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征集
教育系统证明事项清理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要求,省教育厅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省教育厅设立证明事项清理意见建议邮箱,如您在办理教育方面的有关事项过程中遇到证明事项过多过滥,存在“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或者证明事项不合法、不合理的,以及其他相关意见建议,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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