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辦林場縣市林業局能負責職工社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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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辦林場縣市林業局能負責職工社保嗎?

我國在六七十年代曾經時興大辦社隊林場,那時的鄉鎮政府,經濟基礎非常薄弱,在工業相對空白的山區,鄉鎮林場原本是山區鄉鎮一級政府最具經濟實力的企業,在特定時期,為地方的經濟發展做出過突出的貢獻。

曾經的鄉鎮林場

以前的鄉鎮林場,場長的任命是很慎重的,多為政府機關的能人,即便是林場職工也會選擇林場所在地村組的壯勞力或者具備一定社交、經營能力的“佼佼者”,林場職工性質多為集體所有制,由鄉鎮政府統一發工資。

隨著社會的發展變遷,財政政策的調整,政府職能的轉變,那些曾經一度輝煌的林場逐漸退出歷史舞臺,特別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後,大部分鄉鎮林場或流轉承包,或退還原林地所有的村組分山到戶,場長基本回到政府原崗位或另行安排工作,職工也大多自行解散,那時沒有什麼社保的概念,也從未繳納過社保。

當下的鄉鎮林場

目前鄉鎮政府的財政狀況和職能有顛覆性改善,不需要再開展一些經營性活動,因此曾經創辦的鄉鎮林場基本不復存在。

像風兒所在的重點山區,林地面積達32萬多畝,政府原本有四五個林場,經營面積達5000多畝,均流轉的流轉,承包的承包,退還的退還,目前沒有一個在經營,也不再有林場職工存在。

同時,隨著機構改革的深入,財稅政策的完善,機關人員崗位和編制的清理,鄉鎮政府一般是沒有這類用人資格的,即便是政府必須的食堂人員,都是採用承包形式來確保正常運轉,以此來規避為臨時人員繳納社保。

所以,當下鄉鎮基本沒有經營性質的林場,既使有,也很難有編制,管理人員以及林場開展經營活動都會採取勞務承包方式結算,來規避聘用人員必須繳納社保的責任。像風兒單位創辦的林場都是按照這個模式運營。

鄉鎮林場與縣市林業局的關係

鄉鎮林場屬於鄉鎮的下屬經營單位,受鄉鎮領導和管理,即便是從事林業經營活動,與林業部門只存在業務指導的關係,不存在人事任用和社保瓜葛,但如果是縣市林業局創辦的林場,市縣林業局有責任解決相關人員聘用或社保問題,但正如上文所述,除國營林場有規範的編制外,其他自辦集體性質的林場也會採用勞務承包方式來規避社保問題。

綜上所述,鄉鎮辦的林場,縣市林業局是不會也不可能負責職工的社保問題的。


風兒悠悠


樓主你好,任何一家法人單位都有義務。去給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所以你指的鄉鎮辦林場,縣林業局的這個單位,應該是屬於正常的法人單位,那麼他就有義務給所在的員工購買相應的社保待遇。

除非是屬於臨時工,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可能不會購買社保,但是隻要是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要依法為所在員工購買相應的社保待遇。

所以說樓主完全不用擔心自己的社保問題。只要是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你所在的這個公司,林業局也就會為你購買相應的社保待遇。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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