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八旬的張大爺有5名子女,但均未履行贍養義務,導致張大爺在家中去世後無人問津。近日,平武法院審結了這起由平武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遺棄罪案件,案件被告人系張大爺的四女一子。
經審理,平武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張大爺兒子張某有期徒刑兩年;女兒張某乙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女張某甲、女張某丙、女張某丁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兒子叫囂:
你們村上必須把他管好,管不好我要告你們
去年5月下旬,平武縣豆叩鎮先鋒村村組幹部到貧困戶張大爺家走訪時,發現其已死在家中,遂立即向豆叩鎮黨委政府、豆叩鎮派出所報告。
那麼,為何老人死在家中卻無人知曉呢?平武法院通過對全案證據的審閱及庭審查明:張大爺和其妻子趙某某育有四女一子,大女兒張某甲和兒子張某分別成家後在遂寧生活,二女兒張某乙在豆叩鎮務農,三女兒張某丙在大印鎮生活,四女兒張某丁在平武縣經營生意。
2010年後,二女兒因父親脾氣不好,加之自己常年在外打工,家裡缺一個守家的,便將母親接至自己家裡生活,此後張大爺便開始一個人獨居生活。
2014年,張大爺因身體不佳,居住環境差,長期無人照料,多次找到村組幹部希望將其評為低保戶。村組經過多次討論後遂同意了張大爺的申請,此後老人身體更是一日不如一日,村組幹部多次通知其子女回來商量贍養事宜,都遭到其子女相互推諉,甚至態度惡劣、或將電話直接拉黑。
2016年開始,張大爺頻繁因慢支氣炎、肺氣腫、腦供血不足、急性腸胃炎等疾病住院治療,生活幾乎不能自理,村上幹部和衛生院醫護人員給予老人照料的同時,仍一直努力,試圖將其子女通知回家照顧父親,卻仍被推諉。據先鋒村村支書朱治華介紹,老人去世之前多由村組幹部輪流照看,派專人隔天輪流前去問候。
根據法院調查,張大爺的兒子張某曾出言表示“父親死了自己就回來”以及“父親現在是一個人一戶,你們村上必須把他管好,管不好我就要告你們”。
老人無奈,到鎮上司法所表明內心,希望通過法律手段要求幾個子女向自己盡贍養義務。
然而,司法所工作人員的通知,仍然遭到五被告人的推諉及拒絕。隨後,司法所工作人員便將相關資料提交至平武縣法律援助中心。結果幾天後老人便在家中孤獨去世。
法院判決:
5名子女犯遺棄罪最高獲刑2年,悔之晚矣
今年上半年,平武縣公安機關對被告人張某等五人依法實行逮捕,平武縣人民法院於9月13日進行了審判。審判庭上,五位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也表達了自己的悔意。
9月13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庭綜合考慮本案的具體情節、認罪態度及社會影響等,判決如下:
1、對被告人張某乙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對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丙、張某丁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3、其中被告人張某主觀惡性較深,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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