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教不改、我行我素,「無證哥」你到底想怎樣?

2018年9月2日,龍泉高速公路大隊在轄區龍泉寺收費站執行定點勤務。10時20分,一輛車號為甘A7P520的小型轎車,接受民警例行檢查,駕駛員向達出示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經調查詢問:違法行為人向達,2016年因無證駕駛曾被拘留,但是向達卻不思悔改,並未通過正規途徑考取駕駛證,其知法犯法、任意妄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視若無睹,依然長期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違法行為人向達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屢教不改、我行我素,“無證哥”你到底想怎樣?

交通提示:

一、駕駛證,又稱作“駕照”,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制定的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必需申領的證照。在道路上駕駛民用機動車輛的人員,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二、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按照下列規定向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1.申請者在戶籍地居住的,應當在戶籍地提出申請。

2.申請者在暫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暫住地提出申請(寧波地區需暫住證滿3個月才能申請)。

3.現役軍人(含武警),應當在居駐地提出申請。

4.境外人員,應當在居留地提出申請。

5.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所持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提出申請。 (根據公安部139號令,可以在暫住地申請)

三、考試科目包括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場地駕駛、道路駕駛(含安全文明駕駛)等三項。

考試科目的順序按交通法規及相關知識(簡稱科目一[理論])、場地駕駛(簡稱科目二[九項])、道路駕駛(簡稱科目三[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駕駛]),依次進行。在考試過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進行,每個科目考試有兩次機會,兩次都沒有及格,本次考試終止。在學習駕駛證有效期間可以上交補考費用,學習之後再進行補考。對於補考費用的介紹,由於各地情況不同,補考所交的費用是不一樣的。

參加完科目一考試之後,三年之內應該通過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如果不能通過,所考的內容作廢,應該重新報名參加科目一考試。新考規之後,科目二、三均為5次機會,如在五次機會內不能通過考試之後,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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