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聯繫不上怎麼辦?

wangyi1369312王一民


被執行人失聯不是關鍵,最重要調查被執行人是否有財產。曾經碰見一起類似的案件,希望對你有所啟示。債務人從我們起訴時就已經失聯了,由於當事人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候,沒有約定送達地址,通過郵寄等方式都無法送達,最後我們只好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向被告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一審法官缺席審理了此案。

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我們先到債務人住所地(身份證上的地址)、居住地所在房管局及不動產登記中心調查債務人是否有房產信息

通過當事人之間的銀行流水、往來的交易明細,獲取了債務人的銀行賬號及支付寶賬號然後申請法院的調查令,去銀行查了一下是否有銀行存款,也去了支付寶公司調查了其支付寶賬戶是否餘額。

根據當事人多方打聽,債務人可能還有一輛車,接著我們就去了車管所調查債務人名下是否有機動車輛。通過以上財產調查,我們把上述財產線索提交給法院並申請法院查封、凍結債務人相關財產

判決書生效之後,我們立即到執行法院提交了執行立案材料,立案過七天,我們就聯繫執行法官,通過法院的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再次篩查了被執行人財產情況,結果又發現被執行人其他銀行賬戶仍然有存款,我們立即申請法院採取了凍結措施。執行過程中,我們還向法院申請執行懸賞令,通過網絡徵集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最終我們幫助當事人執行回來六成的財產,剩下四成由於沒有找到可供執行財產,法院基於結案率考核及執行期限的原因,將我們的案件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方式結案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