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人身兼五局局長 符合規定嗎?能忙得開嗎?

日前,江蘇省連雲港市灌雲縣住建局局長馬東一身兼5職的公示欄圖片(右圖)在網上熱傳。一人身兼5個局長,工作是否忙得開?縣住建局局長馬東昨日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表示,自己身兼五職,平常工作忙得有時候連軸轉。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這張圖片顯示,馬東任灌雲縣住建局局長、黨委書記,城管局局長、黨委書記,規劃局局長,徵收局局長,行政執法局局長。圖片還顯示,馬東負責住建局、城管局、規劃局、徵收局、行政執法局全面工作;負責住建局、城管局黨委全面工作。

華商報記者梳理灌雲縣政府官方網站了解到,2017年2月,灌雲縣政府所發灌政辦〔2017〕32號任免文件中,經研究決定:任命馬東為縣房屋徵收局局長。2017年3月,灌雲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命名單中,決定任命馬東為縣住建局局長。2018年1月,灌政辦〔2018〕8號文件中,馬東任職縣住建局局長、城管局局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昨日,華商報記者多次撥打灌雲縣委組織部部長何崢嶸的電話,但始終未接通。灌雲縣委組織部一名工作人員昨日表示,縣政府精簡機構,很多單位撤銷合併。這些實職(一身兼五職)都需要縣委組織部考察合格後任命。

縣委組織部門選用幹部出於何種特殊的考慮?昨日,灌雲縣編制辦主任李同波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表示,馬東任縣住建局長,其他除城管局、規劃局外,都是單列的掛牌局,都屬於正科級。這樣設置機構的特殊性在於受領導職務限制,要和連雲港市政府相關機構的設置對應起來,比如市上設立有規劃局,縣上就得相應設立一個規劃局,否則市裡會認為縣上不夠重視。“肯定只拿一份工資的”,李同波承認,這樣一身兼五職,工作很辛苦,工作量很繁重,“都忙得屁滾尿流似的”。

昨日,華商報記者還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得知,在今年3月連雲港市中院就紀某某與灌雲縣房屋徵收局、灌雲縣燕尾港鎮政府房屋徵收所作的二審行政判決書中,作為敗訴的原審被告方的法定代表人,灌雲縣房屋徵收局局長馬東的名字赫然在列。

2017年2月,連雲港市海州區法院作出的陶某某與灌雲縣住建局行政監督一審行政判決書中,作為被告方灌雲縣城建局的法定代表人,灌雲縣城建局局長馬東的名字再次出現。法院最終判定,被告灌雲縣城建局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而敗訴。

對此,灌雲縣一位熟知馬東的幹部表示,無論是住建局還是城管局,本身直接面臨的社會矛盾較多,單從工作推進上來說,他認為馬東積極肯幹,工作有魄力,在幹部和群眾中反響還不錯。 華商報記者 燕然

對話局長

工作忙得連軸轉 只領一份工資

昨日,華商報記者從灌雲縣委縣政府瞭解到,政府機構改革的需要,幹部身兼多職比較普遍,但身兼多個一把手實職的並不算多。一人身兼5個局長,日常工作如何開展?昨日,華商報記者輾轉聯繫上灌雲縣住建局局長馬東。馬東接受採訪承認自己身兼5個局長,平常工作忙得有時候連軸轉。

華商報:你一人身兼5個局長,這些局之間是什麼關係?

馬東:我主要是在縣住建局,其他的房屋徵收局、規劃局、城管局、行政執法局都是縣住建局下屬的二級局,這些局都屬於正科級別,這些掛牌局都是一套人馬、合署辦公。我們很多工作、很多會議是一起幹、一起開的。

華商報:你一人身兼5個局長,在每個局都有局長辦公室嗎?

馬東:不是的,我的辦公室在縣住建局,其他局裡沒有。這些局的局長都是組織上任命的,我個人只能無條件服從組織的分配,組織上安排幹什麼工作,我就幹什麼。

華商報:你年富力強,身兼五職,平常工作是否能忙得開?

馬東:工作的確很忙,有時候忙得連軸轉,有時候需要幾頭跑,所以我的很多工作都需要統籌好去做。有時候實在忙不開的,就請副職分擔,好在這些局裡都配有副局長,大家齊心協力、相互配合,去幹好工作。正是因為身兼多職,工作很忙,所以才在崗位公示欄裡標註清楚,是在崗還是開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讓員工清楚領導的工作狀態,瞭解領導今天的工作內容,我們有時候經常需要到一線去視察工地。

華商報:你平常在哪領工資,不會領五份工資和補助吧?

馬東:(大笑)那怎麼可能,哪裡會有那麼多工資啊,我就在縣住建局領取一份工資。 華商報記者 燕然

專家觀點

一人能兼幾職 政策並無規定

時間精力有限,很多地方規定同一人任職數原則不超3個

行政幹部一人能兼幾職?是不是所有行政機構的正職都要經過人大常委會任命?就讀者關注的這些話題,華商報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華商報:地方行政部門負責人最多能兼任幾個職務,國家政策有無明確規定?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國家政策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在某市委組織部門工作多年的組織幹部(以下簡稱組織幹部):一個人能擔任幾個職務,國家沒有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只要有空缺職數,一個人可以任,兩個人也可以任。比如三個局,只要局長都空著,一個人可以同時擔任。但是很多地方規定,一個人任職數原則不超過3個,因為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畢竟有限,兼職多了,肯定忙不過來。

華商報:二級局如執法局,有的地方叫執法大隊,有的叫執法局,局與大隊在稱謂上、職能上有何不同?

竹立家:職能其實都一樣,只是叫法不一樣。過去幾年,政府機關執法改革時,好多叫綜合執法局,像城管、稅務、住建,凡是有執法性質的局、執法大隊,合併在一起叫綜合執法局,管理起來比較方便。

組織幹部:局屬於一級機構,一般稱作大隊的,是帶有執法性質的下屬單位,但也不能一概而論,如有的市級公安局下面設有刑偵支隊,也叫刑偵局,治安支隊也叫治安局,交管支隊也叫交管局。“局”相對比較正式,比如對外發言或宣傳等,而支隊、大隊具體是體現它的執法性質。還有的部門雖然叫“局”,但有可能是事業單位,或者是二級單位。比如市級人社局下面有公務員局,是副局級建制,是內設局。像江蘇省灌雲縣徵收局很可能就是內設局。

華商報:有的局是政府組成部門,有的不是,這個如何確定?國家有規定還是當地政府可自行決定?

竹立家:這個沒有統一的規定,各地根據不同情況有自己的規劃和安排。比如有些局是政府組成部門,有些則不是,有些則是公益性的事業單位,比如執法局,基本上屬於事業單位。城管嚴格上講也屬於事業單位,雖然一些地方將其劃為公務員,但大多數地方將其做為事業單位。一般情況下,地方政府的組成部門和上級政府的組成部門是相互對應的,比如發改委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在地方也是地方政府的組成部門。

組織幹部:一個部門是否是政府組成部門,是根據編制部門的三定方案和該部門的職能工作來定的,沒有統一的明確規定。像政府辦公廳、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一般都是政府組成部門,而農業局、規劃局就不一定是政府組成部門,這個應該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而定。

華商報:縣級各局設置是否由當地根據需要而定,是否需要人大常委會批准?

竹立家:縣級各局設置一般都要和上級政府對應,以方便工作對接和落實。政府部門正職一般要經過當地人大常委會批准,這是法定程序,機構改革方案出臺後,要經過上級部門或地方人大常委會批准才能運行,否則會不合法。

組織幹部:對於政府組成部門正職的任職,要通過當地人大常委會來任命,如果不是政府組成部門的正職,一般不需要人大任命,政府常務會議就可以任命。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身兼多職能輕鬆勝任並無不妥

資深法律學者楊晨認為,如果幹部年富力強、能力突出,身兼多職能輕鬆勝任,並沒有什麼不妥。但如果嚴格依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一個幹部“委以重任”,必須貫徹基本原則,堅持法定程序,不能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就算有特殊的考慮,也不能突破極限。

平心而論,作為基層政府部門的住建局、城管局、城管行政執法局、規劃局、房屋徵收局等,儘管存在“業務交叉”,但有的業務並不完全重合,尤其是在基層末端,有很多的工作任務需要牽頭處理,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並不是“閉門造車”“簽字畫押”,就能輕鬆了事的。所以,在幹部任職中,需要考慮幹部特長、工作協調,作出科學合理的安排。 華商報記者 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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