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就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等問題約談7市政府

生態環境部就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等問題約談7市政府

2018年5月11日,生態環境部集中約談廣東省廣州、江門、東莞,江蘇省連雲港、鹽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和浙江省溫嶺等7市政府,要求加強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行為,依法問責相關責任人員,切實壓實責任,加快解決問題。

約談指出,生態環境部近期組織系列專項督察,發現廣州、江門、東莞、連雲港、鹽城、包頭和溫嶺等7市在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監管方面問題突出。

生態環境部就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等問題約談7市政府

廣州市

廣州市日常監管不到位,對群眾舉報問題查處不力,導致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等問題時有發生。

海滔環保公司是全市生活汙泥主要處置企業,但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長期非法轉移傾倒汙泥,僅今年3月就向增城區碧桂園陳家林工地非法傾倒未經處理汙泥3000多噸,嚴重汙染環境。

蓮港船舶清油公司於2017年9月和2018年4月兩次非法轉移約40噸廢油等危險廢物,甚至為應對督察臨時編造臺賬記錄。

金冶環保處置公司將水淬渣等危險廢物作為一般固體廢物長期送至水泥廠非法處置。

另外,2017年5月,廣州南方鹼業公司將1700多噸白泥非法運至廣西貴港市傾倒;2017年6月,番禺區一首飾廠將產生的危險廢物違規交由私人並非法轉至廣西賀州市處置。

2018年4月督察還發現,廣州市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有關問題整改不力。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新塘環保工業園廢水汙染、在二期用地非法傾倒汙泥,以及廣州綠由公司超標排放等問題,均沒有查實情況、整改到位。新塘環保工業園盈隆汙水處理廠氨氮排放濃度高達60.3毫克/升,超標5倍,且在線監控數據嚴重失真;廣州綠由公司焚燒熱解爐急冷塔長期不正常運行,不僅煙塵超標排放,而且其他環境問題也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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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

江門市長優實業公司2015年10月至今非法轉移危險廢物約2.1萬噸,其中0.45萬噸非法傾倒至陽江市。2018年3月,在有關方面查獲該企業向廣西藤縣非法傾倒危險廢物後,江門市仍未引起足夠重視,直至5月3日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時才啟動相關調查。

鶴山安栢電路板廠沙坪分公司含銅廢液(屬危險廢物)網上申報量遠低於實際產生量,大量含銅廢液去向不明,僅初步查實,該企業就已非法轉移含銅廢液約1400噸。

江門市福恆汽車銷售公司、俊豪陶瓷、嘉俊陶瓷、勵福環保等企業均存在非法轉移或擅自焚燒廢機油或煤焦油等危險廢物問題。

督察還發現,江門市危險廢物處置能力不足,每年約1.5萬噸危險廢物需焚燒或填埋,但目前全市尚無焚燒、填埋設施。

生態環境部就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等問題約談7市政府

東莞市

東莞市2016年9月有400噸生活垃圾經由該市廈崗碼頭裝船,運往廣西藤縣潯江河段非法傾倒,傾倒點位於藤縣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導致水源超標,不得不暫停供水。經查實,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東莞市鴻海潤滑油經營部將廢酸油渣等危險廢物非法運至來賓市境內隨意堆放或挖坑傾倒掩埋;從2016年6月起,東莞市一些企業將大量廢濃硫酸非法轉至沒有處置資質的欽州市天錳公司處理。

督察還發現,東莞市對群眾多次舉報的海滔環保公司非法轉移傾倒汙泥問題重視不夠,在沒有深入調查的情況下,即認定群眾舉報不實,導致有關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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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市

連雲港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針對督察指出的灌雲、灌南兩縣化工園區危險廢物貯存量多、環境風險大的問題,江蘇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在2017年底前減少危險廢物庫存。但督察發現,兩縣化工園區危險廢物貯存量不降反增,2017年貯存量是2015年的2倍。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灌雲縣紫燕化學公司偷埋危險廢物問題,連雲港市調查工作流於表面,直至2018年5月4日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才查出該企業非法填埋大量黑色油泥,且區域環境已受到明顯汙染。

督察還發現:華通化學公司將約2.2萬噸化工殘液通過罐車非法轉至無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鹽城銀天源制鎂公司;立本化工、多金化工、天辰化工、潤成峰醫藥化工、利海化工、環海化工、泰樂化學、環達貿易等8家企業將約9000噸危險廢物非法轉至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江蘇永大新材料科技公司處置,嚴重汙染周邊環境;天和化學公司在廠區非法填埋工業固廢,經現場挖掘,填埋區域已受到嚴重汙染;亞邦染料、鳳蝶化工、致誠化工、嘉隆化工等企業危險廢物或露天堆存,或超期貯存,甚至滲濾液直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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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市

鹽城市輝豐農業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但長期非法處置和違規貯存危險廢物,群眾對此舉報不斷,甚至通過律師公開致函市委、市政府,要求查處企業違法行為。但鹽城市始終沒有開展深入調查,並多次以群眾舉報不實了結案件。

2018年4月,根據群眾舉報,江蘇省環保廳查實該市濱海縣化工園區尚萊特醫藥化工、三甬藥業化學、永太科技、中正生化、世宏化工等5家化工企業以託運園區生活垃圾為名,非法傾倒並填埋化工廢料,並已從該區域挖出化工廢料和受汙染土壤近400噸。

特別是鹽城市對中央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查處不力。2016年7月至8月,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後,先後兩次交辦輝豐農業公司汙染問題,但鹽城市在查處過程中避重就輕,僅就企業環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對非法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開展針對性調查,導致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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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頭市

包頭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是內蒙古西部地區最大的危險廢物處置企業,但該企業自2011年建成後一直無法運行,當地未採取有力措施推進整改。

2016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專門指出這一問題,並要求地方攻堅克難,切實加快問題解決。為此,內蒙古自治區督察整改方案將其作為重要整改任務,明確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但截至目前該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生態環境部就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等問題約談7市政府

溫嶺市

溫嶺市非法掩埋生活垃圾,汙染嚴重,影響惡劣。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先後兩次交辦溫嶺市城東街道雞鳴寺廊沿河大量垃圾違規堆放和臭氣擾民問題,溫嶺市雖然及時組織整改,但在未完成垃圾清運,且群眾仍在不斷舉報情況下,即上報整改辦結,工作不嚴不實。現場督察發現,在清運垃圾過程中,當地沒有加強協調監管,對企業偷工減料行為查處不力,導致約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非法就地掩埋,造成環境汙染。

約談要求,廣州、江門、東莞、連雲港、鹽城、包頭、溫嶺等7市應切實提高認識,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在推進具體問題整改的同時,不斷強化長效機制建設。要按要求制訂整改方案,並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生態環境部,抄報省級人民政府。

約談會上,7市政府負責同志均作了表態發言,表示誠懇接受約談,正視問題,舉一反三,完善機制,確保責任壓實到位,工作落到實處,不斷強化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治理工作。

生態環境部有關司局負責同志,華北、華東、華南督察局負責同志,內蒙古、江蘇、浙江、廣東等省(區)環境保護廳負責同志等參加了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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