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菜販因20斤長豆角農殘超標被罰5萬,冤不冤?

小菜販因20斤長豆角農殘超標被罰5萬,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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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一位叫楊傳有的菜販,因其售賣的20斤長豆角,農藥殘留超標,不僅120元的"違法"所得被沒收,還被當地食藥監部門罰款51000元。據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中,楊傳有銷售的豇豆,滅蠅胺檢出值為2.7mg,依據國家標準規定,被判定為不合格。

小菜販因20斤長豆角農殘超標被罰5萬,冤不冤?

菜販賣20餘斤、價值120元的豆角,卻被罰51000元,是否過重?

食品安全話題,向來牽動公眾神經。對於挑戰底線者依法嚴懲,也一直是主流聲音。新鄭市龍湖鎮楊傳有蔬菜商行銷售豇豆農藥殘留超過國家標準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和《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這一罰款數額並不出格。不過,對於此次的懲罰,網友表達了不同聲音。

小菜販因20斤長豆角農殘超標被罰5萬,冤不冤?

網友觀點截圖

菜販而非種植者,在整個蔬菜流通環節屬於末端。監管部門僅處罰經銷商,而不追究農藥殘留超標的根源,對於杜絕市場上出現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有多大震懾力?案件從產地到批發市場經營戶都有責任,產地不用說,農業部門查處,如果產地涉及禁用農藥,還應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另外,進入批發市場的蔬菜應該做農殘快檢,作為自己免責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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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部門對在市場上被查出的有問題農產品,不能只是下架、罰款了事,應順藤摸瓜,輯拿始作俑者問罪,以儆效尤。業內人評論:此次相關部門同樣犯了"柿子挑軟的捏的"的錯誤,一個賣菜的小商販哪有能力去進行農藥殘留檢測?選擇性執法,且源頭不查,可能只會適得其反。小商販進貨20斤長豆角,沒收不說,還被罰51000元,這得賣多少菜才能補上這罰款額啊?可誰叫他運氣不好?碰上抽檢,觸犯了"史上最嚴"《食品安全法》。

小菜販因20斤長豆角農殘超標被罰5萬,冤不冤?

食品安全,還要從根本上杜絕蔬菜農藥殘留超標,不僅執法人員要從源頭、流通到終端把控,從業者也應該把緊進貨聚到,時刻小心。

對此事件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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