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伊春地區捕蛙人在山區設下「天羅地網」滅絕式捕獵雪蛤

黑龙江省伊春地区捕蛙人在山区设下“天罗地网”灭绝式捕猎雪蛤

林蛙被擋在薄膜前,寸步難行。

黑龙江省伊春地区捕蛙人在山区设下“天罗地网”灭绝式捕猎雪蛤

捕蛙人的“養殖許可”其實只是養殖合同。

黑龙江省伊春地区捕蛙人在山区设下“天罗地网”灭绝式捕猎雪蛤

山區內滿是捕蛙人佈下的攔路薄膜。

黑龙江省伊春地区捕蛙人在山区设下“天罗地网”灭绝式捕猎雪蛤

林蛙無法跳過薄膜,最終掉進捕蛙人挖好的深坑,無處可逃。

黑龙江省伊春地区捕蛙人在山区设下“天罗地网”灭绝式捕猎雪蛤

捕蛙人把薄膜包得滴水不漏。

(神秘的地球uux.cn報道)在國內屬於“國家三有保護動物”(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林蛙,因其輸卵管及脂肪有藥用價值(即俗稱的雪蛤膏),能高價出售,故成為捕獵目標,尤其每逢秋天更是捕獵高峰期。有內地媒體隨動物保護組織志願者走訪黑龍江省伊春地區,發現捕蛙人在當地山區設下“天羅地網”,滅絕式捕獵林蛙,嚴重危害林蛙的生存空間。

林蛙有春季上山、秋季下山的特殊習性,故每年秋分後是它們下山到河流過冬的高峰期。不少捕蛙人趁此機會大肆捕獵林蛙,在它們下山的半路設置障礙,攔截及捕獵野生林蛙後出售。

伊春境內的湯旺河、依吉密河、歐根河、呼蘭河流域,便是捕獵林蛙的重點區域。捕蛙人在山腳的森林裡、公路兩旁多處,豎立起近1米高的塑料薄膜,造成圍檔來攔截林蛙。這些地點均是林蛙進入河流的必經之地,但林蛙的跳躍高度無法通過薄膜,結果只能在附近徘徊,最終掉進捕蛙人挖好的深坑而束手就擒。

記者在個別河段,更發現塑料薄膜沿著山邊密密麻麻的豎立,滴水不漏,被攔下的林蛙“有大的還有小的,想跳都跳不過去”,逃不出這“天羅地網”。有志願者指,這種捕獵方式不但導致年幼林蛙因不能通過被迫重返山林,於冬季中被凍死,也因林蛙去不到河床,以致春天沒有林蛙產卵,令它們數量大減。

而在伊春市五營林場的農貿市場,記者發現商販以每公斤260元(約300港元)的價錢出售林蛙。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表示,以塑料薄膜來捕捉林蛙,嚴重危害生態平衡,切斷了它們的產卵通道,也違反法律。

相關報道:暴利當前 捕蛙人捉野生雪蛤當養殖

(神秘的地球uux.cn報道)林蛙(俗稱雪蛤)因捕食危害樹木的害蟲而有“森林衛士”之稱,2008年被納入國家瀕危物種紅色名錄。內地媒體發現,捕蛙人公然大量捕獵林蛙,與當地林業部門缺乏相應監管大有關係。黑龍江伊春地區的不少捕蛙人其實是林蛙“養殖戶”,聲稱獲得林業局發出養殖經營許可,但有學者認為,他們實際上是基於暴利當前,“以養殖為名,行獵捕之實”,非法捕獵林蛙當養殖蛙。

內媒報道指出,捕蛙人所謂的“養殖許可”其實只是一份養殖合同,並非《野生動物保護法》下所要求的正式養殖許可證。合同中列明捕蛙人承包部分河段的費用,大河流域每公里每年付費4000元(約4600港元),小流域每公里約2000元(約2300港元),每5年向當地林業局資源科交款一次,從而得以在當地捕蛙。

但正規的林蛙養殖證應該有種蛙產地、檢疫證明、市場經營許可等,而當地林業部門與捕蛙人簽訂的養殖合同,顯然不符合規定。

北京林業大學生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楊朝霞表示,林蛙的馴養繁殖須有馴養繁殖許可證,手續及程序均很麻煩,場地、技術資金也有嚴格規限,故很多人打著“馴養繁殖”名義捕殺野生林蛙,以節省成本。她指這種養殖合同正是導致野生林蛙被大量捕獵的元兇,而且當局執法不到位、行政不作為,也助長了捕獵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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