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立场是什么?

陈永恩


我眼里的检察机关的立场要分两个阶段来看待。一个是审查起诉阶段,另一个是法院审理阶段。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认为检察机关的立场是审查侦查机关提交的证据是否合法且具有证明力,他的立场要站在公安的对立面;在法院审理阶段,是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也就是指控犯罪,他的立场是站在律师的对立面。

说是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构成相互制衡这个是不赞同的。在实务中,在现阶段的法制中,这三者之间,律师是弱势群体。但有一点,你说的是正确的,三者的共同目标都是维护法律的公平公下,且检察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也担任着维护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的角色。

以前的检察机关(现在的监察委)不找一般的犯人,也不接受一般的犯罪举报。


台州林超律师


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指控犯罪,即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其定罪量刑,进行刑事处罚。这就要求检察官在法庭上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表意见,将被告人绳之以法。这一点与律师的职责是相对应的,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

但是,检察官的控诉职能仍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也就是说,检察官不能为了指控犯罪而无所不用其极,而必须实事求是。易言之,如果据以定案的证据不足,或法律依据不足,依法应当判决无罪的,检察官就不能为了将其定罪而一味坚持;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检察官也应当依法予以主张,而不能忽视相应证据。

这一点与律师有很大不同。因为律师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就应当尽最大能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对有罪的人进行无罪辩护,为其开脱罪责。

检察官的另一个重要职权就是法律监督权,即对于公安、法院等有关机关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予以纠正。但在法庭上,检察官不能当庭行使这一权力,即便法院有违法行为,检察官也只能在法庭结束之后提出并要求法院予以纠正。



风云26610126


检察官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在法庭上不仅是公诉人,还对整个法庭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发现有违法情况有权提出纠正意见。把法官、检察官(公诉人)、律师(辩护人)归结为三角关系是不恰当的。律师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应该向法庭提供;公诉人(检察官)对被告人罪重罪轻的事实和证据也应当全面提供给法庭,比如有自首、立功情节,也应当向法庭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那种控辩双方对抗式庭审模式是英美法系国家才有的。不能把香港电视剧的审判模式当成内地法庭的审判程序。


SirJanzen


另外,血型是1943年没有1944年才出现的吗?血型是一战时候发现的,1943年已经成熟应用20多年了!DNA在我国司法应用也20多年了,现在拿一个DNA报告去法院,我们国家也有可能判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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