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聽說了麼?為進一步促進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深圳市交委、市人居委聯合制定了《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了呢?
聽說了聽說了…我早早的就看了,《實施細則》裡說,深圳每艘清潔能源動力船可獲最高1500萬元補貼。有效期到2020年12月5日呢~
還不清楚的小夥伴往下看
綠色低碳港口建設的補貼資金
主要包括這四大類哦~
1
岸電補貼:對港口岸電設施建設費、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費、港口岸電設施供電需量費、船舶首次靠港使用岸電測試費、岸電電價、岸電設施維護費和船舶岸電使用予以補貼;
2
清潔能源動力船舶補貼:對新增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動力船舶的建造或購置費用予以補貼;
3
船舶尾氣淨化設施補貼:對江海直達船舶、港口工作船舶和客船安裝符合深圳相關標準要求的尾氣淨化設施的改造費用予以補貼;
4
船舶排氣汙染物在線監測設備補貼:對江海直達船舶、港口工作船舶和客船安裝船舶排氣汙染物在線監測設備的費用予以補貼。
綠色低碳港口建設的補貼資金
雖主要是以上四大類
但其中細節也要清楚
港口岸電設施建設、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均按照項目建設費用的30%予以補貼。船舶尾氣淨化設施、船舶排氣汙染物在線監測設備補貼均按照安裝改造費用的50%予以補貼。
遠洋船舶首次連接深圳港口企業岸電設施併成功使用岸電的,給予港口企業3萬元/艘的岸電測試費補貼。岸電電價補貼,則按照港口企業用電合同價格與政府指導價格之間的差額,予以全額補貼。
同時,為進一步改善深圳環境空氣質量,市交委、市人居委、深圳海事局發佈了關於船舶進入珠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區,使用低硫燃油及泊岸使用岸電的通告。通告自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通告中鼓勵靠泊深圳港的船舶進入珠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區使用低硫燃油,以及泊岸期間使用岸電。若使用,可向市交委申請補貼。
為改善深圳空氣質量
大家的誠意可是槓槓的
有要申請補貼的小夥伴
請抓緊時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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