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两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实现“满堂红”


截至8月29日,张家口市两级检察机关18位检察长已全部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实现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满堂红”。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监督职责,也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张家口市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务实高效,特点鲜明:

一是贯彻落实高检和省院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要求坚决迅速,两级检察机关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与同级法院沟通协调,在较短时间内,即实现了18位检察长全部列席法院审委会。

二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做到了全程全面,列席参与讨论的案件类型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多个领域,案情普遍复杂具有争议。

三是检法两院就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达成高度共识:两院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将有效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构建起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新型检法关系,从而更好地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局面,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家口市两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实现“满堂红”


8月29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华依照法律规定列席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69次审判委员会会议。

张家口市两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实现“满堂红”


张华检察长在会上指出,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检法两院在提升办案水平、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目标一致。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不仅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监督职能,也是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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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检察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不仅是检察机关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客观需要,有利于直观发现检法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的共同点和分歧点;有助于协商案件的争议焦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有益于客观公正地深入研究讨论,形成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统一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也是检察机关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支撑。通过坚持这一制度,可以就两院关心的重点问题进行面对面探讨与交流,携手迎接挑战,共同应对和解决当前制约司法效率、影响司法公信的突出问题,推进各项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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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务必要从转变观念入手,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把检察长列席制度长期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与人民法院携起手来,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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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靖主持审委会会议并致辞。王靖院长指出,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统一双方在法律理解及适用上的意见,构建司法改革框架下诉讼参与主体活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大格局。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能够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和审判工作精细化水平,对于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司法公信力,保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审判机关要积极推动形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的常态化。

张家口市两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实现“满堂红”


会上,张华检察长与王靖院长共同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研究讨论了被告人孙某玲故意杀人、盗窃一案。张华检察长针对被告人犯意转化、定罪判罚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方面问题发表了列席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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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践锋陪同列席会议。



县区院检察长列席掠影(一)

桥东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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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上午,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皙列席桥东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桥东区人民法院院长刘树坤主持。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忠厚、刑事执行检察部部长刘爱云陪同列席。

会议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被告人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进行了讨论。王皙检察长对被告人所患疾病种类及程度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标准发表了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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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皙检察长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是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与审委会的职能目的是一致的,最终都是为了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在这一点上是双赢的。刘树坤院长指出,王皙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对推动桥东法院审委会工作的规范化、阳光化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检法两院共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桥西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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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下午,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检委会委员刘杰甫列席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并对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桥西区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海鹰主持审委会,全体审委会委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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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英检察长表示,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种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审判委员会司法决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将会更加主动地加强与桥西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加强检法两院的配合和制约,认真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坚持、贯彻下去,严格依法履职,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

宣化区检察院


8月29日,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文武、副检察长张建全同志应邀列席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并对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其他有关议题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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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审判委会由法院院长田慧荣主持,会议研究了被告人申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杨文武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法院对该案的定罪和量刑,建议对于此类案件在重证据、重程序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案件本身的政治影响。该案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最终形成共识,依法统一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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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武检察长表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这项监督职能,努力在转变理念、制度落实、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推动实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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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还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通知》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两个文件。

经开区检察院


8月29日,经开区检察院检察长高圣慧列席区法院第17次审委会,就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专题讨论。高圣慧检察长充分发表了法律意见建议,为审委会对本案的讨论提供了有益参考。经审委会充分讨论与研究,依法形成一致意见。

高圣慧检察长表示,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有利于法、检两院共商维护公平之计、共解司法正义难题,同心协力推动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忠文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不断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坚持好这项制度,相互支持配合,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下花园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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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川应邀列席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年第1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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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李玉川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一直以来,下花园法检两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在推进下花园法治建设中,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加强法检两院对法律政策前沿问题、重大疑难案件的学习、沟通和协调,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下一步,下花园区检法双方将建立更为协调、积极的关系,一方面,双方将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司法改革中检察职能变化,逐步将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及重要司法政策文件作为列席范围;另一方面,法检双方就专业法官和检察官联合学习、讨论案件形成一种机制,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真正在办案中实现双赢,多赢和共赢!

康保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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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中旬,康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静应邀列席了康保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与了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讨论。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以来该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会议由康保县法院院长郭力夫主持。

会上,在听取了法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后,刘静检察长根据该案案情,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社会效果等情况发表意见,为审委会对本案的讨论与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

张家口市两级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实现“满堂红”


刘静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无论是作为监督的一方,还是作为被监督的一方,二者的目标是一致的,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下一步,康保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机制,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逐步将列席范围向民事行政领域推进,共同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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