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怎么改?

鱼和渔的故事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其实在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分类主要分为三类,目前各个事业单位已经基本定性。

一类是行政执法类的事业单位,又叫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将会被剥离出来,合并到行政机关或者成立新的单位,这部分编制人员转为公务员;或者原先的事业职能被剥离出来,并到其他事业单位。

第二类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其实大面上就是我们的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如一些测绘、监理、培训等事业单位,实际上跟企业差不多,都是以本单位提供工作的实际收入,作为开销和工资发放的,不过工资标准仍然是执行事业单位的要求。

第三是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也将划分为公益1、2、3类。

基础教育、基层医院都是公益一类,所有经费由财政拨款,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

大学、三甲级医院,都被定为了公益二类,经费来源主要是以财政补助为主,来自政府支持,有点儿像差额拨款。不过新增加了一项,有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比如医院的食堂、保安等服务都是由机关事务部门来提供免费公益管理。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予以支持。

实际上由于不同的管理模式,各个层级的事业单位所属性质也不一样,主要根源在于职能不同。比如社保的养老保险中心,在市级机构主要是对县区级社保机构的管理、监督和行政指导,属于行政机构的职能。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办法,这部分职能应当纳入行政机关的职能,并将相应人员转为公务员,所以市级机构参公是没有问题的。

而到了县区级,主要还是以提供公益服务为主,比如审核退休资格、促成养老金的发放,因此,被定性为公益一类。而实际上,市级机构也不可能完全转为公务员编制。由于是机构,也牵扯到一部分市级企业的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管理,待遇支付等工作,这些工作性质,属于公益类,就会将相应职能转到事业单位 。

所以说,这次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将会更为彻底,更符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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