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檢「兩長」首次同庭 南沙區最大涉黑案宣判

以賭、毒養黑 牽出“保護傘”

南沙區法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阮某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一案,南沙區法院院長吳翔擔任審判長,南沙區檢察院檢察長趙劍出庭支持公訴,法院當庭宣判。法檢“兩長”同庭履職,彰顯了南沙區推進掃黑除惡鬥爭的堅定決心。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許東俊、趙岑、夏江麗

南沙區:

結合經典案例宣講“掃黑除惡”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劉迪雯)8月初,南沙區掃黑除惡辦從公檢法司等職能部門抽調4名粵語流利、熟知相關法律政策的工作人員,以及2名南沙區掃黑除惡辦專班成員組成掃黑除惡法律宣講隊伍。

根據省、市統一安排,結合南沙區的實際情況,宣講團已赴全區鎮街、重點職能部門開展掃黑除惡宣講會15場,宣講覆蓋了全區9個鎮(街),鎮街的宣講均面向鎮街相關職能部門、派出所、社區、職工和村居“三委”幹部群眾。截至目前,超5000人次參加了掃黑除惡法律宣講會。

掃黑除惡宣講圍繞掃黑除惡政策解讀和典型案例分析,以“實”的內容、“活”的方式、“鮮”的語言,寓教於樂,引人入勝,聽的人記得住、記得牢。為最大限度地擴大宣講覆蓋面和受眾,南沙區掃黑除惡辦將宣講視頻進行剪輯,在廣場、人流密集場所,利用戶外大型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推動理論宣講由“一時一地”拓展為“多時多地”,讓理論宣講“唱起來”“跳起來”“活起來”。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4年開始,被告人阮某某參加以同案人彭某某(已判刑)為組織、領導者,以同案人李某某、樊某某、楊某等人(均已判刑)為積極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其間,被告人阮某某實施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尋釁滋事等犯罪行為。

據介紹,被告人阮某某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是南沙區建區以來發展規模最大、犯罪行為最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牟取鉅額經濟利益,支持組織發展及組織活動;通過實施搶劫、敲詐勒索、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周邊地下賭場進行非法控制;通過免費提供毒品給組織成員吸食、窩藏涉嫌犯罪的組織成員等方式籠絡人心,以加強對組織的控制及管理。

同時,該組織非法配置槍支、刀具等國家管制器械為作案工具,以增強組織的威懾力。其通過“以賭養黑”“以毒養黑”“以惡養黑”違法犯罪活動,竭力維持組織的發展,對當地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據透露,該黑社會性質組織背後還有當地“保護傘”庇護。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期間,該組織人員向南沙某派出所的3名警員共賄送10多萬元,以保證其在南沙區內開設的賭場不被公安機關查處,非法獲取鉅額利潤。目前該3名警員均被判刑,“保護傘”被徹底打掉。

據悉,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被告人阮某某在委託辯護人的見證及幫助下自願與檢察機關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該案是南沙區法院首次在涉黑案件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根據被告人阮某某的認罪、悔罪態度,在法定刑幅度內予以從寬處罰,體現了掃黑除惡鬥爭中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

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及其“保護傘”,依法從嚴懲處,對於一般參加者,則體現“寬嚴相濟”。切實把握好“嚴中有寬、寬以濟嚴”,對於有效打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具有重大意義。

法院當庭宣判,判決被告人阮某某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七千元。被告人阮某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南沙區法院:嚴把程序關、證據關、定罪關、量刑關

為確保掃黑除惡鬥爭效果,南沙區法院成立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強化“三個堅持”,依法嚴懲黑惡勢力。一是堅持高效辦案。加大對涉黑涉惡案件的審理力度,依法從嚴從快審理,抽調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組成專門合議庭,優先安排案件開庭,在查清案件事實、準確定罪量刑的前提下儘量縮短案件審理時間。二是堅持嚴格司法。嚴把程序關、證據關、定罪關、量刑關,突出打擊重點,確保每個案件的裁判都經得起檢驗。三是堅持聯動合力。暢通與區委政法委、區公安局、區檢察院、區司法局等相關部門的溝通渠道,建立定期或專案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執法、宣傳聯動,形成打擊震懾黑惡勢力犯罪合力。

南沙區法院院長吳翔表示,南沙區法院將以最大的決心、最大的力度、最強的措施,依法、準確、有力地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犯罪及其滋生土壤,用掃黑除惡實際戰果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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