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觀理性評價瑞典警方對待曾先生一家的事情?

動漫小魔王


隨著中國的發展,中國人與外界交流越來越多了,交流可能會相互促進也可能會對立,這時候就應該有一個最基本原則,不能要求對方在事事時時上都迎合自己,存異不會使問題升級而是相互欣賞,我想這是和平共處非常重要的一點。

在這件事上,曾先生應該來說有很多機會改正入住時間有誤的問題,提前打電話問問,有房間補一天不就行了。你就吃準了別人不會趕你走?你帶著兩個老人,是你自己本人更有責任照顧好父母,而不是給大家添麻煩的理由。酒店讓你走,你們走也就沒事了,警察來了,就說明別人根本不想搭理你們了,還在強詞奪理吃虧是難免的,畢竟是在外國,語言文化習俗上的交流多少存在一些問題。你們在馬路上大吵大鬧,帶離現場,也能說得過去。因為這是別人的國家,他們的執法方式,只能在大的框架上判斷,對於是不是應該更人性化一點,挑這種刺意義是不大的。

大使館有國人受委屈,過問一下是應該的。瑞典警方出於友好,回應解釋一下是最好,這是個案,不回應也不能說明不友好。

對於差異學會欣賞,而不是指責,這就是這個案例能提供的最大價值,可不能學美國,一味著讓別人來迎合自己。


無風三尺浪999


粗暴執法一事有待證明,先說我瞭解到的並進行一些猜測。

曾先生一家提前入住旅館,而旅館表示沒有空房,曾先生要求能在大堂呆一晚,並願意支付一定的金錢,旅館規矩是不能在大堂休息的,但因曾先生一家有二位老人,一位還患有疾病,故而答應。

這時我就有一個疑問,旅館是真的答應讓他們呆在大堂一晚了嗎?還是曾先生單方面這樣認為呢?曾先生接受採訪時說,他還一直去外面尋找能夠入住的旅館,並偶遇一名中國留學生,(這留學生先放一邊)。曾先生為何要再尋找旅館?明明原旅館“答應”讓他們呆在大堂直到可以入住了呀!難道曾先生覺得旅館大堂對老人而言不夠舒適所以另尋他處?還是說,他們一家根本沒有被允許在大堂留住一晚!旅館只是允許暫時性停留,待曾先生找到新旅館再將父母帶離!

但是曾先生外出歸來,不但沒有將父母帶離,反而還跟著一名留學生!旅館方面該怎麼應對呢?你們三人被允許留在旅館,因為你是登記過的客人,這留學生是誰?所以,旅館立刻要求這留學生“離開!”並對曾先生的行為表示“憤怒”,所以再次要求他們“立即離開!”只是,留學生識趣的走了,但曾先生一家不答應了,所以演變成各類視頻中的情況。

猜測到此,還算是合理吧?但問題是,群眾關注的點是,瑞典警方的做法,到底有沒有“欺負中國人”,呵呵了,坦白說,我認為全世界的警察對於“耍流氓”一行為,處理方式大同小異,要麼驅逐要麼扣留,無論哪種,肯定帶有強制性的措施,而將這種強制性措施判定為“毆打、拖拽”等,是不是也算“欺負人”啊?

至於曾先生一家在視頻中的行為,見仁見智吧,畢竟他老爸是真的有病啊


Dexter_Tsai


首先,午夜大堂不留客是不是瑞典旅館業的規矩?如果是,那麼這是一條很不人道,沒有同情心的壞規矩,應該整改的是瑞典的旅館,而不是“慣壞了”中國人的世界各地旅館。如果不是,那麼旅館為什麼不提供方便?結合目前歐洲的右翼民粹思潮,很大的可能性是因為曾先生的臉色不對。

其二,使領館要求瑞典警方檢方做出調查對不對?對本國公民提供保護是使領館的職責所在,不管這家人是不是sob,即使是,那也是我們國家的sob,要求警方檢方提供調查是應該的。歐洲的使領館還朝中國要證據確鑿宣判死刑的毒販呢。他們做得了初一,不讓我們做十五?

第三,倒地哭嚎是不是撒潑?倒地哭嚎是正常的人類情緒表達,不能因為無理取鬧的人會倒地哭嚎,就論證所有倒地哭嚎的人都是無理取鬧。你要是遇到了土匪而不是警察,你媽哭得比這還兇呢。何況現在放出的都是酒店外的錄像,酒店裡的監控呢?警察的執法攝像呢?沒有這些,我把遭匪遇難的追悼會現場說成醫鬧撒潑都可以啊?

第五,酒店大堂是不是可以隨便攆人的私人場所?人權燈塔美國給你答案。小石頭城的私立學校,屬於私人場所吧?要把進門的黑人學生攆走,可以吧?sorry總統派陸戰隊把黑人學生保護進去。不瞭解歷史的去看阿甘正傳。沒有正當理由不為特定人群服務,運氣好的政府幫你關門,運氣不好黑叔叔就幫你燒了。算起來瑞典也是人權燈塔的小跟班,諾貝爾和平獎發得piapia的,不會連這點常識沒有吧?

綜上,故事詳情還不清楚,完全可以讓子彈飛一會,而不是以惡意的猜測發起噴氣式的狂歡。但是,自由不是免費的。酒店大堂,白人睡得,黑人睡得,拉丁裔西裔都睡得,唯有黃人睡不得,原因何在?旁觀者中,明明是受害者的候選人,卻又竊竊以至於放聲嬉笑的,莫不是傻子?


味冷


曾先生一家的情況,比較多的人認為,自己處理問題的方式是不對的。為什麼?在提前到達旅店後,就打算著住大堂(廳)。這是以老賣老為理由。很難得到對方的認可!正確的做法就是離開找到其他地方。比如:三人在當地瑞典人幫助下去了火車站!

這之前,已經發生曾先生被瑞典警察拉到墳場的驚嚇!

警察至今不敢回應,也沒有公佈執法過程,說明調查進行中,不要給予下結論。但是,這種事情,必須向中國道歉,有點粗暴而且恐嚇的意思,為什麼拉到墳場。這不是見鬼嗎?!

對於同情此事的人,認為,夜深寒冷,賴著不走保命是合理訴求。我覺得這個應該這樣看,如果警察來了,這應該離開,警察或許會提供指引,不應該與警察說情,而是受勸離開。求情的是保護你的安全!


閒適人家


從來沒看到過有哪家旅店有大堂休息的收費標準,從圖片看,這家青年旅館的大堂不大放著簡單桌椅,可能還兼顧早餐咖啡廳功能。遊客完全可以再開個房間,如果酒店內沒房間了或不同意在大堂睡覺,也可以搜索周邊酒店,或尋求警方大使館幫助,旅店已經同意你留在大堂休息了,遊客居然又出去找來了一個不知來歷的女孩。由於國內辦事解決問題常常有二個方法比較有效,一找關係送紅包,二耍賴耍橫,非常熟悉的一幕,因為國內法律比較寬泛,警方很多時候也是和稀泥,所以養成了國人很多不好的習慣,典型如高鐵上的霸座男。國外則比較講究規則,但瑞典警方對大使館要求瞭解情況的態度顯得傲慢無禮


秋寒和小雨


同樣的故事換一下說法。

3個老外凌晨3點來到你開的酒店要求睡大堂,你讓他們做哪裡休息。一會其中一個又帶回來個老外。你允許,發生爭執。之後報警。人民警察來到後讓3個老外離開酒店。老外不聽,一個說有疾病,兩個在地上有哭有鬧,大喊中國警察殺人了。警察強制送上警車帶到事發地7公里的一個景區。

你認為這件事情誰做的對?

關於生病,身為人子,父親生病高於一切,發生如此事情最差也是打急救電話。而不是拍照錄視頻。我相信這是正常人的做法。

就是在國內也希望對警察給與尊重。文明社會撒潑打滾的做法請回家找媽媽。不過想想現在看到商場裡幾歲的孩子躺地上打滾大家心裡面也會給一個沒教育好的答案吧。

如果你是警察,你會在什麼情況下由兩個女警搬抬一個老人。而不是去打急救電話?

生命昏迷這件事真的很難成立。

另外說一下,中國現在很好很強大,不用出點事就說歧視你,做好了自己別人的歧視就是個笑話,代表著他們的羨慕和嫉妒。做不好自己,別人一直會更鄙視你一個在國家發展過程中賺了點錢的土老帽。


大C雜說


有一部分人在國內撒嬌撒潑撒野慣了到了國外自然就不適應了。在人人平等自由的國度裡是沒有特權和特錢的更不可能依靠所謂的人和關係。


漁人島2


瑞典警方(侵犯人權,涉嫌違憲)酒店叫警察來處理沒問題,打鬧哭喊,警察帶走也沒問題,但是扔路上,就否定了先前所有的執法。扔路上代表無罪,既然無罪又如何強制帶走,垃圾也要扔垃圾桶裡不能隨便亂扔,侵犯人權是沒得跑了。法制社會的標準是任何小事必須走規定。


攻非也


整件事的急轉是因為所謂的女中國留學生的出現,那麼,事情過了這麼多天,為何不見媒體,或我方人員對女的描述或採訪,她應該也是當晚的見證者,當然一個女的,半夜還在街上溜達,而且還跟去酒店,這本身就令人懷疑,所以後續應該還有更多的真相,


手機用戶58998421209


這件事詮釋了什麼是私有財產,要訂購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才可供其使用。這堂課上演了警察是如何捍衛私有財物,演示了私有權的神聖不可侵犯。當我們的財物被證收被拆遷時,那個無助才會在地上打滾,嚎啕大哭。這是一個反向事例,經常的現象,這個陰影無意之間帶出了門外。吾不知道,假如,魯迅還活著會怎樣感言,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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