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要二十万彩礼男方给三十万,条件是买断女方,这样合理合法吗?

思静5627


这个问题,多少年来都争论不休,谁对谁错也无法分辨,我只是想说一下我亲身经经历的事情。

我和我老婆相恋俩年,到了结婚年龄自然就谈婚论嫁了。结婚前,老婆家是不知道我家里的具体情况的,只知道我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工资也不高3000块一个月。结婚时,我说我拿不出彩礼,没有那么多钱。老婆家二话不说就不要彩礼了,我说三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我也买不起,他家说不买就算了,我一共给了10001的见面礼,寓意万里挑一,把老婆娶回了家。结婚时老婆家给了5万块,我自己几万块贷款买了个车,到现在都还用着,一直没换,结婚前老婆家是不知道我有房子,老婆说那就先在他那住,等买房再搬出去。其实我房子已经买好了,只是还没装修,就在老家结了婚,没有婚庆,没有司仪。

后来我和岳父岳母聊过,为什么彩礼和三金都不要,我岳父就告诉我,你这个年龄正是起步的时候,我问你要,你也不一定有。就算有,我还是希望你们拿这个钱去多挣点,把日子过好,我们都有保险,不要你这钱。如果你没有钱还得问你爸爸要,你爸有这个钱,那也早晚是你的,你爸要是没这个钱,那我不是为我女儿找麻烦吗,只要你们过的好,我们怎么样都行,什么婚礼,什么司仪,那些都是假的,我女儿日子过得好,不受气,那才是真的。

到现在,我生活美满,幸福。两个孩子也是在老婆家长大的,自己的房子从来不想去住。每次我和老婆吵架后,冷静下来,就会想起老婆一家对我的好,就去低个头。我不是上门女婿,两个孩子我当初提出来一个跟老婆姓他们家也没同意,怕引起矛盾,虽然我能力有限,养家糊口绰绰有余,我老婆在家带孩子,全家支出都是我的,而且我每月都会给老两口2000块生活费,心甘情愿给他们养老,等年龄再大一点我就接过来照顾。。

我只想说,日子过得好不好,不在于钱多不多,在于亲人之间相互的理解,尊重,敬爱!

不喜勿喷,请勿人身攻击!


太匆匆60119517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竟然还有这样的“爱情买卖”。按照男方的意思,他等于是和女方签订了一个合同,在合同里男方承担支付30万元彩礼的义务、享有获得女方所有权并可以退货的权利,而女方承担将自己出让给男方并保证贤良淑德的义务,享有接受30万元彩礼的权利。



我想大家都看出来了,这在本质上就是一份买卖合同,是以女方为买卖标的物的买卖合同。说白了这就是一份妇女买卖合同,等同于“拐卖妇女罪”。单从这一点来看,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当然,这份合同还有诸多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地方,比如所谓的“买断女方”其实侵犯了女方的婚姻自由权,她有权自由决定和男方结婚、有权自由决定和男方离婚、也有权自由决定和其他男人结婚,在法律层面不能被某人买断。所以男方的如意算盘算是彻底破灭了。

比如男方要求女方必须勤劳不能好吃懒做,否则男方有权退货。我想问这是讨个老婆回去还是买个丫鬟回去呢?这已经侵犯到女方基本人权和公序良俗了,当然属于无效合同。

当然,由于现在日益高昂的结婚成本让男方压力山大,并且还有“竹篮打水一场空”的后顾之忧,因此有人创造性地提出这种协议其实也并不奇怪。当然,如果这种协议是有效的,我想大多数男方都会要求签订吧,哈哈。


冰焰


现在谁还要彩礼真傻,刚才和一个朋友唠嗑,他一个外甥女结婚男方拿六万元彩礼,丈母娘给退了回去,不是嫌少,而是说我不是卖姑娘,你们结婚姑娘好点就行,还在沈阳给姑娘两套房,一台十八万车作为陪嫁,在沈阳住的可能会遇到,他们说要两个人恩爱不让男方天天指着姑娘骂是买来的就行,多聪明的父母值得点赞,比那些天天钻钱眼里的丈母娘好多了。比一比一个没有上过多少天学的人都懂得让孩子幸福,为遇到这样的父母而骄傲。


郑德军15


对于这个问题,我想来发表发表我的见解。

首先,关于买断这个说法肯定是不合法的,我国法律是禁止人口买卖的。这个问题我想从男生和女生角度分别来考虑。

从男方角度来说,女方要那么多彩礼是很难接受的,本来婚姻是一件美好的事,两个人是因为爱情而走到一起的,现在女方要二十万,男方肯定会认为女方就在卖闺女,所以多出十万要买断对方明显是盛怒之下的举动,且看看条件:一次性买断女孩,并要求立字据,如果女方反悔或女孩有违伦理及好吃懒做,男方有权退婚,并要求女方按年息一分利息连本带息退还彩礼。在这个事件中,女生是被当做人来对待的吗?各人觉得于法律、于道德都是难以接受的。而且这种情况下立的字据肯定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男方做法不合法也不合理。

从女方角度来说,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地方还有这种陋习,要二十万作为补偿?补偿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你养的一个动物现在要走了,你想把成本收回来?如果你要二十万是为了防止女儿以后不幸福留个后路我可以理解,如果作为补偿,那你就是在卖女儿。是不是拿了二十万女儿以后就不用再和你联系了?是不是拿了钱女儿以后就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了?如果如此,那我觉得这个女孩趁早和这样的父母决断。这里说个例子,我有个朋友找了个江西的老婆(具体哪里忘记了),去年去他老丈人家商量结婚的事的时候,他老丈人直接了当的说:“拿二十万把人带走,以后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跟我无关”。我听了真是惊讶至极。我那个朋友最后拿了十万给他老丈人,并发誓这辈子不会去他老丈人家了,因为他觉得这个家庭根本没有把他老婆当人看。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女方父母也是不道德的。

综上所述,从两个角度看,男生的做法不合理不合法,女生父母要补偿的做法不道德。


工控与传感器达人


这是牛逼人用更牛逼的方法和同样的逻辑来对抗彩礼。这件事本来就无所谓对错,无所谓合理或者合法,这本身就是一场闹剧,是男方对女方的抗议。

女方要彩礼20万,美其名曰是补偿,其实本质上就是卖女儿,这样狮子大张口,也就断绝了女方家和男方的联系,女方家把女方养大,然后当牲口一样卖出去,与男方一次性买断其实是一个逻辑,男方用的就是女方的逻辑,你要补偿我要买断,两方就讨价还价吧,所以就是把女方当成了商品。

但问题是由女方家引起,所以这才是问题和责任所在,彩礼该不该要?第一我觉得适当的彩礼是必要的,尤其是这些彩礼作为陪嫁的用处,第二两家人和睦相处可能是远远比彩礼更重要的事情,但是如果女方狮子一样,这就等于砌了一堵墙,挡住了两家的来往。

如果较真的说,这是无所谓合理不合理的,但是肯定是不合法的,这种不合法也是没法追究的,大不了讨价还价,达不成一致那就不结婚了,这可能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我个人认为,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女方最好以陪嫁的方式给小两口,然后小两口孝敬赡养双方老人,这才是完美的婚姻关系。


韩东言


首先,买卖婚姻是违法的,也是浅薄无知的行为,用金钱买来的婚姻不会幸福,对于彩礼而言,应该废除,那是一种陋俗。

问题中说,女方向男方要了20万彩礼,男方一气之下给了女方30万,从中看出男方也是有实力的,也折射出女方是漂亮的,男方拿30万要求一次性买断人口,结婚后如果因女方有过错导致分手,还得退还彩礼30万加上利息,男方这种行为是浅薄无知的,很可能因为彩礼就给爱情伏下危机,婚后也为此会矛盾重重,最后弄得双方两败俱伤。

契约带给女人的伤害,由于男方给了女方30万彩礼,而女方到男方家以后,很可能没有立足的地位,也就成了从属关系,婚姻中人无平视,就永无对等,女方在男为家也就失去了话语权,时间一长如果一旦发生矛盾,男方就会更多指责女方,因为是男方花钱买来的人,潜意识里会有随意支配和随意利用之心,当女方拿了男方的钱后,很大程度上属于履行合同义务者,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便会小心翼翼,寄人离下,更多的是要学会察言观色,如果因自己的过错被对方抓住,就会导致契约失败而分手,女方就要退还男方彩礼和利息,最终得不偿失。

财貌交易带来的悲哀,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财貌交易是不等价的,算一算便知,世人认为,一个给对方提供漂亮的外表,一个提供给对方富裕物质生活,看似很公平,其实他隐藏着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女人美貌会消逝,而男人财富不会无缘无故减少,所以当女人一年不如一年漂亮,男人可以通过努力一年比一年有钱,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女人是贬值产品,而男人是增值产品,所以两者交换不是等价的,再过若干年后,当女人美貌不在,这时加上有钱男人身边确实不乏美女,当交易价值一旦不对等,男人就会抛售“产品”或果断清仓(女人被劈腿),这就是财貌交易的结果。

所以女人不要把男人的智慧降低到只懂得思考脸蛋的程度,要想找一个真正“增值”的爱人,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内在灵魂的关注上,建议取消彩礼习俗。



一笑奈何swag


我和我老婆,属于别人介绍,谈了2年,第一次怀孕准备订婚了,彩礼18万,要的很强势,不给就别结了,孩子要做掉,没办法,我把买房子首付的钱拿出来了准备做彩礼,但是我那会已经爷爷不行了,肺癌晚期,医生说抗不过2个月我们那习俗如果订婚了,家里有人去世,必须三年后才能结婚,所以我意思等我爷爷走了再订婚,然后年底结,刚好,我丈母娘不肯,我说彩礼钱可以先给你18万全给,还是不同意,我不能不孝,结婚她妈拉着她去医院做掉了,然后分手,她跑来东莞找我,看她一副虚弱脸色苍白,我同情了,又在一起,过了半年吧,准备结婚了,现在没有顾虑了,但是彩礼还是18万,看着我老婆那样子,给了,我也没还价,是不是觉得也很好说话,我只是觉得吧,没什么,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吧,现在3年过去了,我们两口子一直在东莞,我一年电话不超过2个,从不联系,回家过年不留夜,吃完饭当天就走,这事我记一辈子,等她死了,我是不会给她哭丧的,至于死到临头之前要照料什么的,我是不会去的,她就我老婆一个女儿,曾经对我的为难,日后必将奉还,否则,怎么对得起我第一个孩子。


夜已深


这个男子的提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题主所说的这个事情真的是很荒谬了,首先是奇葩父母竟然直言彩礼要二十万是补偿自己夫妻。其次是奇葩男,竟提出用高额结婚彩礼来买断女方人身自由和婚姻自主权利这样的话,这双方的做法真的是都很令人气愤,也让人为这件事所涉及到的那位女孩子感到可悲。

这样的男的一定不能嫁,这样的父母也要远离!

1. 女方父母只想利用孩子的婚姻为自己敛财,自私贪婪。

现实中也会有一些父母在婚前会向男方家庭提出彩礼要求,但是不会这么过分。而且很多时候这些钱最后还是会用来陪嫁女孩子了。可是这对父母却明明白白地表示这钱是要给他们两个人的费用。无论是站在男孩的角度还是女孩的角度都会感到气愤。男孩求娶你家女儿,不是来收买人口;你女儿是个独立自由的人,不是你地里新收的庄稼,卖个好价钱才不亏!

2. 男方的做法于法律于道德不合。

面对女方父母提出来的二十万彩礼补偿,男子竟然表示:给三十万,条件是一次性买断女孩,并要求立字据,如果女方反悔或女孩有违伦理及好吃懒做,男方有权退婚,并要求女方按年息一分利息连本带息退还彩礼。这样的做法也欠妥,是我国道德和法律都不能允许的——

A. 婚姻自由是我国刑法所明令禁止交易的对象;

B. 所谓的一次性买断女方,是对女方婚姻自主权的侵犯,同时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C. 彩礼的退还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原则上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只有三种情况才能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彩礼:

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②办理登记后又离婚,确未共同生活的;

③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给付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至于利息肯定是不可能得到我国法律的支持的。


所以说,题主题中所说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刘辉律师


这样当然不合法了,这就是买卖婚姻啊,男的把女人当什么了?要求女人卖掉自己,签下卖身契吗?这个男人就是法盲,以为他有钱就可以胡来呢?典型的“老子有钱,让你干嘛就干嘛”暴发户,这种男人,还有啥好嫁的呢?你嫁过去,他会用少砸死你?


还有,彩礼的陋习,确实该摒弃掉了,已经是遭人唾弃的事情,为何还在不断出现?

这个事情,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男人有钱,但暴发户思想,大男人思想。从这里可以看出,男人确实有钱,或者他家里有钱,不然,不会加十万,主动掏30万要买断女人后半生的行为。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是一个典型大男人思想,暴发户思想,典型的“我有钱,用钱买断你的后半生,听我的”,典型的没素养。

2、有钱,却没文化,很可怕。这种男人,十有八九,没啥文化,典型的“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啥都能干,包括买了自己老婆后半生的幸福。实际上,他不知道,或者知道,是违法的,或许知道,但还要这样做,典型的没文化没素质,法盲。

3、婚姻不是买卖。不是你想买、她想卖就可以的,婚姻是建立在双方的喜欢和有感情基础上的,适当的物质,不可少,但不是你我想用金钱去解决就能解决的。从描述可以看出,如果女方愿意,这都是一桩买卖婚姻。


4、爱情、婚姻,一旦参杂了太多物质,就变味。这个是我一再强调的事情,但社会上,依然存在各类此类问题,这说明,很多陋习和太看重物质的人,太多。如今物欲横流社会,已经改变了太多人价值观,金钱至上、拜金主义、有钱能使鬼推磨等思潮泛滥,扭曲了很多人价值观,三观尽毁。

5、结不成,可以不结,可以抛弃。但请勿想办法用钱去解决,钱能解决的婚姻,十有八九是有悲剧的。这里面,无论是彩礼的女方,还是加价的男方,当你们试图用钱去解决结婚问题时,你们已经不够格谈结婚,你们还是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6、你们有爱情吗?你们有感情基础吗?你们各自喜欢对方吗?如果是,就不会出现高昂彩礼事件,也不会出现男方加10万彩礼去买断女人闹剧,只能说,你们彼此都没有精神上的爱情,你们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钱而结婚,如是如此,如是你们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可言,你们还结什么婚呢?就不要彼此祸害了,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7、彻底摒弃彩礼的陋习。如今的结婚彩礼,就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陋习,尽快抛弃,彻底让它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买断可以啊,算一算啊,从出生到小学毕业每年两万的基础基金,初中到高中毕业就算每年最低5000元衣服,补课费兴趣班,交通费,

营养费,爸妈辛苦费,总共每年三到四万,大学学费每年一万,生活费二万,其他费用一万,爸妈辛苦费一万,这些基本的是64万,女儿赡养父母就算三十年,每年一万八,三十年54 万,父母生病住院找护工伺候就算20万吧,过年过节孝敬父母每次五百,一年三大传统节日一千五,三十年是4.5万,总共142.5万,这是对于一般家庭,要是条件好点的从小培养的费用高,吃穿高档的那就不好说了,嫁闺女还得要彩礼20 万吧,毕竟卖孩子得陪精神损失费啊,零零星星给人家170万吧,你那三十万怕是买不断啊。这时有人说了,干脆把儿子给你家,你给我们170万吧,不好意思,我们不买断,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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