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星期狗”怎么办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25日,原告甲在被告乙处购买两个多月大的金毛一只,价款为2200元。2月26日上午,原告甲的女朋友李某通过微信告知被告乙,小狗出现眼底发红的症状,被告乙回复称:“有点上火了”。2月27日上午,李阔向被告乙发送微信称小狗身上起了小红包,并发送照片,被告乙回复称:“这没事,过两天就好了。”2月27日下午,李阔给原告甲发微信,称小狗鼻子热热的,不精神,并发送照片。据原告甲所述,2月28日小狗开始出现呕吐,3月1日即带小狗区宠物医院进行治疗,根据原告甲提供的北京京丰畜服动物医院的就诊记录可见,2017年3月1日中午挂号就诊,前后进行检查、输液等,根据化验结果显示,小狗系细小病毒感染,2017年3月7日凌晨死亡。

原告提供的证据:有微信聊天记录、医院就诊病例、支付宝转账记录、网页截图、李阔的证人证言、误工证明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等在案佐证。被告主张已经给小狗注射疫苗,但没有提供证据。

消费者遇到类似的问题时候,多半会咨询律师,但说句实在话,这样简单的案件,这么小的标的额,请律师打官司一般是划不来的,消费者也完全可以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通常先和商家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可以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去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种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类似这个案例,原告可以提起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乙退还原告甲购买狗的费用2200元;

2.判令被告乙给付原告甲给狗看病的治疗费用6743元;

3.判令被告乙给付原告甲误工费用36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乙承担。

一般法院支持的请求为:买狗的费用,以及狗治疗的费用。误工费一般得不到支持。

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能把事情描述清楚,参考互联网上起诉状的格式,写个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案子是没有输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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