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府法制辦官員探討行政複議體制改革:要尊重複議機構獨立性

根據中央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今年3月,原司法部和原國務院法制辦重組成新司法部,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19年3月底前,地方相應的機構改革任務要基本完成。

2018年9月20日上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舉辦了“第二屆中國法治政府建設實踐論壇”暨“地方政府法治機構改革”研討會。來自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的學者和各地政府的法制辦官員參會。

地方政府法治機構改革前,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一般設有專門的法制辦和司法局,承擔不同的職責。兩者職能整合後,地方政府法治機構如何更好發揮職能;此外,自全國鋪開的行政複議體制改革,也給地方政府帶來了考驗。從這個角度,也得以窺見地方政府法治建設的能力。

機構改革後有利於統籌資源力量推進法治建設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主任胡建淼稱,以前地方幹部是牴觸法治的,後來,不按照法治原則搞行政訴訟,就會敗訴,所以開始重視法治,卻又把法制辦變成了“辯法辦”。

“這次司法行政和法制機構整合了,整體感覺法制部門有一點失落感。”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茆榮華說,“首先,要增強法治機構改革的自覺性,新的司法行政部門,多種職能於一體,地位明顯提高,法治建設的推進更加有力。”

茆榮華認為,今後,要順應新形勢,注意理順一些關係。之前,上海成立了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與法制辦合署辦公。合併到司法局以後,關係也要理順。

浙江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儲厚冰說,今年到基層做依法行政的調研,基層工作人員有法律意識,但對政策和法規不熟悉,很多客觀因素造成了很難依法行政。“這次的機構改革,有利於統籌資源力量推進法治建設,司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工作的深度融合,在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層面大力推動良法善治。”

“過去,法制辦是政府的辦事機構,只辦事不決策,為政府領導提供法律諮詢、法律顧問服務。立法、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都要經過市政府領導的決策。新的改革方案提出後,新的司法行政部門,成為了法治政府建設更有力的推手。”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巡視員李靈雁說。

複議機構的獨立性要得到尊重

與會的政府法制辦官員還討論了行政複議體制改革創新的話題。

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朱曉峰介紹,經過幾年的複議體制改革,山東的省、市、縣三級設立了行政複議委員會,由政府法制辦人員,行政機關人員以及外部教授、律師等構成。以協調機構為主,重大複雜的案件都交由複議委員會承辦。同時,信息化建設方面,啟用山東複議作為管理平臺。目前,複議案件數量已與訴訟案件基本持平。省、市、縣三級政府法治機構也都加掛了複議辦公室的牌子。

“複議委員會要實體化,在上海,我們成立的專家委員會,平時參與審理重大疑難案件,一到兩年開一次全體會議,總體上取得了成效。”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茆榮華說。

“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改革應當繼續推進,不能受這一次機構改革的影響。”上海社科院法學所所長、教授葉必豐說,“行政複議委員會的定位應該是某某政府的行政複議委員會,不應該稱之為某某廳或局的。”葉必豐認為,訴訟、司法對行政複議也要進行改革,在訴訟的事實審和法律審之間應該有變化。

“我們法制辦每一年的複議案件是一千多件,法院的刑事訴訟是400多件,法院是20多個人,法制辦只有5個人,而且地位很低。”成都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周新楣舉例說,“如果司法部能夠落實工作到複議中來,複議的地位就能提高。”

鄭州大學法學院常務副院長沈開舉也指出,複議機構的獨立性問題一定要尊重。複議機構雖然是行政部門,實際上乾的是司法的活。所以要尊重司法的規律,有一定的獨立性,按照司法程序來運作。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應松年認為,複議機構的核心問題是如何維護公正,包括複議委員會,但是,首要是體制問題。他建議,應該由一級政府行使複議的職能,即便要成立一個複議局,放在司法部,也沒有什麼不可以,還是在代表政府行使職權。“複議的內容比訴訟寬。要注意複議和訴訟的銜接。現在,複議還沒有達到主渠道的作用。複議的條件好,又便捷,複議應當是多數,訴訟是少數。將來也要有一個辦法解決,我們國家的解決糾紛的機制才可以完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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