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峽山生態溼地林場原黨支部書記彭長勝受賄案公開開庭審理


濰坊峽山生態溼地林場原黨支部書記彭長勝受賄案公開開庭審理


“現在開庭,請法警帶被告人彭長勝到庭……”9月14日上午10時許,坊子法院院長王學功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峽山生態溼地林場黨支部書記、被告人彭長勝犯受賄罪一案。坊子區檢察院檢察長張春嶽以公訴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訴。該案系監察體制改革後,坊子法院受理的首起由監察委調查終結並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也是坊子區首次法檢“兩長”同庭辦案,是法檢領導帶頭親歷性辦理重大案件的一個縮影。市、區兩級紀委監委組織部分幹部、坊子法院部分幹警及被告人家屬共計二十餘人旁聽該案。

濰坊峽山生態溼地林場原黨支部書記彭長勝受賄案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9月至2015年1月,被告人彭長勝利用擔任濰坊市峽山生態經濟開區岞山街道黨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個體工程承包商李某某等人謀取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利益,非法收受李某某等六人所送的現金、銀行轉賬款及支付購車款等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483.3萬元。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彭長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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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證庭審安全有序進行,合議庭成員在開庭前仔細審閱了卷宗材料,研究案情,制定庭審方案,並召開由公訴人、辯護人參加的庭前會議,瞭解案件事實與證據情況,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為庭審的順利進行打下基礎。庭審中,在審判長的主持和把控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辯論各環節有條不紊、環環相扣,庭審全程重點突出、程序規範、順暢有序。本案將在合議庭合議後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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