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煙臺高速交警支隊海陽大隊民警在檢查一輛重型大貨車時,駕駛員檢查過程中竟然棄車逃跑。
17日上午10時許,海陽大隊執勤民警在留格收費站設立檢查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一輛重型倉柵式貨車駛下高速,在查驗駕駛證件時,駕駛員表示自己的駕駛證沒有攜帶,隨後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身份證進行查驗,面對民警的檢查該駕駛員以上車找尋身份證為由藉機翻入路邊溝鑽入涵洞逃竄,執勤民警立即將該車拖移至大隊停車場看管。經過查詢車輛信息民警最終確認駕駛員身份,民警發現其僅僅持有C1駕駛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重型大型貨車需持有B2駕駛證,該駕駛員並不具備所駕駛車輛型號準駕條件。
14時許逃竄駕駛員在民警聯繫下來到大隊違法處理室,提供自己的身份和駕駛證信息。經確認,核實了該駕駛員的身份,該駕駛員持有的是C1證,並不具備駕駛貨車資格。民警對其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耐心的向其講解此種行為的嚴重危害以及惡劣性質並依法對其準駕車型不符處以罰款2000元、扣12分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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