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辭退的民辦教師交完社保後,相關單位應該按什麼標準發放養老金?

白楊樹105171992


在被辭退的民辦教師交完社保後,相關單位應按什麼標準發放養老金?

就題主提的這個問題,我是無從回答。到現在還沒聽說由哪個單位給民師交社保。如果真有那種好事的話,民師們也不會象現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地步。

不過,我可以就這個問題,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唉,民師這個弱勢群體,說起來就是心酸,就是無奈。

五,六十年代的中國,百廢待興,最缺的是知識,是人才。沒有知識,祖國不能強大,經濟不能發展,社會不能進步。當初文盲,半文育比比皆是。人口的增長,師資力量的不足,使農村有知識的青年,走向三尺講臺。他們不計報酬,默默奉獻,培養出一批又一批的優秀人才,走向祖國各個崗位,為祖國的建設增磚添瓦。祖國發展到現在的強大,離不開民師的辛勤付出。

後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轉正,被一刀切。

清退下來的民師們,現大多到六,七十歲的老人了。即沒有一技之長,又沒有養老的資本,生活陷入困境。

現在我國已很富強了,希望不要忘了教育上的功臣老民師。雖然政府也給了10元,20元的教齡補助,但確實太少了,對他們的生活起不了什麼作用。

基於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物價的飛漲。建議把他們的教齡補助提高到100元左右的話,也許他們也就有一個穩定的晚年生活了。

也可以根據國家教委1997年41號的文件,和2011年8號下發的文件精神,把被辭退的民師,要依法依規將其納入相應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和社會醫療保險體系。這樣,就能解除民師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有一個安逸的晚年生活。




寶木鴻F


一代民辦教師,他們是中國教育的最大正能量,是近代教育領域中最可愛的人。民辦教師,只是因為“政策年限”的界定,他們始終沒有進入事業單位正式編制,沒有從根本上實現自己身份的轉變,在上世紀末期徹底退出了中國教育的舞臺,成為教育歷史上一個特殊的“名片”。

民辦教師的退出,是教育部1984年年底的年限限制,他們是被“政策清退”的。正是由於民辦教師是“不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的臨時教學人員”,任教的學校也就沒有為民辦教師辦理社會居民養老保險,怎麼會有“交完社保”的說法?

被清退離崗的民辦教師,現在原民辦教師了。從全國來看,大多地方都建立了原民辦教師養老金補助制度,因地域經濟發展的差異,各地計算標準和方法的不同,每月享受每年教齡有8元、10元、20元。就這個養老金補助,確實太少,但也是國家對原民辦教師曾經工作成績的一種肯定。

希望黨和政府在醫療、扶助貸款、養老保險等方面傾斜政策,是他們安度晚年。


為生活而提神


我個人認為原民辦教師可以安零活就業人員。夠十五年的就可以了,不夠十五年的個人補交十五年,夠十五年的開1500元錢,多一年的+100元以此類推。別的單位都以經辦完了,像林業的,共銷的,糧食部門的,還有二輕局下面的也都辦了養老保險。怎麼教育部門就卡住了。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儘快解決。原民辦教師他們等不起了,年記偏高,有的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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