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迅解除与华宇政信5亿保理合同 无法确认合作方股东背景

又一家上市公司终止了与中国华宇存在股权关联企业的合作。

迪威迅(300167)9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杭州荆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荆灿”)分别与华宇政信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政信”)解除《商业保理合同》。

迪威迅表示,在各方履行原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国家的宏观金融政策调整及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合同未能顺利推进,现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保理合同,公司和杭州荆灿分别与华宇政信签署了《解除合同协议书》。

迪威迅表示,《解除合同协议书》签订前,原合同的履行正处于保理业务确权、审核的实施过程中,保理款项尚未发放,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也将通过其他可行的方式继续推进融资工作的开展。

迪威迅没有明确指出该合作受到何种监管政策的影响。

e公司在8月7日发布调查报道,《假央企肆虐成灾!悄悄盯上了迪威迅,签了5亿保理协议,但已人去楼空》,指出迪威迅签署5亿保理业务的合作方华宇政信实际控股方为中国华宇,而中国华宇正是此前中核集团打假的子公司。

迪威迅在6月14日公布签署保理业务合同时公告了中国华宇和华宇政信的股权关系:华宇国信投资控股华宇政信,华宇国信投资是中国华宇的控股子公司。

记者走访华宇政信办公地点并无人办公,报道中对迪威迅合作方资质提出质疑,对投资者发出警示。

深交所在8月28日向迪威迅发送问询函,问及公司与关联方华宇政信签署的商业保理合同》,交易对方履约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控股股东的少数股东东方政信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同受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控制的情况,说明中国华宇的控股股东是否为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9月8日迪威迅回复深交所问询函表示,截止到目前保理款项暂未发放,在保理业务确权、审核的实施过程中,合同未能顺利推进,因此双方正在沟通签署终止协议并退回资料。公司公告中对东方政信和中国华宇的股东信息的描述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而得,并向东方政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口头确认,未向中核集团及国资委确认。

迪威迅表示,公司注意到媒体报道,中核集团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声明》,指出“华宇公司不是我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或企业。”上述说法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面显示的股东信息不一致。因此公司无法判断中国华宇的控股股东是否为中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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