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是怎樣「掃黃」的?

吳偉亞


娼妓的歷史

娼妓在我國最早被稱為倡伎,其本意也不是指的賣淫,而是指的技藝的人。隨著時間的推移,女性在這方面的優勢就漸漸的起來了,然後性誘惑的成分也漸漸的變的多了起來。於是倡伎變成了娼妓。唐朝開始,古代皇家有專門的官妓機構教坊司,直到清朝結束了官妓。古代軍營裡面的則是被稱為營妓,民間的則是叫做私娼。



怎麼掃黃?

官娼是古代允許的,而私娼則是很難全面禁止的,但是有些皇帝為了科舉考生沉迷於此,所以就有了“舉貢生員,宿娼者斥革”的規定,但是又沒有禁止私娼,所以對於這些舉貢生員去宿娼只能是舉報,或者蹲點或者釣魚了。這時候就有貓膩可言了,所以不排除古代有人藉此中飽私囊的。



在古代雖然有很多規定不允許過多的養小妾,但是基本上都是形同虛設的,所以這些有小妾的很少去這些地方,除非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畢竟性病也不是現在才有的。而普通人家就更不會去這種地方了,去這種地方最多的也是那些有些資產的科舉考生,所以就有了禁止這部分人去的規定,所以所謂的古代掃黃也是重點掃這一部分人,至於執行力如何,就得看當時皇帝的態度了。


淡看天上月


春秋時期開始,極富有經濟頭腦的管仲在齊國設立了第一家國家妓院,謂之“女閭”。

作為一個相當出色的政治家,管仲設立“女閭”,可不是為了功王公貴族們享受,而是為了富國強兵,也就是“徵夜合之資,以充國用”。

自此開始,妓院就堂而皇之登上了中國歷史舞臺,甚至成為了中國文化中極為重要的一環。


像唐朝時期的大詩人,以自己的詩被青樓女子傳唱為榮;像宋朝的大詞人柳永就直接混跡在青樓之中,就連死後也是青樓女子出資下葬的。在某種程度上來說,青樓女子是中國古代文化傳播的重要媒介。

自國營妓院正兒八經的營業開始,私營妓院也不再躲躲藏藏,明目張膽的開始拉起了大旗,掛牌營業。

歷朝歷代,對於民營妓院的政策也是有所不同。在唐朝及以前,對於妓院是比較寬鬆的政策;而從宋朝以後,對於妓院的政策就一直在禁與不禁中搖擺,明清兩朝對於官員嫖妓採取了比較嚴厲的措施,但效果好像不大。

唐朝作為中國歷史上民風最為開放的一個朝代,對於妓院也是相當寬容,只要能通過審核,都能掛牌營業。而一些高檔的青樓,甚至成為了文人騷客們聚會的雅地。至於這些文人們是不是隻是單純的以詩會友,那就不得而知了。


到了北宋開始,朝廷就開始有條件的限制官員們不能嫖娼了:

宋仁宗時期,就出臺政策,規定負責分管刑獄的官員“不得赴妓樂”。到了宋神宗時期,範圍進一步擴大,所有監察官員不能嫖娼,到了後來官員們逛妓院都會遭到彈劾。

雖然我們的王安石先生喜歡利用掃黃來打擊自己的政敵,但總體來說沒有什麼效果,畢竟身為皇帝的宋徽宗都會偷偷跑去青樓玩。再大不了,就像我們的柳永同志一樣,不做官就是了 。


到了明清兩朝,對於官員逛妓院採取了比較嚴厲的措施。

從朱元璋開始,對於官員嫖娼是嚴格禁止的,也就是‘官吏宿娼,罪亞殺人一等;雖遇赦,終身弗敘’。

這個處罰不可謂不重,一旦官員嫖娼被抓,那是僅次於殺人的大罪,以後一輩子都不能做官了。但是有用嗎?沒有!朱元璋死後,官吏嫖娼還是照舊,甚至在民間還有《嫖經》流傳。

到了明宣宗時期,又開始對官員進行嚴打了,在京城和各大城市展開了一場大規模的掃黃運動,這也是中國封建時代有史記載以來的第一次大規模掃黃運動。

在這一次掃黃運動中,明宣宗廢除了兩京十三省的官辦妓院教坊司,並讓御史們嚴格考察官的品行,同時,對於那些準備科考的學子們也是禁止嫖娼。

當然了,對於民間的私營妓院,明宣宗沒有管,也不能管,否則社會會暴亂的。

康熙時期明文規定:

“夥眾開窯誘取婦人子女,為首照光棍例斬決,為從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

嘉慶時期再一次規定:“京城內外拿獲窩娼至開設軟棚,日月經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給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

歷朝歷代的封建社會中,清朝是唯一禁止嫖娼的時期,但是也就是在規定出來的那一瞬間管用 。以至於到了清朝後期,北京形成了有名的八大胡同,就連同治皇帝也跑去嫖娼。


小鎮月明


今天我們看古裝劇,上面總會出現妓院,賭場等場所,也就讓我們理所當然的認為原來在古代這些都是合法的。然而其實我們被誤導了,並不是在任何朝代,不論什麼人開的妓院都是合法的,古代政權也曾經大張旗鼓的開展過掃黃打非專項整治活動的。

妓院是何時出現的呢?據說我國最早的妓院是出現在春秋時期的,在《詩經》中有記載:“漢有遊女,不可求思”,其中的遊女就是最早的妓女,還是上門服務的。後來法家著名代表人物為了規範合法化這個行業,就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其中有一項就是設置“女閭”由此世界上第一個官方妓院誕生了,這時妓女屬於國家編制,其他國家也開始紛紛效仿,並且還對敵國權貴使用美人計。

在古代有這麼一個特點,妓女地位越高的朝代,越開放,文化成就也就越高,唐朝時候是妓院水平最發達的年代,一直到了宋朝妓院也還在是合法的,著名的妓院詞人柳永就是一個沉迷妓院流連忘返的典型代表,但是平常人去妓院消遣還好,官員常去妓院始終形象不好,但是人都有慾望,所以在一些朝代律法也只是規定,官員尋花問柳,可以陪酒,陪唱,陪跳,但是不能陪睡,一旦發現就杖責。

甚至有的朝代是官員禁嫖,到了明朝由於妓院發達到讓一些官員,不處理政務,只願意在妓院尋歡作樂,嚴重影響朝政,於是在明宣宗時期,一場規模空前的掃黃行動就開始了直接取締了官妓,嚴打官員嫖娼,雖然頗有成效,但是卻滋生出了暗娼,後來明宣宗死後,娼妓業再次死灰復燃。

到了清朝,順治年間皇宮也是樂妓的,但是順治就下令,禁止了樂妓用太監代替, 康熙繼位後下令拐賣誘騙婦女從事妓女,一律發配到邊疆。嘉慶年間則把禁止開始妓院寫進《大清律》,法律禁娼效果還是不錯的,然而後來清朝朝政開始腐敗,娼妓業也又開始繁榮發展了。

在我國古代的大多數朝代其實都有開展掃黃的,但是妓院徹底被明文禁止,並且大力打擊,嚴查不怠,還是到了新中國成立以後。


玄坤


前一段時間東莞掃黃引人注目,回顧歷史古代掃黃更為厲害,比起東莞掃黃那要嚴苛多了,太平天國時期嫖娼幾乎絕跡。下面說說各個時代是怎樣對待嫖娼的。

1、宋代管仲創辦了中國第一所官辦妓院,秦漢之後逐漸形成了所謂的樂戶制度,就是咱們電視裡面的青樓文化,隨著富家子弟的捧場,到唐代青樓妓業的地位達到最高,但是朝廷有所規定,妓女只能陪官員吃喝不能睡覺。(其實也不需要,那個時候一般都有三妻四妾)

2、明宣宗時期發動大規模掃黃

明宣宗時期官員沉迷於燈紅酒綠之中,沒人管理朝政,到了宣德四年,上位四年的皇帝終於無法忍受文武百官的放蕩生活,嚴肅法紀開始發動中國第一次大規模掃黃,但是對民間的妓院沒什麼限制。
3、清代開始禁止嫖娼

清代開始禁止嫖娼,朝廷動靜很大,一時間頗有效果。順治皇帝也開始消減教坊司女樂妓。康熙年間更是頒佈北京城之內不許開設戲管等。


4、太平天國時期嫖娼要砍頭

太平天國的天王為了防止嫖娼削弱太平軍的鬥志進行了掃黃,賣淫嫖娼要是被發現肯定要砍頭,在太平軍管轄範圍內嫖娼幾乎絕跡。

禁止嫖娼就像打蒼蠅一樣,我們不能因為消滅不了蒼蠅就不去打蒼蠅,要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將嫖娼壓制在一定範圍內。你們覺得呢?


媒體學院校長


于成龍斷案精華——掃黃

廣西羅城民風彪悍殺人案件時有發生,但有關風化的案件卻少見。這裡東門有一客棧,生意不是很好,店主蕭三想出一個自以為是的高招,他去外地找來三個娼妓,引誘一幫人去嫖宿,一時生意興隆。此事被于成龍發現,認為此風不可長。立刻派差役將店主和妓女抓來審問,並查得實情後判到: 今蕭三借開客棧之名,招留外地娼妓,藏汙納垢首開羅城淫風,實在為害群之馬。你今天能因利而藏妓,明天也可因利而為盜賊踩點。何況本地民風剛健,習俗淳樸。男知廉恥,女懷節烈。蕭三壞事敢為天下先,敗壞羅城風氣。三妓女淫窟招致千人罵,擾亂一方治安。蕭三於情不可原諒,於法更應嚴懲,抽一千鞭子,拘禁一年。妓女甘心墮落,荒淫無恥,打五百嘴巴子,驅逐出境。號稱滿清第一廉吏的于成龍在羅城任知府時審理的。


73神牛


其實掃黃行動可不是現代專有特色行動,古代也有掃黃打非活動喲。

當然青樓楚館行業在我國可算有悠久的歷史,最早都能查到春秋時期了,在秦漢的時候就建立了詳細的官妓制度。等到了唐宋時期,風流才子千金買笑都變成佳話,青樓行業在當時非常發達,十里風月,十里秦淮,宋朝皇帝都要去狎妓了,著名人物如:李師師、梁紅玉、蘇小小、紅拂女等等。

大規模的官方掃黃行動在明朝宣宗時發生過。當然,宣宗皇帝主要為了提升官員的正面形象,讓他們有點政府公務人員行象,加強工作效率。但對於平民老百姓並沒有任何限制,只要有錢,你愛怎麼辦就去怎麼吧,還算民主吧。

清朝雖說是一個少數民族所建立的朝代,但他對掃黃事情可非常重視。自隋唐時期就有存在的揚州紅燈區基本都關門停業了,娼妓的日子雖說不好過,但揚州可是有悠久的青樓歷史傳承的,哪能一下就讓你消滅了,就出現了“半月門”、 “船孃”等暗娼,讓這一傳承繼續發揚著。

要說打擊力度最強的,還得說是太平天國,當時洪天王發佈命令,賣淫嫖娼行為被發現後直接砍頭,這可是在歷史上最為狠辣手段,當然,效果也非常明顯,在太平天國娼妓被一掃而空。


歷史黑白灰


與其說是“掃黃”,不如說是“禁黃”。


雖然古代都有青樓,但是並不代表可以隨意的嫖娼。別的不說,“逼良為娼”這句話肯定聽過。這是每個朝代都嚴令禁止,輕則打板子,重則被殺頭。



“妓女”是從春秋戰國時期興起,管仲在徵得齊桓公同意下,為了提高國民經濟,開辦了第一家妓院。之後也就成為了一種青樓文化,一直髮展了下來。

因為唐朝的開放,也成為了“妓女”發展的巔峰期。當時的妓女甚至可以做官,最出名的是薛濤。被當時的節度使看重,甚至想向朝廷請求正式文件轉正。


後來妓女雖然一直合法,但是地位開始下降。宋朝出名的詩人柳永,一直流連於妓女叢中。之久妓女一直被壓抑,到了明宣宗時期出現反彈,整個社會突然“淫風盛行”。

在這之後妓女又被打壓,朝廷開始陸陸續續的頒佈禁止的法令。如果讓官妓三陪,輕則重打幾十大板,重則貶為庶民,也就是說後來的妓女主要是賣藝不賣身。


其實古代並沒有“掃黃”,因為青樓一直都是合法的存在。而且主要針對的對象也是公職人員,對於平民百姓限制不多。賣藝不賣身的對象是官員,賣身又賣藝的對象是百姓。


史之策


如果你穿越回古代,最想幹的事是什麼?相信有不少兄弟很想去怡紅院一探究竟,那你先不要高興的太早,因為古人也掃黃。


世界上公認最早的官辦妓院是公元前594年古希臘創辦的“國家妓院”。其實,早在公元前645年的春秋時期的齊國,管仲就創辦過“內閭”,也叫“女閭”,這就是中國最早的“官辦妓院”,目的是解決社會治安問題,因為當時社會淫亂現象多發。雖然是合法的,但在百姓中一直都並不認可。《戰國策·東周策》記載:“齊桓公宮中七市,內閭七百,國人非之。”非之,就是說不支持,當時的掃黃是民眾自發的,屬於道德禁娼。

到了宋仁宗時期,規定官員不得赴妓樂。一開始只是規定一些要職,後來範圍越來越大,會有專門負責人去妓院巡查,這是法律掃黃的開始。

到了明朝,朱元璋本來並無禁娼意識,反而大力提倡,但社會矛盾頻發,到了明宣宗時期,只能取締官妓。但是,當時仍有許多“家妓”,“私妓”,明宣宗死後,這個行業又捲土重來。


清朝,對禁娼也是反反覆覆,順治帝時,曾用太監代替歌姬。康熙年間,禁止開妓院,如有犯者,可獲死刑。嘉慶皇帝時,全城巡邏,就連租房給娼妓者,都要受杖責,可見力度之大。最嚴厲的當屬太平天國,賣淫嫖娼者,斬立決。古人對於掃黃,也是當做一件大事來對待的。


歷史密探


青樓、品花樓、翠香樓

開設這些賣藝不賣身的場所,供娛樂,不僅減少了違法活動,還增加了收入😜😜



女皇之城


明朝初年的娼妓業尤為發達,“攜妓宿娼”一度成為官場風氣,官員們的私生活很是奢淫放縱。

等到明宣宗朱瞻基即位,他早已對官員嫖宿的不良風氣十分不滿,於是下令查封京城內眾多的官妓場所,並廢除存在了上百年的官妓制度,禁止官員攜妓宿娼。

而另一方面,朱瞻基對民間娼妓業卻不予整治,所以明朝時期的這一次全面掃黃,主要目的是為了整頓官場風氣,而“掃”的娼妓,則以官妓為主。

因為早在朱瞻基上臺以前,文武百官們對娼妓很是痴迷,平常退朝以後,恨不得勾肩搭背的就去嫖妓,一些風景秀麗的山水湖畔,也可常見官員們攜帶官妓出遊,整日紙醉金迷,極盡享樂之能事。

百姓們雖對此司空見慣,但私底下對官員的評價卻以負面居多,為了提升官員們的正面形象,更為了防止國家的未來毀於官員的過度奢淫,朱瞻基怒而整治娼妓業,才有了後來的一系列嚴厲舉措。

先是將兩京一十三省內經營了數十年的官營妓院全部革除,這是實際舉措,之後又從精神層面採取措施,嚴令御史糾察官員德行品性,膽敢違令狎妓者,直接罷職,永不復職。

另外不光是官員,想要考取功名的學門士子如果嫖妓,被抓到後也要受罰,甚至科考中舉後不予錄用,對於古代“寒窗苦讀二十年”的士子來說,可謂徹底斷絕了他們狎妓的念想。

從此以後,明朝各地但凡是有官方背景的妓院酒樓一律被拆除,原本歌舞昇平金碧輝煌的狎妓場所,也全部變成了荒樓廢地。


然而常言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官員們雖不敢在明面上狎妓,卻轉而在家中私養妓女,負責糾察的御史到其家中,一句“這是我家丫鬟”,便可打發,於是查無可查,根本無法禁止。

直到明宣宗朱瞻基駕崩,也就是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38歲的朱瞻基一死,狎妓之風再次興盛,且比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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