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陽縣福寧集鎮供銷社院內失信被執行人楊建忠,進行曝光!

原陽縣福寧集鎮供銷社院內失信被執行人楊建忠,進行曝光!

案情介紹:被執行人楊建忠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輝縣市人民法院於2018年3月22日作出判決,判決楊建忠給付申請人周傳亮借款本金48000元及利息,逾期未履行。申請人周傳亮於2018年4月18日立案執行,輝縣市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楊建忠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失信風險告知書、履行裁判文書告知書等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楊建忠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楊建忠長期規避執行,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如下

失信被執行人:楊建忠

性別:男,62歲,戶籍地原陽縣福寧集鎮供銷社院內。

立案時間:2018年4月18日

身份證號碼:4107031955XXXX3518

執行法院:輝縣市人民法院

執行案號:(2018)豫0782執1318號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輝縣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7)豫0782民初3598號民事判決書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給付申請人周傳亮借款本金48000元及利息。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3—6221929

輝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