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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有校园欺凌的视频传出!
10日,广西柳州市一名女孩在池塘边被围殴,
视频中两名穿黑色衣服的男孩对一名蜷缩在地的女孩拳打脚踢,
其中一个男孩还用手中的U型铁锁猛砸女孩!
被打女孩被证实是柳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学生,
现在已抓到一名殴打女学生的人员。
仅仅两个动图都让我们感受到两名男生的暴力,
何况暴力持续了一分多钟!
这件事件出来后,
评论区一致要求“严惩不贷”,
而同时也担心他们可能会因为未成年而免去严惩。
有的评论就直接表示:
如果被打的是自己的女儿,
一定会打回去,甚至打死那些施暴者▼
当法律保护的未成年人变成了施害者,
惩罚就会变得非常棘手。
我们可以看回近几年发生的校园暴力案▼
- 2015年6月,一张触目惊心的照片在QQ空间、微博流传▼
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乐至县公安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 2015年6月,甘肃女生6分钟被打38记耳光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视频中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女学生被两名同学轮番掌掴,视频画面之外,不时传来阵阵狂笑。
当记者致电给当事人学校时,工作人员称教体局已处理此事,但并未向记者透露处理此事的方式和结果。
- 2015年11月,因受害女生在住校期间不注重个人卫生,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教育”受害者,导致其十级伤残。
经过法庭调解,打人的女生及其家长对兰兰进行了赔偿。
还有很多很多类似的案件,
而对施害者的惩罚都是很轻微的。
很多地方,校园暴力常在,但法不责幼。
当校园暴力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和对施害者的惩罚不成正比的时候,
受害者的父母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来保护孩子,
这实际上更可怕。
韩国电影《妈妈别哭》中,
17岁的高中生银雅被3个小混混(1个是在校生,2个是社会小混混)强暴了,
还拍了视频威胁她。
银雅将事情告诉了妈妈刘琳,
母女俩想通过法律渠道惩罚强暴银雅的坏人,
可是加害者却因未成年人的身份免于受到处罚。
坏人没有受到合理的惩罚继续欺负银雅,
银雅受不了折磨,
最后选择在自己生日那天自杀了。
刘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再不相信法律的她决定无论用何种方法,
自己来帮女儿报仇,
于是她把强暴了她女儿的小混混,
一个一个地杀死了。
孩子受到欺负,最难过的莫过于父母。
就算全世界抛弃了你,他们也会你抗争到底。
一组关于校园暴力数据▼
据法制网的舆情显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被曝光且引发一定关注度的校园侵害案件共计92起。其中,校园暴力、欺凌类事件最多,共57起,占比62.0%;九成以上的校园侵害事件造成了人身伤害的后果,因暴力行为致死的案件占比达到12.0%。
一些校园暴力造成的严重后果▼
重庆一初二学生疑遭校园暴力致死 、
山东一名16岁的中学生在校园被欺凌跳楼、
河北8岁的孩子被11名自称“闲来无事打人玩”的学生围殴致死...
校园暴力不单止对学生进行殴打,它还包括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
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的后果是可怕的,严重的致命。身体上的伤害可以愈合,但心灵上的伤害却是深远持久的。
知乎上有人提问:
校园暴力的严重程度被夸大了吗?5000+的回答基本上都是▼
但是校园暴力不可避免,在世界各地的学校里都有,只是严重程度不同而已,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在“如何远离校园暴力”的问题下,有个答案很有意思▼
这位父亲的话糙理不糙。
远离校园暴力,首先家庭教育对孩子非常重要,
在震惊一时的“中国留美学生凌虐同学”案中,在美国就读高中的十几名中国学生,因琐事将两名女同学绑架至当地一处公园,对其进行了长达近七小时的折磨、殴打和恐吓,手段极其残忍。
涉嫌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翟云瑶、杨雨涵和章鑫磊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三人将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
我想说的是这起留学生涉嫌绑架案的案外案,6名被告留学生当中的一名学生家长当天传出因涉嫌贿赂证人被抓,上演了一出中国家长试图“花钱摆平”不成,反而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的丑闻。这名家长不远万里飞来贿赂受害人,想私下以金钱摆平事,但被警方逮捕,锒铛入狱,吃上官司。
这样“只想着用钱摆平孩子闯祸”的家长,我认为,是培养不出一个热爱生命,并且会懂得尊重别人生命的孩子的。父母得首先让自己的孩子不成为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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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家长把孩子送进学校,学校就要担负保护孩子的责任了。
除了强令禁止,我觉得更多的是老师的态度。不少老师(包括家长)喜欢问:“为什么这么多学生,只欺负你一个?”这就让很多被欺负的学生不再想说话了。
记得赫芬顿邮报(Huffington Post)曾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情,华盛顿一名9岁的四年级学生马修(Matthew Finney)因光头造型成了高年级学生讥笑的笑柄。
他难过得不敢进入教室上课,站在走廊上大哭。
该校一名女教师尼尔森(Tori Nelson)得知后,于是她在操场上要求马修当众剃光她的头发▼
并当着所有同学面前告诉他,“你将我的头发剃光后还有人取笑你的话,他们也是在取笑我。”
此举不仅帮助被欺凌男童重建自信并遏止欺凌行为,也引来不少媒体和家长们的一片叫好。
言传身教向来更能打动人。
当然,拒绝校园暴力离不开法律的保障。
但从之前校园暴力案例来看,法律过度保护让很多青少年形成了“伤人不犯法,无须承担过多的法律责任”的意识,甚至有了“藐视法律”的心态。但是另一方面,也不少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希望我们的孩子可以离校园暴力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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