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潼南区原配名下莫明多了两孩子 居然是丈夫与情妇所生

“自己名下莫名其妙地多了两个孩子!”近日,重庆潼南区的刘女士向笔者讲述了她的离奇遭遇。

奇闻:潼南区原配名下莫明多了两孩子 居然是丈夫与情妇所生

据刘女士称,她与丈夫王元志是1996年3月结婚的,婚后他们共同生育一女,现在已上高中了。在两年前,她因女儿上学的事到派出所打印户口本,突然发现自己名下多了两个孩子;加上当时她刚初中毕业的女儿,她和丈夫王元志的名下莫明其妙地有了三个孩子。

由于丈夫常年在云南务工,她独自一人在重庆老家抚养正在上学的女儿,这突然多出来的两个孩子着实让她吓了一跳。她追问丈夫是怎么回事,而丈夫却吱吱唔唔答不上来。于是,她再前往派出所进行查询。

这不查还好,一查更让自己惊讶了。原来,多出来的两个孩子,一个出生于2007年2月1日,是个女孩;而另一个出生于2008年10月19日,是个男孩。这两孩子都是在2010年6月18日才补报户口的。

奇闻:潼南区原配名下莫明多了两孩子 居然是丈夫与情妇所生

图:丈夫与情妇生的两孩子,户口居然上到刘女士名下

出生证表明,这两孩子的母亲并不是她,而是一个叫“吴清兰”的女人。也就是说,她名下多出来的两个孩子,是丈夫王元志与吴清兰所生。

刘女士说,她是王元志名门正娶的元配。多年来,她在家里含辛茹苦地照顾女儿和家庭,而丈夫却在外面不仅养了情妇,而且跟情妇生的两个孩子,还拿回来把户口上到了她的名下,真是太冤枉了。

针对王元志跟情妇所生的两个孩子,是如何将户口上到元配名下的问题,潼南区公安局告诉记者,公安部门给居民上户口,是严格按规定办理的;在申报材料报到公安部门前,是先有计生等部门进行审核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是不会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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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刘女士所在的潼南区塘坝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称,只有王元志所提供的申报材料齐全,证明孩子的母亲与他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他们计生部门才有可能为其办理核实情况,在《人口出生入户证明单》签署意见;但至于王元志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存在造假问题,他们一下子是无法辨别的。

在给两孩子核实情况时,塘坝镇计生办在2007年出生的女孩之《人口出生入户证明单》上签署的是“情况属实”;而在2008年出生的男孩之《人口出生入户证明单》上签署的是“贰孩,缴纳抚养费15000元,属实”。

记者提出想看看王元志提供的原始申报材料的请求,但因当时的经办人和管理档案的工作人员均不在而无法查看。

就这样,王元志在拿到计生办签署核实意见的《人口出生入户证明单》后,顺利地将与情妇所生的两个孩子的户口上到了元配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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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志在与刘女士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情妇同居并生育了两个孩子,那么这在法律上又是如何定性的呢?对此,著名律师陈启宗认为,王元志和吴兰清均涉嫌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但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因此,刘女士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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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如果王元志伪造材料向计生部门骗取相关证明文书,他还有可能涉嫌伪造印章、伪造国家机关文件罪。

为此,刘女士已向辖区的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唐坝派出所提交了相应的报案材料,但至今快一年过去了,警方的侦查没有任何进展。刘女士真诚地希望,潼南公安能及时破案,让王元志得到应有的惩罚。

关于该事件的进展,媒体将进一步关注!(作者:齐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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