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溫州隆山小學殺人事件,大家有什麼看法?

張J7


慘劇發生在浙江溫州瑞安市隆山實驗小學。9月19日,家長林某的女兒與同學葉某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21日,36歲的林某到校報復,將10歲的葉某用水果刀刺傷,當晚7時許,小學生葉某傷重離世。

一件小事引發血案,一次衝動毀掉了兩個家庭。這是學生間發生矛盾所導致的最壞的結局。

教訓是慘痛的。一個家庭失去了兒子;另一個家庭,女兒將要失去了父親,妻子也將失去了丈夫。這所隆山實驗小學的孩子們心靈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創傷,教師特別是涉案班級的班主任老師,將長時間生活在愧疚中。

學生間發生矛盾,性質嚴重的屬於“校園欺凌”。按照常理推測,葉某將女同學林某眼睛打傷,應該屬於“校園欺凌”事件。校園欺凌現象是此類惡性事件的土壤。

對於此類事件,最好的處理辦法,當然是學校與當事學生的雙方家長結合:該受到批評教育的就嚴肅批評教育,該出錢治傷就積極出錢治傷,該受到處罰的就老老實實接受處罰。該深挖根源的,學校和雙方家庭就坐下來認真反思。

較好的處理方法之一,可以是學生林某的家長當著小學生林某家長的面兒,痛揍這位“小霸王”一回,讓他寫個保證書,能終身長個記性。然而家長林某所選擇的,是極端的處理手段,得到的是最壞的結局。

我正在編一篇我縣狼城崗鎮北韋灘村小學劉新永老師寫作的博文。面對校園欺凌,劉老師的處理是得當的,效果是積極的。

事情是這樣的:

農村的家長農活忙,所以孩子吃過午飯就被家長送到了學校。來學校的時間早,學校除了安全值班教師到校外,其他老師還沒有到校,學生缺乏監管,各種問題都有可能發生。劉老師正在辦公室看資料,一個女生跑辦公室報告,說有一個女生打另一個女生耳光。

劉老師趕緊把兩個打架的女生叫到了辦公室。打架的兩個女生,一個身高體胖,另一個女生較瘦弱。

老師先讓那個身高體胖的女生先說打架的原因。身高體胖的女生說是瘦弱女生罵她。問瘦弱女生時,這位瘦弱女生說自己沒有罵。

老師讓位瘦弱女生先回教室了。接下來劉老師開始批評身高體胖的女生:一個弱者敢罵一個強者嗎?一個弱者敢向一個強者指手畫腳嗎?身高體胖的女生無言以對,就嘟囔說老師看她不順眼。老師有些生氣,就對該女生說,回家叫你媽去。

但女生的回答讓劉老師震驚了。女生說沒有媽媽,我媽媽跟人跑了,不要我們了。劉老師突然覺得無話可說了,揭開了孩子的傷疤。女孩也是個可憐的孩子呀!問她,你怎麼吃飯,她說,自己做。有時去她姥姥家,姥姥家距學校10多里地遠。說著說著孩子哭了。

劉老師安慰了女生後又給她講了被打女孩的家庭情況。被打女孩的父母都是聾啞人,生活也很不容易。打人的女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願意真誠道歉。老師又說,以後你有困難可以找我或者你的班主任,我們都會盡力幫助你的。又鼓勵她好好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將來自己能夠照顧自己,將來成家以後不讓自己的子女受同樣的苦。孩子含淚點了點頭。隨後劉老師讓她把被打女孩叫到辦公室,當面道歉。被打女生也原諒她,兩個孩子手拉手走了。

以後的幾天,劉老師注意觀察身高體胖的女孩,她懂事多了,見到老師也主動打招呼了。

校園欺凌可以說由來已久,而且治理難度也確實很大。

從上面的案例也可以看到,“青少年的不正常行為的出現,往往是因為父母、老師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有意無意地忽視了他們的需求。當孩子得不到來自父母的溫暖,過分地關注自我,遇到不順心的事就會選擇將心中的怨恨發洩到別人身上。”

慘劇和悲劇不是孤立地存在的。

在世界的各個國家,每天都會發生校園欺凌的事件,並不時有校園學生暴力案件的報道,其中還有一些性質相當惡劣的案件。案件中那些心靈被扭曲的孩子們作案手段之殘忍,令人觸目驚心。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為欺凌不但對“受傷者”造成傷害外,而且對“欺凌者”和“旁觀者”同樣造成傷害。“欺凌者”由於長期欺負別人,內心由此得到了滿足,從此更會變本加厲。將來長大成人,也有極大的可能成為危害社會者。而“旁觀者”有的因為幫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內疚、不安,甚至惶恐,有的也可能成為新的“欺凌者”。

制止和預防欺凌事件的發生,學校和家庭任重而道遠。


牟山花下客


我不能理解這個家長的行為,也絕不支持這個家長的行為,你想一想啊,這才是一個十歲的小孩,就算他把你女兒的眼睛弄傷了,你也不能要了他的ming啊,何況你還是一個大人,一個已經36歲的大人,這未免太過於衝動了吧。

護女心切,這是很多父親都會做的事情,但是護女不代表你就能暴c力報復啊。首先,你是一個大人,再有,你拿著dao,然後你去對陣一個十歲的孩子,可能他是一個熊孩子,但無論怎樣,這彰顯出來的,都是這位父親的衝動,和不理智啊。

現在的結果會是怎樣呢?小孩被你捅si了,你以後的生活呢?還有嗎?家裡的老婆孩子可怎麼辦啊?真的是一場悲劇。

大人幫小孩出頭的事情,我初中就見過,但是別人大人在旁側只是做個定心丸,人家又不動手,更別提動dao了。你倒好,直接把人家小孩的生rr命給結束了,我實在是理解不了啊。

氣不過,你完全可以扇他幾巴掌。幹嘛要那麼極端。不過,話說回來,我覺得這種事的最好的處理辦法,就是把他的家長也叫過來,先協商一下,把你女兒眼睛傷的事情賠。償一下,再立下協議,不準這男孩怎樣怎樣,如果有,那你就替他的父母教育教訓他。這不挺好的嗎。 還是一句話,我絕不支持動dao子的行為,正.當.防.衛的不算。

在你要做這件事的時候,一定要考慮一下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啊,你是一個男人,活著也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活著。就這麼多,至於熊孩子,罪不至s。家長太過了。

發不出去,我就很難受


小幸福的萌萌雷


表明觀點:孩子之間的矛盾糾紛本是小事,大人應當有限度的介入孩子糾紛中間才是,而本案中男子的行為顯然過於偏激,最終不僅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更毀了兩個完整的家庭!得不償失!

警方通報內容如下:

  • 9月21日16時許,瑞安警方接到報警稱:在隆山小學三樓一廁所內,有小孩受傷。接警後,處警民警迅速趕到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男,36歲,仙降街道人)。傷者葉某(男,10歲)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經全力搶救無效於19時許死亡。
  • 經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交代了因其女兒週三在學校與葉某發生口角時被打致眼部疼痛(傷勢輕,未就醫,正常上學)而心生怨氣,為此於今日下午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用水果刀傷害葉某。
  • 現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很顯然經過警方的核實案涉的女孩子的眼睛並不是網傳那樣已經被戳瞎,目前很多網民甚至包括我在內都一度認為死者確實也有過錯。但是結合目前的情況來看,本案僅僅就是一起簡單的孩子之間的糾紛,但是卻被行兇者激化成為刑事案件。

男子必定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痛的代價

目前男孩葉某已經被證實死亡,本來一起簡單的孩童之間的糾紛卻被演化成為刑事案件,不得不說實在是愚蠢至極!這名父親不清楚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導致其怒火中燒可以將孩子直接殺死。

但是很顯然這名父親在學校內將孩子殺死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案發的情節和社會影響惡劣,想必判罰必定不會輕。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本案中男子的行為極有可能判處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具體判罰還是有待進一步的偵查結果後才能知曉實際案情,並結合案情判罰。

但是對於孩子之間的矛盾家長該如何處理?我想大人本應不參與孩子之間的爭吵或者矛盾,即使參與也應當是有限度的參與,保持理性,剋制的心態去安撫和調和孩子之間的矛盾才是,但是很可惜男子衝動之下,不僅毀了對方更毀了自己,兩個完整的家庭瞬間破滅,愚蠢!


麋鹿說法


我是早上看到“溫州隆山殺學生事件”這則消息的,感到非常震驚!小學生之間一個小小的糾紛竟引發了命案,不可思議。事件的前因和真正內幕我們不得而知,也不好妄加評論,只能根據網上的消息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殺人者,滅絕人性,罪責難逃。他瘋狂的報復行為,既傷害了別人孩子,又傷害了自己的孩子,兩敗俱傷,沒有贏家。別人的孩子失去了生命,自己的孩子也將終生生活在陰影之中。無論是什麼原因,殺害十歲孩子的行為都是不可饒恕的。

二、被害孩子的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也許他們才是事件的真正推手,也許是他們的行為摧毀了兇手的精神,讓其絕望而痛下殺手的。如果真是這樣,只能說其絕對就是混蛋。你的孩子在校欺負女同學,把人家眼睛打傷了,你會不知道?你們有沒有主動去道歉,有沒有主動去給人家做治療?估計你們是有些“冷血”,有些“不屑一顧”,也許正是這些行為才激怒了對方,使對方失去理智做出如此舉動。因此說,是死者的家長殺死了自己的孩子,是他們的“冷血”殺死了自己的孩子。

三、學校在此事件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女孩子受欺負的事情可能由來已久,學校不作為,對此無動於衷,讓女孩家長感到失望,既然學校不管,那隻能自己動手解決問題了,結果就悲劇了。由此看來,學校的管理有嚴重問題,班主任老師更難脫干係。在女孩受欺負以後,為什麼學校沒有及時溝通雙方家長,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案,以安撫受害孩子家長的情緒。

四、校園凌辱事件已經成為一種毒瘤,正在影響教育的發展,影響孩子的正常成長。可以說,校園凌辱事件的發生,是造成悲劇的根源。全社會都應該行動起來,共同努力,防止和消除校園凌辱事件,以保障校園平安和諧,為孩子們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五、校園安全再次敲響了警鐘,特別是小學和幼兒園應該怎樣去防範這樣的事情,是我們每一個教育工作者不得不思考的問題。


美麗的紅楓葉


關於溫州隆山小學發生的殺人事件,真的很令人痛心,一個才十歲的小學生,在一個衝動的成年人不理智的行為下,失去了生命,令人嘆息,令人悲痛。

今後,兩個家庭從此後都充滿了悲傷,原本可以避免的一場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現在的社會,家長難當,父母難當,有的個別小孩子從出生享受著優越的物質生活條件,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爸爸媽媽,集萬幹寵愛於一身,養成了各種各樣的壞毛病。

過去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師找我爸”,現在是“天不怕,地不怕,老師我爸更不怕”。有的孩子被寵溺的真是一點教養沒有。有的學校有個別欺負別的同學的事來說,過去被欺負的同學的家長找到欺負同學的孩子如果嚇唬一下,他還能有點怕的心理,我錯了,下次不敢了。現在這個孩子敢比家長都橫,你打我啊,敢跟家長叫板。如果你作為家長,成年人打未成年人絕對不應該。可有時候遇見這樣的孩子,也真夠大人搓火。而且老師批評教育也當耳邊風。

所以現在社會發生了溫洲隆山小學的一幕慘劇,首先要遣責的是殺害小學生的家長,無論如何也不應該下此狠手,傷害一條小生命,我們同時也應該更多更深地思考,社會,家庭,學校究竟該盡到怎樣的責任來避免這樣的慘劇再次發生?究竟應該怎樣在物質條件好的情況下來進行孩子的思想品德的培養?


伊蓮758


一樁慘劇,結局過於血腥。這位捅小孩子的爸爸氣不過自己女兒被欺負,直接找這個小男孩進行報復,可以說過於遷怒。再怎樣憤怒也不能捅小孩子,可以找他父母,學校等協調解決問題。小孩子既然在家裡被寵愛慣了,到學校就要學校負起責任,教會小孩怎樣和別的小孩子相處。學校不僅僅是學習課本知識的地方,也是小孩學會集體相處,學會和他人一起長大成人的地方,這件事可以看出這學校和大多數其它學校一樣,疏忽於學生平時日常管理,很粗糙解決或者掩蓋小同學之間的衝突,矛盾,或者說根本不予理睬。家庭和社會是小孩1成長的1兩個關鍵環境,這件事上都有責任。這位爸爸看得出也是愛子心切,使用方法過當,人啊,做事不要追悔莫及。


理想計


我個人覺得吧,小孩子小打小鬧很正常。要是都像這位家長一樣,這些小傢伙就只有關在家裡了。如果小孩子受點委屈,或者一點小傷害,家長出來可以說教,或者找老師幫忙處理。還有就是,你是成年人啊,你就這樣拿著刀去找一個十歲小孩子,你拿刀的理由是什麼?


小平192438326


我有幾點看法。

這事聽著都覺得不可思議。小孩打架導致家長打架這種事很多,但直接打小孩都很少聽說,何況報復殺小孩。至於嗎?

說這個小女孩的爸爸本身沒有心理問題,我覺得是不可能的。因為不至於嘛,這麼一件事,身心健康的人不至於採取這種舉動。我一直都說90後多數都有心理問題,很多人不願意接受。但事實勝於雄辯,無數活生生的例子都可以證明。

過去真的沒有幼兒園虐童這件事,不是沒見過,是沒聽說過。我們那一代,甚至一直到00後在幼兒園的時代都沒有。幼兒園虐童其實就是近十年的事,因為90後走向幼師崗位了。我聽監獄的幹部一說到90就搖頭。就是說他們的情況可以說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

很多文化人,近乎腦殘地誇他們。然而在我眼裡,他們其實是問題最大的一代。這些問題不是他們壞,而是童年、少年時代本我塑造時出了嚴重問題。他們做的事是一種本我衝動。比如自我定位的嬰兒化心理。麼麼噠其實是一種嬰兒體,就是說他們的內心裡普遍沒有長大。他們的壞是一種嬰兒式的任性。否則你想不出為什麼她們會拿虐待兒童取樂。過去的幼兒園阿姨更沒文化,但那時的阿姨最大的問題僅僅是不負責任,不會拿虐待兒童取樂。因為那是正常人都有的心理。幼兒園虐童可能非常普遍,兇手很少有例外,絕大多數就是90後。

為何90後會如此,其實問題首先是他們的父母60後也有問題。我們小時候就看不懂他們,他們有一種天生的破壞性和爭奪性。他們自己就有心理缺失,所以他們基本只會給予孩子物質,而沒有關愛。他們又是第一撥富起來的人,所以婚姻最早破裂。這樣的情況一多,就殃及下一代了。60後的問題與成長的時代有關,也是本我塑造出問題,83年嚴打就是打他們。

這個事件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獨生子女問題,由於只有一個孩子,家家都捧在手心裡養。這也會導致家長心理容易失衡。這是我的看法,你覺得呢?


國病


孩子在有錯,罪不至死,做為人父應該換位想想,你怎麼下的了手!

我兒子上小學時,有一個男同學把我兒子推倒,瞼掛到卓子上的釘子上,劃了長長一條,我當時很傷心也很生氣,好好的一張臉就這麼破了像,更可恨的是不緊不忙的老師,連對方家長都不通知,在我們的要求下,老師才叫了對方家長。

今天看到這起事件,很痛心,孩子在學校發生矛盾,老師就不聞不聞嗎?學校就沒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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