兒也不低。所謂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對了迫擊炮也能把鬼子飛機打下來。吳主任的招兒破案固然不正規,但和他的身分很符合,人家是游擊隊出身的,打這種人民戰爭有經驗。

老孫說你可別小看游擊隊出來的,我們13處8科,專門處理跨國案件的,第一任科長張黎明,原來就是房山游擊隊的隊長阿。

不知道吳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隊的法兒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幾個被認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點設防。這一設伏還真準,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網。

2.公安幹警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說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幹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選擇設伏地點出色,應該說,對“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兒作案,當時的推測是很準確的。此時的“老流氓”還沒有後來那麼狡猾,工人民兵設伏的幾個點,其中一個,他當晚就去作案了。說他撞網就是這麼回事兒。後來警察再設伏,這小子可就沒有這麼痛快來的了。

惋惜,是民兵畢竟沒有受過公安訓練,抓捕失敗。用現在電子遊戲的說法形容,這等於給對方增加經驗值呢。幹警對案犯,如同獵人對野獸,這屬於天敵。問題是如果你老給他送經驗值,那野獸久練成精,變成《西遊記》裡頭那種怪物,人會的他都會,人不會的他也會,那獵人可就麻煩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設伏,但是中間出了一點問題。因為指揮行動的是軍人出身,注重保密觀念,所以第一設伏人員不進村,在村外設伏,第二,設伏的村子裡,只通知到村幹部,一般老百姓並不知道民兵要在他們村兒抓“老流氓”(此後設伏,都通知到每個村民)。

結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黃昏進村,民兵還沒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裡,彷彿給他站崗,直到他作案完畢,跑了,受害人驚魂甫定,喊叫起來,民兵們才恍然大悟村子裡出事兒了。

不過,到底是準軍事部隊,發現出事兒了,民兵們馬上打開手電筒,點亮火把,在村子四周開始追擊搜捕。指揮部也立即調動其他幾個村設伏的民兵跑步向該村前進,封鎖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從他作案完畢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幾分鐘的時間,“老流氓”能跑多遠呢?民兵們在周圍的田野中開始拉網搜索。黑夜中,不斷有人發現目標,但儘管調動人員圍追堵截,始終沒有抓到。外面抓得熱火朝天,指揮部裡的人員卻漸漸皺起了眉,只見代表犯人的小旗一會兒插在村東,一會兒插在村西,一會兒在村南,一會兒在村北,一會兒過了河,一會兒又回到村邊,範圍不斷擴大,甚至有同時在兩三處發現目標的。

聽到這個敘述,我的感覺是足球場上同時出現了三四個範巴斯滕,個個走位飄忽。

指揮部明顯感到已經對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難有收穫。

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無所獲。負責行動的指揮員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氣:只見這個小村子四面阡陌縱橫,一馬平川,連個碾盤之類的藏身之處都沒有,就這麼個地方,幾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說即便一隻兔子也給搜出來了,可“老流氓”愣是蹤影皆無。

指揮部得出結論,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圍之前,已經從拉網的縫隙中逃脫,或是在夜間和民兵接觸後每次都跑過了圍追堵截,最終突圍而去。

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敗之餘指揮員深感沮喪。

萬般無奈民兵們只好向上報告抓捕失敗,惱火的上級這才想到破案畢竟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

13處被委以重任。民兵撤離兩個小時之後,13處組長常佔魁帶幾名偵察員,乘一輛拉嘎69吉普車趕到了案發現場。

從這個情況來看,我推測13處早已經在注視這個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兇殺,強姦,爆炸這類大案,都是13處的),並悄悄做了準備。只是上級不發話,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們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極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

或許,也有想來一個專業的“閃電戰”,給公檢法系統爭口氣的意思。

別說,專業人員就是不一樣,到達現場僅僅幾分鐘,13處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蹤。

他怎麼跑出民兵們的包圍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沒跑。

受害人房後有幾堆秫秸杆,偵察員們很快在那裡發現了案犯曾經隱匿過的痕跡。

“飛毛腿”被捕後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畢剛離開現場,受害人就叫起來,周圍立刻人聲鼎沸,自己根本就沒法跑。沒法跑的情況下,此人回頭就撞進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稈堆,在裡面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醒來,看看周圍已經無人,還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趕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辦案經驗,沒有搜索現場,只是向外拉網追趕,出現了“燈下黑”的問題。令人扼腕的是,根據對案犯留下的排洩物內部溫度進行測定,此人直到偵察員到達之前一個多小時,還藏在秸稈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於民兵在夜間發現和追蹤的目標,也基本弄清:指揮部當時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趕來支援,不相統屬的大量人員集中於同一塊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現把“友軍”當成目標的情況。這種誤會引發的人員調動又造成新的誤會。人多反而增加混亂,這就是世界各國古代軍隊的優秀統帥,在組織夜戰時都十分謹慎的原因。民兵們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對當日情況形成報告後,這個案子正式交給13處進行偵破。

當時13處業務很強,不久就總結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點:

從發案情況來看,“老流氓”作案的區域主要集中於當地農村地區。當地農村的住宅大多為單獨院落,彼此之間略有距離,案犯作案時有較大的空間。偵察員們還發現,當地住宅的一種建築特點,給案犯提供了方便。當地習俗,房屋的窗戶上半部糊紙,下半部為玻璃,沒有掛窗簾和鎖門的習慣。因此,案犯很容易踩點和觀察目標的活動,確認其家中有無男子。

當地雖然是農村,但男性青壯年大多在京郊工廠,如朝陽焦化廠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婦孺。案犯襲擊的,主要是帶孩子的單身少婦。當地人一般都住東屋,案犯從西邊無人居住的房間撥開窗戶進去,到灶間脫衣服,只用黑紗蒙面,進入女性住屋實施犯罪。作案時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說“我是老流氓,讓我玩會兒,不然我殺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頗為瘋狂,有受害人一連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況(據說當時有位參與偵破的痕跡專家稱其有“返祖現象”)。作案結束後,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後逃離。

有時,也襲擊單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盜竊財物。

然而,警察們也發現這個案子頗有令人撓頭之處,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時間間隔毫無規律可言。有的時候,警方集中警力進行偵破的時候,他頂風作案,有的時候,卻又長久沉寂。這和有的慣犯一段時間不作案就會難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後滿足而較長時間不去犯罪的情況完全不同。

這孫子作案怎麼一點規律也沒有啊?偵破經驗豐富的13處老手們,對此也感到茫然。

這個古怪的規律直到案犯被抓捕歸案,才算弄清。

原來,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謂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諧,但並不是每個有這種問題的男人都會弄到要出門作案的地步。關鍵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後,就會變得十分衝動。而他衝動的方式並不是滿院子舉著菜刀亂轉,而是出去作案。

於是,就會發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氣怒未消,又吵起來,結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這樣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誘因居然是這個,警察們估計要上吊的心都有。對苦苦搜尋其作案規律的警察來說,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小子在挑釁專政機關。

其實,他倒還真沒這個意思,只是夫妻打架這種事兒,哪有規律可言!

事實上,辦案中警方確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監視過,曾親眼目睹他們兩口子打架。但是誰會想到兩口子為了襪子沒洗乾淨這樣的事兒吵架,會引發一起強姦案呢?!

說起來,既然已經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麼還沒能把他抓起來呢?實際上警方曾經非常靠近案犯了,但從邏輯上的不合理之處,又使警方一直沒有走出最後一步。這和他給警方產生的誤導有關。

首先要說明一點,在警方進行偵破過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單的人遠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斷排除,不斷尋找新的嫌疑人,總的方向是試圖逐步縮小嫌疑對象範圍。

這個過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圍了。

當時“老流氓”作案,有一個特點是經常順手盜竊。但是,當時的農民頗為貧困,在今天的賊看來,並沒有什麼貴重得值得一偷的東西。“老流氓”盜竊屬於不管不顧,有什麼偷什麼的類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後把人家一口袋七十斤大米偷走了。

因為已經確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所以,扛著七十斤大米能走多遠,警方分析了一下,畫了個三公里的圈,認為這個圈裡面的嫌疑人顯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這個案犯的家,是在案發現場十幾裡外,也就是說距離超過五公里。誰會揹著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呢?那還不得累死?開句玩笑說,扛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費這個勁還不夠車票錢呢。

偏偏此人就是這麼幹的!

一是體力,一是思維,此人都很是與眾不同。

這樣,雖然沒把他從嫌疑名單上排除,可是也沒有把疑點向他身上聚焦(還有一個原因,後面也會講到)。

“老流氓”的思維與眾不同,這一點讓警方萬分頭痛。

比如,13處接手案件之後,曾提醒當地居民做好自我防範。但是,幾個月下來此人卻一直沒有作案(這段時間他家庭和睦,沒有吵架)。老百姓畢竟不是軍隊,還要過日子生活,略一放鬆,他又來了……

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隨即趕到,調查案情,查看線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裡。

不料警察剛走沒兩天,他又來到了上次作案的這個村子,襲擊的還是同一個受害人。

警察們再來,這次分析,感覺這小子膽子太大了,竟然敢於回頭,所以,必須對以前受害的人員加強保護。

的確,強姦案敢吃回頭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

結果,警察們還在忙著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時候,又有報案的來了。還是同一個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這件事把警察們氣得暴跳如雷。我們剛走啊,他還敢去第三回?!

這也讓警察們對受害者感到極大的歉意,真有一種老百姓養你是幹什麼吃的的慨嘆。

難怪警察們認為他是在挑釁專政機關。

就在這時候,發生了一起特別的案件。某村一個婦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襲擊,但是在他進門的一瞬間,這個女的發覺驚起,並果斷把門推上頂死,結果“老流氓”作案未成。

這也是警方記載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當即上門調查。這個婦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與其它鄰居間隔較遠,丈夫上夜班,罪犯從房屋一側撥窗而入,在堂屋鄉下常用的大灶旁脫了衣服,而後試圖進入臥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擋在門外之後,他試圖從窗戶進入,再次被擋住,於是站在窗外,用言語調戲,並聲稱這次不成,自己還要再來。

儘管是當婦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嚇到幾乎精神崩潰。

調查完之後,警察們開了一個會。會上有人提出一個看法,認為“老流氓”說還要來,並不是說說而已,他很可能真的會再來。

考慮到案犯猖狂的作案習慣,這個看法受到了常佔魁組長的支持。於是,警察們決定,就在這個婦女主任家裡設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滸傳》有一節小霸王大鬧桃花莊,山大王周通要強娶桃花莊老莊主的女兒,花和尚魯智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結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裡面的魯智深痛打一頓,幾乎喪命。

這次,公安幹警們準備當一次魯智深。

問題是,那個婦女主任已經被嚇到幾乎崩潰,無論如何不肯在這裡再呆下去,一個勁兒要回孃家,更不要說配合破案了。

但是,從以前的作案規律看,案犯作案前,對目標周圍的情況都要進行仔細的觀察,直到確認安全才出手。假如沒有目標,設伏根本就沒有意義。

常佔魁有的是辦法,他讓一名相貌清秀的偵察員冒充這個婦女主任。這個偵察員穿上和那個婦女主任相同的服裝,預先藏在村外的樹林裡。婦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來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掉包。這名偵察員甚是機警,裝得天衣無縫。事後審問”老流氓“時,他表示當天幾次窺視,都沒有看出破綻。

深夜,這個村莊都已經進入睡夢之中,婦女主任家也熄了燈,看來一切如常。實際上,那名偵察員就提著槍等候在屋中,而常佔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個角落埋伏了下來。

就在午夜剛過的時候,老偵察員常佔魁憑藉一雙夜眼忽然發現,村外一個土坡的後面,慢慢地冒出一個人來,藉著地形地物開始向村邊移動……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發生了接觸。

依靠長期從事偵破工作的經驗,常組長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這是因為,在警察眼裡,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為舉止之不同,就像我們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樣明顯簡單(當然現在有時候也不那麼好說)。當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隊到剛建市的深圳介紹經驗,為了說明問題老王來了個實戰表演。深圳警方跟隨老王到車站抓賊,過程和從水桶裡撈魚一樣,有當地警察驚呼就跟那賊是他養的似的:當時那裡養二奶成風,故此警察有此感嘆。

老王一句話道破天機:車來了,別人都看車,就他看人,他不是賊,誰是賊啊?

這就是所謂“掛相”。

從黑影隱秘的行動來看,此人符合警察對罪犯行為模式的推測。

那麼……是上去抓呢?還是等他進屋作案抓現行呢?

這個不用警察來回答,估計誰都能答得出來:且不說他這個位置還離警方太遠,作套就是讓他鑽的,魯智深可沒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進來的道理。

那時候通訊條件不比現在,但早已經按照預定計劃進入陣位的警察都已經做好了出擊準備。

那個黑影且藏且進,離村子越來越近,在村外的一座穀草垛後面停了下來,顯然是在進行最後一次觀察。

觀察的結果,看來讓他十分滿意,這個黑影躍出穀草垛,開始直奔婦女主任家而來。

只要在有一兩分鐘,就可以收網了!但是,就在此時,一個意外的情況發生了:

那個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婦女主任家一會兒,好像在琢磨什麼。

常佔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覺告訴他,一定有什麼事情不對了。

說時遲那時快,只見那個黑影忽然掉頭,飛奔而去。

常佔魁立即發出行動信號,警察們打開手電,一邊呼喝一邊開始追擊。

“肯定抓不到了。”參加過此案偵破的警員回憶,“距離太遠,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輕煙似的,而且周圍還有霧。”

果然,追蹤一個小時,那個黑影還是悄然地消失在了周圍的田野中。

氣急敗壞的常佔魁回頭下令嚴查,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是什麼驚動了那小子。

檢查的結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婦女主任的偵察員暴露了目標。

這位偵察員擒拿技術好,扮相好,裝什麼像什麼,曾經在多起案件的偵破中發揮重大作用,在隊裡可算一寶,這次埋伏也一直中規中矩。但是,他有個要命的毛病使整個埋伏功虧一簣:

這個相貌清秀的偵查員在煙癮問題上卻極為“爺們”。所以,在屋內蹲守到半夜,實在扛不住煙癮的偵察員終於抱著僥倖心理抽出一根菸,悄悄地吸了兩口。而那個案犯,恰好在此時摸了過來。

發現有人在屋裡抽菸,這個案犯當時就覺得不對。那年頭當地女的吸菸極少,婦女主任平時也不抽菸:那,這屋裡怎麼出來菸頭的火光了?

不對,是警察!

想到這一點,他掉頭就跑,仗著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鈞一髮之際逃了出去。

因為吸菸暴露目標的偵察員因“嚴重違紀”受到處分。

受到處分其實還是幸運的,因為案子的發展很快就讓警方產生了一個印象:我們內部有鬼!

這是因為,除了這次設伏,此人再沒有鑽過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偵專家算定他會去的作案地點,他從來不去,可是也曾發生過周圍幾個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個沒埋伏的村子作案這等事情。警察在甲村設伏,他偏不去甲村,卻在甲村旁邊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剛剛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這種事,也曾發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總是能未卜先知。

1974年,在公安部門越來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時,“老流氓”的作案竟然達到了高峰!

我國公安系統沒有迷信狐仙鬼怪的習慣,唯一的解釋就是出了內鬼。

這下子,無論是公安人員相互之間,還是和當地協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員之間,都產生了若有若無的隔閡和警惕。也曾有內部人員被不點名地監視過。都是老手,時間稍長,這種監視很難逃過對方的眼睛。

一句話,影響團結。

一邊偵破,一邊自己也成了嫌疑犯,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

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聯繫他的職業警方才恍然大悟。

無奈之下,警方採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驗雙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1996年,馮鞏有部電影叫做《埋伏》,說的就是蹲守的事情。

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幹警在十八里店周圍佈設數十個不斷變換的蹲守點,以大海撈針的方式,繼續艱難的偵破。

實際上,採取蹲守行動的時候,有一種說法是負責偵破此案的警方人員,在偵查“內鬼”的時候有了一個奇怪的想法:“人民群眾”在隨時給嫌疑犯通風報信!

的確,只要設伏,總要通知村裡的人,只要村裡的人知道,“老流氓”就會知道!

但每次協作的地方工作人員並不相同,總不能整個朝陽,通縣的地方幹部都和“老流氓”是一夥的吧?!何況,有幾次警方還有意撇開地方工作人員,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結果依然如是,難道說,整個朝陽,通縣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夥的?

也許“老流氓”是地頭蛇一類的人物?但地頭蛇怎麼可能方圓十幾裡哪個村的情況他都能隨時得到通報呢?

儘管無法理解,但偵查人員畢竟發現,如果僅限於警方內部的信息,案犯似乎還不能掌握。

所以,這種大範圍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員內部掌握的蹲守,也許可以打案犯一個冷不防。

“笨辦法”確實生效了。

就在蹲守行動開始不久,偵查員肖毓敏在近距離和“老流氓”狹路相逢。

那也是一個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間發現一個揹著大包,匆匆而過的人影,當即喝問盤查,對方扔下包就跑。

雙方距離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裝甲兵子弟出身,膽大勇猛,試圖將其生擒,一邊喝令其站住,一邊緊緊追趕。

但趕了一陣,雙方卻是越來越遠:這裡是一片收割過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礙物極多,百米能進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來。

而對方卻如一個鬼魂一樣健步如飛!

眼看追不上,拔槍要打的肖毓敏一腳踩進了一個田鼠洞,足踝當即脫臼,劇痛使他的射擊失去了準頭,目標再次消失在黑夜裡。

經查,被遺棄的揹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竊的物品。

以後,警察和目標先後遭遇過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傳出,老百姓給“老流氓“又起了一個外號,叫作”飛毛腿“。

我問老孫:“咱們的偵察員不是經常追捕案犯嗎?怎麼會就是追不上他呢?”

老孫說:“這個,和十八里店鄉當時的環境是有關係的。”

老孫是1973年從公安學校畢業,1974年參加“十八里店飛毛腿”一案偵查行動的。曾親身參加婦女主任家設伏,他還記得地點是在通縣。其他具體情況就不好講了,雖然已經過去這麼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護當事人的隱私。這一點,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錯的,直到今天,大多數“飛毛腿”作案的對象情況,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檔案室裡,外界無人知道。

老孫回憶當時的雙橋地區與今天大不相同。當時只有一條到通縣的312路公共汽車線路經過此地,周圍甚是荒涼。但荒涼也有荒涼的好處,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較大,雖然窮,倒住得寬敞: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這種分散的居住環境也給“飛毛腿”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條件。因為當地稻田很多,溼度大,逢到春秋時節,夜間和清晨經常起霧。老孫第一次到現場,是在1974年4月份,一輛拉嘎69車開雙橋居然開不到,因為周圍都是霧,司機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當地水田旱田間雜,稻田田埂密佈,隔不遠就有麥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時有灌渠散佈其間。當時還不多使用農藥,分割田畝的土埂上長著桑樹灌木,老孫他們潛伏蹲守的時候,經常可以看見泥鰍螃蟹水蛇田鼠,這中間就不少讓偵察員們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看看今天朝陽的房價,這地方您還能找著田鼠螃蟹?

在這樣的環境中追捕案犯,障礙太多,很容易追丟。更要命的是,這個“飛毛腿”奔跑中從不走正路,都是從田間小路斜插而過。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著他跑呢,夜間看不清腳下,三步一個跟頭,兩步一個跟頭,再抬頭他就不見了。好容易看見個影兒,撲上去一看,原來是堆柴禾:這荒山野嶺的,不是柴禾還能是柱子嗎?偵察員們回憶這人奔跑的速度也並不是象傳說的那樣快,關鍵是他非常熟悉當地地形。一般水田農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無從知道,這個“飛毛腿”卻瞭如指掌!

3.德國黑背被“飛毛腿”嚇哭了

這篇文章寫到中間,有朋友說,這警察缺心眼啊,13處的本領不過爾爾。人追不上,不會放狗嗎?用警犬追,看他小子往哪兒跑。

的確,追捕罪犯的時候,使用警犬是一個非常有效的辦法。當年橫行南北的二王,最後逃到廣宗山上,當地警方在拉網追捕中就出動了警犬,使兩人無路可逃。

要是警察連這個都想不到,那確實有向中國足球隊看齊的危險。

想想忽然一哆嗦,還好足球就是一個娛樂項目,如果我國警察都向中國足球隊的水平看齊……

亡黨亡國的危險啊!

業餘的朋友都知道“關門,放狗”,警察怎麼會不知道?但是,正是在使用警犬追擊的時候,發生了一連串本案中最詭異的事情。這個案子十年難破,自有其難破的道理。

事後回憶起來,老孫頗為懊喪,說當時發生的事情雖然無法理解,卻給了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如果能夠注意到這條線索,此案頃日可破。可惜,當時沒人想到這一點,所以沒能順著這條線追下去。

偵破“飛毛腿”案動用警犬,在當時北京的刑事偵破中也算個新鮮的事情。

怎麼能算新鮮事情呢?我國警犬事業開始很早,甚至國民黨統治時期,廣州就已經開始使用緝毒犬了。中蘇合作時期,在長春還有警犬學校,用個警犬怎麼會是新鮮事兒呢?

這不是碰上文革了嗎?文革的時候很多事情都不正常,特別是有些邏輯無法理解,這馴養警犬不知道怎麼的就被跟資產階級警察制度掛上了鉤。在砸爛公檢法的時期,中國的警犬事業出現了大規模的倒退。薩雖然不瞭解其中全部的情況,但大家可以輕易在網上找到有關資料,在文革期間,中國公安機關的警犬隊幾乎全被解散,廢除,馴犬員轉行,警犬學校關閉。很多警犬被打掉吃掉,僅有部分幸運兒被轉入軍隊系統加入軍犬行列。

這人的路線鬥爭,關狗什麼事兒呢?老薩看著這些材料,至今琢磨不明白。

不過,警犬被廢除造成的問題很快就暴露出來,許多案子明明該狗乾的事兒,非得改人來幹,那結果如何可想而知。最後大家發現還得用狗。

警犬事業的恢復,是從七十年代初期開始的。但是,廢除一個東西容易,想恢復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兒,不是把人和狗拉回來那麼簡單:當初反對廢除警犬被什麼了的,算人家對了還是錯了?沒打倒的人關係已經到了新的部門,幹得好的人家不放,幹得不好的人家要整你更不放;狗則是流落各地,既無訓練又無保養,老化加上管理混亂,好好的警犬拉回來一看沒事兒就去抓耗子,這還如何能用?

更不要提運動給人與人之間,組織之間造成的層層創傷,派性鬥爭,幾十年之後也未必完全能夠清除乾淨。

這個稀泥可不是好和的。

不過中國人到底是中國人,在這種情況下,到1972,73年,中國警犬事業居然又慢慢地恢復了一點元氣。至少,在首都使用警犬參加破案,已經成為了可能的事情。

幾次抓捕“飛毛腿”不成,13處發出請求,要求抽調警犬助戰。

正想找機會露一手,重振“狗”名的警犬隊當然大力協助。

人家警犬隊的領導很傲氣,說什麼飛毛腿,只要他作案啊,我們的狗就能把他找著,只要能碰上他啊,我們的狗就能把他追上。

警員們皆以為然,而且頗有人不如狗的慚愧。

警犬隊參戰之後,很快出現戰機,就在肖毓敏受傷後不久,“飛毛腿”再次與警方的蹲守人員遭遇,而這支隊伍恰好帶著兩條警犬!

雙方在接近中“飛毛腿”發現警方人員,故伎重演,向田野中奔逃。喝止無效,馴犬員隨即放警犬追捕。

只見一團黑影在前,兩團灰影在後,伴隨著聲聲狗吠消失在濃霧之中

馴犬員自信地說道:“等著吧,一條就夠要他命,兩條都上,準能抓回來!”

警員們也很有信心地跟著追了過去。

就在這時,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警犬投入追擊,警方人員抱了很大希望。但是,就在警方人員跟著警犬追上去的時候,兩頭警犬卻耷拉著耳朵跑了回來。

沒追上?!警察們面面相覷。

馴犬員愣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他孃的,不會是他把狗都給跑贏了吧?!

這句話不脛而走,後來一提就是“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贏了的飛毛腿”。

人把狗都跑贏了的事不是沒有。上個月在北京見到一位也喜歡寫東西的警方老大,說他有一個小弟來找他幫著抓一個盜竊犯。他有點兒奇怪,說這麼個簡單的盜竊案子,怎麼會勞動到我老人家頭上?那位老弟兄說請你幫著抓人不是因為案子大,是因為這人太有意思了,我就是想跟他聊聊。

三條腿的驢不好找,兩條腿的人還能有多大區別。你幹嘛非得見一個偷東西的呢?他讓你丟面子了?要收拾他?

哥啊,我才不想收拾他呢。抓住這小子,我直接就送他去奧運會啦。

怎麼回事兒?

原來,這小子作案的時候被警方發現,一直追進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裡。裡邊地形複雜,南方警察喜歡鬥智不喜歡鬥力,一揮手警犬就追上去了。

警察們一人點了根菸,站樹蔭底下聊天,滿有把握地等著聽有人喊救命求饒。

正在施工的光板樓既沒有窗戶也沒有門,警察們只見一人一狗在不同的樓層忽隱忽現,如同穿花蝴蝶。

這小子還挺能跑的。馴犬員嘖嘖讚歎著掐了秒錶,意思是想看這小子到底能撐多久。

結果,折騰了一陣,樓裡忽然沉寂下來。感到奇怪的警察們過去一看,只見:

那狗趴在水泥板上喘,累得吐了一地,嫌疑犯卻蹤影皆無。

樓下地面上有一個預留的下水通道,那小子早就順著這條通道跑了!

能把狗都跑吐了,難怪警察想看看這位是何方神聖。

不過,這位老大說,那小子能把狗跑吐了,也是有客觀條件的。當時的現場是一正在施工的居民樓,此人一會兒上樓梯,一會兒下樓梯,帶著狗跟他運動。狗很執著,死盯不放,緊追不捨。問題狗的祖宗是狼不是猴兒,它完全不能適應這種忽上忽下的運動,最後,就出了這樣的結果。

看來,南方的賊,也是鬥智不鬥力的。

問題十八里店周圍可沒有工地,一馬平川的。地形雖然複雜了些,到底還是平的。好的警犬時速可以超過六十公里,這小子要能在這兒把狗跑贏,確實有去奧運會的實力。

隨後,運用警犬跟蹤追擊的做法,也遭到嚴重挫折:明明大夥兒眼看著老流氓往東跑的,讓狗聞了殘留物跟蹤追擊,那狗愣往西邊去!

這下子,馴犬員的臉上掛不住了,吭哧了半天,冒出一句:“犬種退化”。

後來想想這實在是個給擠兌沒轍了的託詞,狗要退化到跑不過人,聞味兒南轅北轍,那別說當警犬了,看門的活兒都沒戲,也就剩下燉狗肉一個用處了。

警犬隊的領導也很惱火,聽了彙報一咬牙,說好一個飛毛腿啊,老子不過了,來人,把“黑背”給他們帶去!

黑背,是德國阿爾薩斯狼犬的綽號,這種狗易於訓練,服從命令,忠誠勇敢,最出色的是步懼槍聲,被稱作當時世界最好的警犬品種。重新組建之後,我國警犬部隊一直存在改良犬種的必要。雖說當時講究不能崇洋媚外,但警犬這一塊兒,德國黑背的大名還是讓北京警方垂涎三尺。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雖然德國分成東德和西德兩個國家,而且彼此針鋒相對,但都和中國有著不錯的關係。

於是,北京警方特別調出有限的外匯,從西德進口了一對純種的黑背,成了警犬隊的掌上明珠,那意思是要留種的。

現在,為了這個案子,隊長連留種的事兒都不管了,直接讓黑背出擊!

他也是琢磨過,所謂“犬種退化”只能唬唬外行,鬧不好這“飛毛腿”是個殺狗的,販狗的,訓狗的或者燉狗肉的,一般的狗見了他害怕。

作為優秀犬種,黑背沒這個問題(藏獒也沒這個問題)。觀看過黑背的訓練,隊長讚歎道:老張,我看你就是讓它咬咱們局長它都不會猶豫。

負責黑背的飼養員姓張,業務很熟,但人特別勤勉老實,在隊裡隊外極有人緣。這老張對兩條黑背之好,人家說跟對他兒子似的。

現在,還沒留種呢就讓上陣,老張捨不得,思前想後,把母狗妞妞留下,帶上了公狗大黑。

帶上大黑開始蹲守以後不久,公安人員又接到一起報案,老張帶著大黑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嗅過案犯留下的殘留物以後,老張一聲令下,大黑如同箭一般就衝了出去。

看到大黑的速度遠勝前面來的那兩條狗,有的公安人員甚至鼓起掌來。

只有老張有點兒躊躇。

因為他覺得今天大黑的反應有點兒不對,一聞“飛毛腿”的味道,大黑脖子下面的毛整個都炸起來了,那是黑背極驚恐的時候才會發生的事情。但是,黑背到底是一種非常有服從性的狗,無論怎樣驚恐,主人一聲令下,依然照樣出擊。

到底對方是何等兇殘的罪犯啊,能把我的大黑嚇成這樣?老張心裡嘀咕,但還沒法跟人說。就他一個警犬隊的,說了,別人也不懂啊。

後來,老張看錄像,看到藏獒鬥老虎的時候,恍然大悟,大黑的反應,就跟藏獒覺察到了老虎的時候一樣啊,這案犯對大黑來說是老虎一樣的存在!

但大黑不愧是一條好警犬,即便對著老虎一樣的對手,依然勇猛出擊。

警察們跟著大黑追擊,追了很久以後,疲憊的大黑從霧中重新出現,毫髮無傷,嘴裡還叼著什麼東西。

這是什麼?

仔細一看,原來是一隻手套。後來經過痕跡比對,這正是“飛毛腿”作案撬窗時戴的手套。

大黑和罪犯已經交過手了!

激動的警員們圍著手套大叫有進展。老張示意大黑再追。

不可思議的事情再次發生。

世界最優秀警犬中的佼佼者大黑,死活不肯再追。

氣極了的老張甚至破天荒地對大黑動了拳腳,但那狗就是打死也不肯追。

老張還要打,讓當時在現場的老孫拉住了。

老孫回憶中說,我從來沒想到狗也會哭,這回我可見著了,那樣子太可憐,太慘了。那狗被打得流眼淚,也不肯去追,它肯定是有理由。可惜的是狗不會開口……

是啊,否則它能告訴大家多少我們不知道的事兒啊。

看明白大黑的表情,老張嘆口氣,過去把狗抱住了。

就在一個要打,一個在攔的時候,另一組偵察員從附近一個蹲守點趕來增援。聽到這個情況,一個性子暴烈的技術員眼看到手的鴨子飛跑,控制不住情緒,照著老張就打了一拳,罵道:你人慫狗也慫!

老張擦了把眼睛,沒還手。

會不會是殺狗的人做的案子?事後,警方對周圍凡是跟狗有關職業的人員,過了一遍篩子,別管是殺狗的,還是養狗的,還是狗肉廚子,但無一與本案有關。

這個判斷,其實只和事實差了一點點。

這時候,後續的偵察員,指揮部的人也都趕到了。追擊無望,一方面趕緊把手套送檢,希望能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另一方面現場總結一下,看下一步怎麼追。

偵察員向指揮部的人彙報今天的案情。

聽到出事村莊的名字,那個剛才打人的技術員忽然忍不住問了一句:是那個村誰家出事兒了?

村北,有個知青點,五個女知青,全都……

剛說到這兒,那個技術員一屁股就坐地下了,雙手抱頭,怎麼拉也拉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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