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霸占列车座位现象继续出现,列车座位也印上座号会怎么样?

影视演员陈旭明


回答如下:

这一问题的这个想法很好,比较理想,也非常醒目、容易识别,对于“霸座男女”的强词夺理有一定疗效,只能是部分疗效,高铁方面可以这样做到尽善尽美,但是对于不守规则的人,撒泼耍赖的人,又能怎么样呢?他们一样可以无视,“我就坐这里,就不走”,“我先坐上了,先来先坐”等等说辞,你对他们还是无奈其何!比如排队,按说这是非常清楚明白的了,在后面就是也后面,他偏偏要加塞,往前头蹭。也同样拿他们没有办法。

最好、最实用有效的办法,就是制定严格的、行政的高额经济的处罚措施,改变执法人员文明过度的工作方式,直接把这些不守规矩的人提出来,让他们站一边去,如果及时配合了执法人员的工作,没有造成大的舆论影响的,依法依规顶格处罚,如拒不配合,造成重大影响的,以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等,乃至终身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形式予以处罚。绝不能只给予90天100元,180天200元这样不痛不痒的所谓处罚,在行政上让其吃足牢饭,经济上处罚上让其真正肉痛,最终让耍赖、不守规矩的人终身难忘!真正起到威慑作用。遏制类似案件的发生。


真石


1、座位上印上座位后不现实,确实座位上印号码可以一目了然,但是在高铁的实际运作中会造成更多的座位纠纷,以北京通上海的高铁为例,可能我们的一趟旅途只是从北京到上海,可是列车随后还要进行返程,也就是从上海向北京方面行使,高铁作为轨道交通,其没有办法像汽车那样掉头,只能在车尾加上火车头,也就是车头变车位,与来时相比就像是倒车,所以为了避免背向行驶方向出现不适感,高铁的座位会做一百八十度旋转调整,这时过道的座位和靠窗的座位就在相互调换中,这时就会频发座位纷争。

2、“霸座”就是一种明知就范的恶略行为

不论是“高额霸座男”还是“高铁霸主女”,其实本身那个不知道座位不是自己的,高铁霸座男明知座位不属于自己,一句“我动不了”展现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嘴脸,“高铁霸座女”一句“谁能证明座位不是我的”,不顾就在眼前的标识,把泼妇无理辩三分的本事展现的淋漓尽致,不明白他们的生活态度,为什么可以在公共场所,坦然的做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霸座”行为,可能是社会对他们这种无赖行为太过纵容了吧,让他们在生活中利用他人的宽容谋求了无数好处,让他们把耍无赖当成了一种理所应当。

3、频发高铁霸座事件,就是执法力度不够

不足月余,前有高铁霸座男事件余波未消,又接踵而来一场“高铁霸座女”的大戏,为何高铁霸座女会顶风作案,我不认为高铁霸座女不知道,刷屏微博、朋友圈,被各大新闻客户端端乃至各大新闻节目点名批评的高铁霸座男事件,在高铁霸座男被处罚“罚金200元,禁坐高铁180天”教训下,高铁霸座女依然不以为然,抢占他人座位,一部分原因是其本身素质低下,但更多的是对于此类没公德事件的执法力度不够,相关部门的处罚没有起到警示作用,让这类无赖有恃无恐。

结语:其实高铁霸占他人座位的行为,和抢劫他人财物又有何分别,座位的票价既是被抢财物金额,如果按抢劫罪进行判定,会有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期,我看谁还敢撒泼无赖似的霸座。


旁观者专区


你永远不可能叫醒一个装睡的人!所以印座号明显是多此一举!

当初如果开着执法记录仪把孙赫扔出去,再严肃处理,就没高铁霸座女什么事了!

就像我们买了一个五楼的房子,绝对不敢住进十一楼,因为违法成本太高,绝对会败诉!

想不通为何守法者要向违法者让步,仅仅是因为他们不要脸会撒泼嘛?



大头菜ooO


高铁占座现象,其实质并不是由座位上是否印有座位号引起的,而是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和道德引发的,因为列车座椅上方都已告知了座位标号,所以在座位上印上座位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认为加强立法是最重要的,增加违法者违法成本,自然会大幅度减小此占座现象。

在最新的占座事件中,G6078列车上一女乘客未按照车票上座位落座,执意坐靠窗位置。乘警与女乘客反复沟通,这名女乘客依然不肯让座。视频中的女子,未按照车票位置就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乘坐高铁时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扰乱了铁路上的公共秩序。高铁霸座行为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

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九条规定

旅客须按票面载明的日期、车次、席别乘车。当乘客从车站购买车票后,双方就形成一个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有履行合同、保证旅客能够按照车票上登记的座位号入座的义务。

女乘客在高铁上未凭票入座,妨碍到了其他旅客的正常出行,显然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铁路部门有排除妨碍的义务,否则须向被占座的乘客承担违约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凭票乘车、按票入座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一种秩序。女子强行占座属于扰乱铁路运输秩序的行为。

无规矩不成方圆,但这世界上总有一些不守规矩的人,挑战者人们的道德底线。对于不守规矩的人来说上述行为无伤大雅,但却折射出他们人格上的自私自利。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如果每个人都坚守底线,这社会也会和谐得多。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五年前跟团去台湾旅游,参观101大厦,人非常多,排着长龙一般队伍等坐电梯。就在我的眼前一大陸男子旁若无人插队,所有排队的人都不吭气,也许是习惯了。这在这时不知从那突然出现一位瘦小的保安,上前一把将男子拉出队伍之外,男子挣扎、百般辩解。但保安只一句话:“从最后排起,不然就请你出去!”

男子听罢连吭都没吭一声就乖乖走了。

难道是保安小题大作了?还是欺负大陸游客?还是缺乏人性化?还是……


苍狼9608


这种方法行不通,为什么?我来给你分析分析!

1.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高铁的座椅套不定期是需要清洗的,如果在座位印上座位号,这就给安装座椅套的人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为洗的时候不一定会按照座位号依次去清洗,那么这个顺序就会被打乱。安装座椅套的话,你还需要按照座位序号去安装,想想看,这个麻烦程度有多大?得需要多少人力去快速安装好?现在没有座位号,只需要安装上去即可。

2.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高铁在到达终点站以后,开始反向行驶,这个时候高铁不是调头的,而是把尾部当成头部,开始往一个方向行驶。而这个时候,座椅是需要反转180度的。如果你在座位上印刷上座位号,那么,原本靠窗的位置就会变成了走道的位置。这样的话就会更麻烦了。

3.如果把座位号印刷到座椅上,来的早的人坐上去以后,你还得让别人起身看看你的座位号是不是被别人挡着了。

所以说综上所述,现有的座位标识非常清晰合理,无需更改。更改以后会有更大的弊端。高铁运行几年了,大部分人都已经知道这个规律了,少数人即使不清楚,旁边的人一问就明白了。对于这次高铁霸座女事件,列车员已经讲的很清楚了,霸座女就是不让座。这是属于典型的装疯卖傻,强词夺理型的。这种人,即使标识的再清楚,对她来说也是没有用的。

所以,这种人就应该被严惩,高铁那么多人都能按照这个规则找到座位,为何偏偏就她不能?真的是看不懂吗?坚决支持对于这种行为严肃处理!


保险岛岛主


完全不需要!

对待那些蛮不讲理的人来讲,即使你的工作做的再到位,她们依然能够找出一堆的歪理来为自己辩解,因为她们本身就是一种不讲理的态度,打内心里就没有想到会去遵守秩序。所以说,从霸座女的狡辩来看,即使你把码号打在座背上,她依然会找出其它的理由为自己的无理找注脚。

反过讲,如果我们的公共场合里,所有的公共设施和秩序都要细化到一体一物,那么这个工作就无法开展了。不管在高铁当中,还是我们以前经常乘坐的火车,都没有将座号打在座椅上的先例,不照样运行了这么多年了?有些秩序是我们的基本常识,是我们生活多年形成的秩序规则,人人都懂的,根本不需要再去细分。如果非要细分的话,那么是对国民素质的一种极大污辱。

这个霸座女,硬是咬着座位上没号来为自己辩解,看到她的行为,我真有点后怕,万一她一高兴非要到高铁驾驶员那里去做怎么办?驾驶员那里也没有表明是驾驶位置啊。再说,那么一大车厢的乘客,高铁运行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就独独她提出这样的要求呢?难道就她独秀?就她腰间盘突出?

我们的高铁座位设置没有错,而且也根本无需改正,广大人民如果连这点自信和基本的素质都没有,那么就不要去坐高铁了,因为这种基本素质配不上科技带来的便利。


元芳有看法


如果因霸座女事件,铁路方做如此调整,觉得很可笑。

我要是当时乘警,马上以身份不明逮捕霸座女。到时候,她拿身份证证明,我就说你脸上又没写名字,我咋知道身份证是你的?以其人之道 还治其人之身。

列车印上座位号不是不可以,但绝不是因为霸座女的要求是对的,才这样做的。

坐过火车的人都知道火车座位与号码的对应方式,即使是文盲不识数,也会听取其他乘客意见,更别说工作人员解释那长时间了。



不拿情商说事


在座位上印位号,实属多此一举。

现代社会已达到高度文明,权利的归属自在合理的设置中。我们总不能在手机也印上持有者的名字,我们的姓名不能都印在衣服上或身上,已确定属权吧。

高铁上现在的座位号,醒目了然,座位号的属权标识,非常清晰,且整洁美观。

我们不能随恶从恶,应从善如流。


公博君坊谈


对于无耻至极蛮不讲理的人来说不能迁就,不能采用防御的办法来对待,只能用攻击性的手段,否则,这种人会得寸进尺,更加嚣张。

只有一种方法,可以彻底遏制这种人: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予以打击。

操作如下,

当他们霸占座位时,首先向他们讲清道理,劝他们自行让开。

如果他们强词夺理,则不必和他们争辩,只需向他们告知铁路部门有关座位规则,并说明,这些规则不是用来和乘客探讨争辩的,而是由铁路部门规定,乘客必须遵守必须服从的规则,铁路部门拥有不可否定的解释权,不得异议。

为保障持有该座位乘客的正当权益,对于劝离无效的乘客,必须采取强制带离的方法。并以寻衅滋事的事由给予治安处罚。

如果霸座乘客在铁路警察采取强制措施是有反抗,袭警行为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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