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分甲、乙、丙類液體閃點的基準。
為了比較切合實際地確定劃分液體物質的閃點標準。
1)常見易燃液體的閃點多數小於28℃;
2)國產煤油的閃點在28℃~40℃之間;
3)國產16種規格的柴油閃點大多數為60℃~90℃(其中僅“-35#”柴油為50℃);
4)閃點在60℃~120℃的73個品種的可燃液體,絕大多數火災危險性不大;
5)常見的煤焦油閃點為65℃~100℃。
據此認為:凡是在常溫環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閃燃的液體屬於易燃液體,可列入甲類火災危險性範圍。我國南方城市的最熱月平均氣溫在28℃左右,而廠房的設計溫度在冬季一般採用12℃~25℃。
根據上述情況,將甲類火災危險性的液體閃點標準確定為小於28℃;乙類,為大於等於28℃至小於60℃;丙類,為大於等於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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