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宋氏文献堂家训

“庐江之有宋也,从新安之婺源分者也。自明洪武初,先御史绳庵公见靖难兵起,坚守臣节,避难于邑之西乡冷水关。”《庐江宋氏二修宗谱序》康熙已巳年进士宋志灵。庐江宋氏迁庐始祖宋公祖武,字绳庵,明洪武甲辰科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因靖难兵变遂携三子士明、士昕、士昭,自徽州婺源徙居于庐江西乡冷水关象山之阳。嗣后,其裔孙繁衍已历二十八世,大部分布于庐江、舒城等地,现有人口三万余众,支系形成三大支派,即为庐江西乡象形地、庐江西乡查子山、巢湖青山三大房派。

庐江宋氏文献堂家训

民国31年 六修宗谱

庐江宋氏文献堂家训

2012年 七修宗谱

为了方便后人阅读和学习《家训》,在家族祠堂理事会的邀请下,我怀着敬畏的心情将业已传承三百余载的《家训》进行断句和字体的繁简转换。《家训》涵盖家庭伦理、宗族事务、入仕农耕、循规守节等诸多方面,用典极多,对宗族成员起到了应有的引导、劝诫及教化功能。具体内容如下:

一、 严祭祀

朱子曰:“子孙这身在此,祖宗之气便在此,是有个血脉贯通,才感必应。所以,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只为这气不相关系。”上蔡曰:“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子孙能极尽其诚敬,则己之精神聚,而祖考之精神亦聚,便自来格,今人于祭祀却都鲁莽。吾族祭报额有定例,祭品、祭仪务必精洁、整肃,以致如在之诚。悉按家礼斟酌行之,此家政之首重也,各自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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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尽子职

人子此身皆父母所遗,父母爱子无微不至。奈何有毁伤身体遗辱父母,甚至不养违逆乎。凡我宗人务各笃天伦,曲尽孝道,举凡言语之忤、行事之乖、甘旨之缺少,有戾气,即非子职。倘有此等许,族长于祠堂内责惩。如仍不改,即送官尽法处置,慎毋蹈焉。

三、 励节操

吾族代膺显秩,世笃忠贞。子孙能世其业,必有间出而为国家录用者,务期上不负国,下不负民,无忝所生。刘宠一钱,杨震四知,可为法则。若贪污而有愧官箴者,非吾子孙。

四、 友兄弟

兄弟一体二分,幼时无不相爱者,长来听妇言,重货利而情便乖矣。独不思钱财易得、兄弟难得。斗米尺布,千古贻讥。古之人九世同居,灸艾分痛,凡以此也。天伦至乐,不假人合,各宜念之。

五、 宜夫妇

夫妇为五伦首义,至重焉。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夫夫、妇妇而家道成矣。故夫妻为纲,妻顺夫命,必和且敬,然后狎悔不生、爨孽不作。至娶妾为生子计,嫡庶不分不可不严。小加大、少凌长,渐不可长也。至有一种姤妇见夫无子,不容娶妾,是自与庙绝矣。且将来财产尽属他人,何如与妾之子?百岁后尚歆其祀乎!如不得已而继立,先择亲支,次及同宗。若抚养异姓,与身何与?切宜禁止。

六、 睦族党

族姓蕃衍,贤愚不等。其贤者,知重道义立名节;而愚不肖者,荡检踰闲亦往往有之。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材也养不材。”严以教之,宽以养之,此收族之本也。至族有贵者、富者,俸禄所余,田租收入,毋厚自封殖,当量为赒给之,古人所以重父党也。凡为子弟者,宜安贫乐业。一遵父兄之训,言必逊、邈必恭、命必从、行必让、座必起、乘马必避居,恒无傲慢倨悔之容,临时自无凌竞啐诟之习。和气致祥,理固然也。勉之哉。

七、 重婚姻

婚姻为人道之始。凡议婚者,看其父母忠厚,素有教训,即贫亦有何妨?若贪财纳不教之女,未有不傲姑轻夫者。至嫁女尤宜审门第、择佳婿,莫图眼前势利致贻后悔。至指腹剪襟、贪财义灭种种陋俗,尤宜禁止。

八、 修祠堂置祭田

君子将营宫室,必先寝庙,所以妥先灵也。公置祭田,以备四时之祭。岁入有余,则贮之,令族长贤而能者登记,以备不时之需。其子孙贫窭者,苦心读书,每年量给以为衣食膏火之资。或亲老不能举丧,或年壮不能授室,以致鳏寡孤独不能存活者,谅以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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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择茔墓

孔子曰:“卜其宅兆。”程子谓:“卜其宅兆者,卜其地之美恶也。地之美者,则神魄安,子孙盛,若培植其根而枝叶茂。”朱子云:“葬之为言藏也,所以藏其祖考之遗体也,以子孙而藏其祖考之遗体,则必致其谨重诚敬之心,以为安固久远之计。”观圣贤所言如此,则择地殡亲,诚仁人孝子之不可忽者。或巳卜吉穴安厝,不肖子孙借口公地傍祖开穴,势必洩生气,惊魂魄,为祸不少,情所难安,即法所不宥。其四围余地并树木,如有盗葬盗伐者,并送官处治,不可姑息。

十、 崇俭约

古人以俭为美德,今人以俭相垢病,嘻,异哉?吾家世以清白相传,衣取蔽寒,食取充饥。习为奢侈,徒长骄傲,无益也。李文靖为相,厅事仅容旋马。张文节为相,自奉养如河阳掌书记时。公孙宏位三公,优然布被,正考父饘粥糊口,孟僖子知其后必有达人。何曾日食万钱,子孙以骄溢倾家。公叔文子享卫灵公,史䲡知其及祸。故御孙曰:“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聊举数人,以为子孙鉴戒焉。

十一、明族礼

公堂聚会,坐立自有世序。若遇吉凶庆吊,远来者,有宾道焉。今议五服之外,有卑幼来见者,列之东席,尊长面上陪坐。其次于尊长者,俱列之西席。庶主宾之情得伸,尊长之次亦明矣。

十二、勤农桑

衣食,民生之本。农桑,又衣食之源。不耕而求食,不蚕而求衣,得乎?吾族人丁渐蕃,费用日侈,务男耕女织。庶有余粟余布,即水旱相仍,亦免饥寒矣。盖勤则必俭,俭则必足衣食。衣食足,礼仪可兴。各勉为之。

十三、急粮税

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夏税、秋粮、徭役皆下之所当供者,吾愿族众依期办纳。若惯拖包揽、侵欺遗害者,首官惩责。

十四、严习尚

习尚之淳浇,子孙之贤愚,系焉。除本业外,若赌博、宿娼、纵酒、较奕及充衙门入役、好讼健斗、阳是阴非、欺愚凌弱者,首官处治。

十五、修祖德

吾家世以忠厚相承,自先御史祖武公以前,具载史册,班班可考。迄靖难兵起,始迁庐,子姓蕃衍,孝悌力田,一守先训。《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书》曰:“作善,降之百祥。”又曰:“树德务滋。”昔马援戒其子曰:“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耳闻,口不可得而言也。”汉昭烈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凡我子孙,取以为法,毋堕家声。

庐江宋氏文献堂家训

据相关史料记载:庐江宋氏家训为文献堂(庐江宋氏祠堂堂号)十三世裔孙宋元征所作。元征公,字式虞,号鹤岑。生于清顺治甲申年,卒于康熙丙戌年。其父宋志灵、弟宋衡均进士出身,以故有“一门三进士”之盛誉。“元征公为康熙丁巳科举人、戊辰科进士,殿试二甲二十八名。初任山东东昌府夏津县知县,覃恩敕封文林郎。行取户部山西司主事,三任户部河南司员外郎,四任刑部陕西司郎中,诰封奉政大夫,晋赠中宪大夫,崇祀山东名宦本邑乡贤德行政事”《庐江宋氏一修宗谱》文。元征公文学作品详载于邑志,有《易注史考》《冶云堂集蕴》《真草堂诗集》行世,享年六十有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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