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罗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因瞒报漏报风险信息被处罚30万

河南银保监会8月31日消息,河南银保监会对河南12家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农商行进行处罚,共处罚金1570万。

固始县、罗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因瞒报漏报风险信息被处罚30万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因为理事会长期未换届等13项违规,对瞒报漏报入股社员机构行为负直接经办人员责任,共被罚款560万元,马春耀、李宪忠等10个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处分。

焦作解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牵头发放社团贷款和向参与行社出具贷款回购承诺函,导致贷款集中度超标,被处以罚款30万元,时任理事长夏天中和时任副主任吕公文分别被给予警告。

太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参与省联社组织发放社团贷款导致贷款集中度超标,被处以罚款30万元,时任董事长王培学和副主任董之奇分别被给予警告。

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为参与发放社团贷款,导致贷款集中度超标,被处以罚款30万元,时任理事长杜加连和时任主任杨维忠分别被给予警告。

商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被处以罚款30万元;时任理事长张永耀和时任监事长申光炳分别被给予警告,并每人处罚款6万元。

河南西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被处以罚款30万元;时任理事长和时任副主任杨宏伟分别被给予警告,并每人处罚款6万元。

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郏县联社理事长王团锋和时任副主任辛胜利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每人罚款6万元。

宁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宁陵联社时任监事长姜双庆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扶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和参与发放社团贷款,导致集中度超标,被处以罚款60万,扶沟联社理事长刘军旗、主任杨永生被分别给予警告,并每人处罚款6万元;扶沟联社时任理事长王耀同、副主任刘同彬分别给予警告。

商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商水农商行(原商水联社)理事长尚纪成和分管案件治理工作的高管人员范进领分别被给予警告,并每人处罚款6万元。

固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时任固始农商行(原固始联社)董事长马福启和分管案件治理工作的监事长李永强分别被给予警告,并每人处罚款6万元。

固始县、罗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因瞒报漏报风险信息被处罚30万

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为瞒报漏报案件(风险信息),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时任罗山农商行董事长谈波、时任罗山农商行分管案件治理工作的监事长陈诗军分别被给予警告,并每人处罚款6万元。

固始县、罗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因瞒报漏报风险信息被处罚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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