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丨踐行文明《條例》爭做文明市民

倡议丨践行文明《条例》争做文明市民

踐行文明《條例》 爭做文明市民

倡議書

廣大市民朋友們:

9月1日,《西安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正式施行。這是我市第一部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地方法規,標誌著古城西安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入法制化、規範化的新階段。《條例》的頒佈施行,必將為深入實施“尚德西安”公民道德建設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對於規範、引導公民文明行為,依法有效遏制和祛除城市不文明痼疾,鞏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維護公序良俗,引領社會風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發揮重要作用。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條例》將是今後一個時期廣大市民工作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為此,我們倡議:

一、爭做學習《條例》的先行者

《條例》從總則、文明行為基本規範、鼓勵與支持、職責與保障、監督與檢查、法律責任等方面對我市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行了規範,是人民群眾日常社會生活中的基本遵循。廣大市民朋友要積極參與單位、社區等組織開展的《條例》學習活動,認真學習《條例》精神實質,深刻領會《條例》的核心要義,準確把握《條例》所明確的各類文明行為基本規範和不文明行為的禁止要求,切實增強對《條例》的認知認同,真正讓《條例》入腦入心、耳熟能詳,並指導社會生活實踐,使古城西安的文明氣息更加濃郁。

二、爭當宣傳《條例》的傳播者

《條例》是維護城市文明的大“家規家訓”,是規範和約束城市主人文明行為的基本遵循,需要廣而告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廣大市民朋友要積極宣傳《條例》,傳遞正能量、傳播真善美,充分利用各種場合和機會,親和善意、明瞭樸實地向家人親屬、同事朋友、左鄰右舍、身邊新知等宣傳《條例》。有條件的可以通過短信、微信等新的傳播方式,更大範圍的傳播《條例》、傳播規範,切實讓《條例》轉化為廣大市民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的精神力量和文明行動,使古城西安的文明底蘊更加豐厚。

三、爭做貫徹《條例》的踐行者

《條例》的頒佈和施行,其作用貴在於廣大市民的遵守和踐行,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序良俗、引領社會風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是與人民群眾共建共享文明城市的目標相一致。為此,廣大市民朋友要積極行動起來,在社會生活中自覺地遵守《條例》、踐行《條例》,自覺維護公共秩序、社區公共文明,自覺愛護公共環境衛生、生態環境、珍惜自然資源,自覺踐行文明健康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遊、文明就醫、文明上網等文明行為規範,講文明、除陋習、樹新風、塑形象,使古城西安的文明風景更加靚麗。

四、爭做實施《條例》的監督者

《條例》的有效實施不僅需要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依法推行和監督,還需要包括每一位市民在內社會各界的共同監督。廣大市民朋友既要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遵守《條例》,又要樹立社會責任意識、規則意識、奉獻意識,爭做實施《條例》的監督者。要以主人翁的姿態,自覺抵制和糾正各類有失公德、有違誠信、有損形象、有害秩序等有悖《條例》規範的不文明言行,為依法有效遏制和祛除社會生活中各種不文明痼疾,建設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貢獻力量,使古城西安的文明之花四季盛開、鮮豔綻放。

廣大市民朋友們:我們工作生活所在的幸福家園——古城西安,是全國文明城市,是正在加快建設的國際化大都市和國家中心城市,實現振興大西安的宏偉目標、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離不開《條例》施行的法規保障,離不開豐潤的道德文化滋養,離不開社會文明環境的構築,離不開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踐行。讓我們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以《條例》規範為遵循,養成良好文明習慣,杜絕各類不文明行為,用我們每個人文明素養的提升,促進大西安文明品質的提升,推動“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的生動實踐,在我市結出累累碩果。

我們堅信:大西安明天會更文明!大西安明天會更美好!

西安市文明辦

2018年9月1日

西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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