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淇滨区:对区公安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公布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淇滨区:对区公安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公布举报方式


成立专项巡察组

2018年9月11日起,四届淇滨区委成立专项巡察组,对区公安分局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本次巡察时间为1个月,根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

本次专项巡察对象:被巡察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至内设部门(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巡察重点

巡察重点: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重点发现政治偏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不力问题。

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聚焦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重点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者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聚焦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发现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开通举报电话、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举报地址及邮政信箱。

巡察组联系方式

组 长:窦保录

副组长:张卫华 张晓旻

被巡察单位:淇滨公安分局党委

接收举报电话:0392-3220515

接受短信手机:18539219069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云梦巷18号205房间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信箱:鹤壁市淇滨区云梦巷18号205房间(邮编45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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