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敗訴原因分析

常見敗訴原因分析

首先,打官司的規則與日常生活中的行為準則不同,不能用生活規則替代法律程序。

生活和打官司完全是兩碼事,生活只要守住底線,人就是自由的,但官司,更多的是五花八門規則下的各種環節與程序,這種環節與程序稍縱即逝。官司不是一個飯局,今天不能來還可以下次再聚,官司是:你今天不來,你就輸了。

其次,寄希望於人際關係。

官司一進門,雙方都找人。隨著國家反腐的深入,法官辦案越來越正規,官員領導打招呼也屬於不正當干預司法,會被記錄在案。法官判案主要依據原被告雙方的證據和開庭陳述等確定,人際關係在訴訟中的作用不像想象的那樣大。

最後,不願意花錢請律師。

打官司是一種技術工作,普通人很難在極短的時間內熟悉並掌握打官司的技能。憑請專業律師或諮詢專業律師後再採取進一步的行動,才能保證心中有數。

常見敗訴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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