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瑞典警察粗暴對待中國公民問題,如果換做美國人警察會不會這樣對待?



李子木沆


出國旅遊怎麼避免“受辱”?

方舟子

45分鐘前 · 生物化學博士 科普作家

關於“國人瑞典旅遊受辱事件”,中國媒體的報道是這樣的:

【中國駐瑞典大使館14日發佈提醒說,近期有中國遊客遭到瑞方公務人員粗暴對待。據瞭解,事情發生在本月初,曾先生帶60多歲的父母到瑞典旅遊,凌晨到達斯德哥爾摩一家旅館,發現白天才能入住。原本只是求旅館允許一家人在旅館大廳椅子休息,對方卻叫來警察暴力驅離,不僅毆打老人,最後還將一家三口凌晨扔進離斯德哥爾摩市區較遠的墳場!事情發生後,中國外交部和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多次向瑞方提出嚴正交涉。但截至目前,瑞典方面仍未給出任何正面回應。】

瑞典媒體(《瑞典晚報》)的報道是這樣的(公眾號“北歐模式”翻譯):

【在9月2日凌晨1點43分,一家青年旅館打電話給警察,表示有三名中國遊客沒有預訂客房,但拒絕離開旅館,在旅館大堂的沙發上坐著並一開始拒絕說話。後來遊客表示他生病了,然而工作人員並不覺得他們看起來像是生病的樣子,之後就發生了衝突。警官告訴記者:“工作人員當時的判斷是,他們坐在那裡就是在等天亮。”旅館老闆表示:“他們訂錯了日子,但我們當晚已經訂滿了。當時的情形讓我們的工作人員感到了危險,因為他們在言語和肢體語言上都對工作人員進行了威脅。”“我們當時就叫了我們自己的保安人員,然而保安認為他們沒有能力控制住場面,所以才打電話叫了警察。”旅館老闆還表示整個事件持續了很長事件。這家人在傍晚時分就到達了旅館。一直到了12點之後工作人員才決定給警察打電話的。旅館老闆認為:“從旅館方面說,我們覺得我們已經盡力去幫助這幾名客人了,但同時我們也不能接受我們的工作人員受到威脅,也不能讓旅館其他的客人被這個充滿火藥味的事件影響到。”】

瑞典華人網友的說法是這樣的:

【朋友看了警察到之前的視頻。那家人訂的是50塊一晚的budget青年旅舍,預訂第二天中午12點入住,提前凌晨就到了,旅舍客滿,一家人不肯走,非要呆在旅舍大堂大嚷大叫我有錢幹嘛不讓住,旅舍報警。警察到場還是不肯走,人坐在地上大哭大喊。結果一家人被警察帶上車,拉到地鐵站,實際地點離教堂花園還有一段路, 教堂花園裡有墓地,於是當事人聲稱被扔在墳場。】

從上傳網上的視頻,可以看到有一箇中國中年男子自己撲倒在地,然後坐起來乾嚎,大喊“瑞典警察殺人”。又有一中國大媽坐在地上手舞足蹈地嚎啕大哭,大喊“救命”,旁邊有兩名瑞典警察很無奈地看著。之後警察把人抬上車走了。

對比雙方說法,再根據視頻判斷,基本上可以知道事情經過是怎樣的。這是有中國遊客想把“一哭二鬧三上吊”、滿地打滾、裝病撒潑、倚老賣老、尋死覓活、最後再倒打一耙的中國傳統文化帶去瑞典。瑞典警察大概從沒見過這種架勢,一開始不知所措。瑞典警察執法還是很溫柔的,世界上文明程度最高的國家嘛。如果想見識一下警察是怎麼暴力執法的,應該到美國鬧鬧看,估計當天晚上就會被扣走全家蹲監獄,然後又有入獄照滿世界傳播了。

有人說這是文化差異,其實是文明程度的差異,在國內能把人嚇住、得逞的做法,在發達國家就會自取其辱。出國旅遊不想“受辱”,就要注意:

一、要平等待人。不要像在國內那樣把服務人員當下等人,頤指氣使。

二、要有禮貌。提額外要求要和氣,服務人員不接受可以要求見其主管,主管人員也不接受就不要堅持,高聲喊叫只會讓人覺得是鬧事,甚至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

三、要有私人領地概念。主人讓你離開就得離開,賴著不走是不行的,主人可以採取必要手段把你趕走。

四、要服從警察。警察來了還大吵大鬧沒好果子吃,尤其是美國警察。

五、如果覺得權利受損,也不要當場鬧騰,事後投訴或起訴。

要而言之,即使手裡有點錢了,也要學會平等待人,尊重私有財產,配合警察執法。否則,到了文明、法治社會還要繼續耍“大國”、“大款”、“大爺”、“大媽”威風,就難免“受辱”。


木某某人


直接上案例。

前年,或者大前年,發生在 新加坡。

一個美國“文藝”青年塗鴉了新加坡地鐵的一節車皮, 被抓, 罰監禁 罰款 抽三鞭子, 當時美國的上一任總統借南亞會議之機(就是南海島嶼之爭鬧的很厲害那年, 他們開會關於航海自由權什麼的) 求情。

還真給面子

抽了二鞭子。

有錢沒見識的人該好好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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