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榜样|从检12年,这位公诉人却总把自己当新手

身边榜样|从检12年,这位公诉人却总把自己当新手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榜样,

每个人也有每个人心中的榜样。

榜样可以很崇高、很伟大,

榜样也可以很平凡、很朴实,

但他们却有着共同的闪光点:

勤勉向上,恪尽职守,

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在我们身边,有一群优秀的同事,他们就是离我们最近的榜样。今起,厦门检察“身边榜样”栏目将陆续推出我们身边的先进典型,发挥身边榜样的力量。

身边榜样|从检12年,这位公诉人却总把自己当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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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丰致辉,男,1984年9月出生,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从检12年,先后获最高检等八部委嘉奖、“福建青年五四奖章”、“厦门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在厦门市检察院,提起丰致辉,领导和同事们喜欢亲切地叫他“小丰”。他的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也为大家所津津乐道。

他是一名年轻的老公诉人,虽然是个80后,但从检已有12个年头。

他是时时怀着“我是新手”心态的业务能手。尽管办过许多大案、要案、疑难案件,但对待每个案件,依然如新手般慎重。

他坚持依法办案、弘扬正气,也不忘宽严相济、人性化办案,在办案中体现司法温度。

办案能手

丰致辉工作严谨,善于监督,勇于攻克疑难案件。2006年从检以来,他刻苦钻研业务,很快成为公诉部门的业务骨干,先后被抽调参与办理了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后续系列走私案件2件,最高检与省检察院交办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受贿、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受贿等省部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2件,厅处级领导职务犯罪案件7件。

12年来,他所办案件无一错案;先后改变侦查机关定性25件、追诉漏犯11人、遗漏事实百余起、不诉18人;所办案件多次获评厦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佳案件。

虽然已经是老公诉人,但丰致辉觉得,自己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刑罚处罚,容不得半点马虎,为了把每一起案件办好、办扎实,他时时抱着“自己是新手要再学习”的心态,慎重对待每件案件,从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也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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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偷逃税款上亿元的蔡某等24人特大走私普通货物案中,他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先后查获3个走私犯罪团伙、追诉漏犯9人、追诉数额近千万元。

2012年,在办理黄某等人电信诈骗案中,丰致辉连续通宵工作,对涉案数百张银行卡、近百本卷宗、几万笔交易记录逐笔核对,追诉百余起犯罪事实金额480多万元,将诈骗数额由《起诉意见书》认定的400多万元追诉至900多万元,主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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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丰致辉先后承担300余件疑难、复杂、重大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和公诉任务,完成审查报告等各类文书制作500余万字。

司法温情

司法工作并不是冷冰冰地适用法律,还需要道德感召和人性温暖。在办案过程中,丰致辉时常把一位检察官前辈的话放在心里。“法律本身没有温度,但当其与案件事实发生某种具体联系的时候也便有了温度,或者冷酷,或者温热,或者沸腾。触摸法律的温度,可以是一种司法艺术,可以是一种司法良知,也可以是一种社会责任。”

在守护公平正义、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丰致辉坚持宽严相济、人性化办案,在办案中彰显现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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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办理金某等34人非法经营案中,丰致辉严把案件质量关,全案由量刑较重的诈骗罪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追诉30多起犯罪事实,对其中12人作不起诉处理,其中1人在被不诉后成功考取公务员。一名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专门将一面题有“明察秋毫、职位神圣”字样的锦旗送给检察机关致谢。“每逢佳节倍思恩,在我的人生遇到挫折的时候,不少像您这样的好人给予了我无私的帮助”、“丰检察官,我被正式录取了”……这是丰致辉手机上的一条条短信,而这些短信是他依法做不起诉的一名情节轻微的涉案嫌疑人李某发的。

“如果当时我们直接起诉的话,可能会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丰致辉说,“检察官办案的责任非常重大,每个案件处理得好或者不好,影响是非常深远的,所以我们办理每一个案件都心怀敬畏、认真细致。”

援藏干部

2017年5月至11月,根据最高检援藏“双百计划”的统一安排,丰致辉被选派到西藏自治区昌都市人民检察院挂职担任公诉处副处长,开展为期半年的对口援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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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藏期间,丰致辉克服高原反应等身体不适和远离家乡的精神孤独,实实在在做了一些工作,有力推动了昌都公诉办案的规范化和办案质量的提高。

深入调研,推进公诉办案规范化。全面调研昌都市办理的案件,制作了“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公诉工作规范化”的讲课稿件,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如何进一步规范的具体措施,先后到卡若区、察雅县等县区进行公开授课。

参加“援藏干部巡讲月”活动,深入当地基层检察院开展巡讲,通过授课、案例讨论等多种方式与基层干警深入交流,为各基层院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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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机制,推动先进办案经验的复制推广。先后完善了人民监督员程序、案件研究机制,制定出台了《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出庭着装规范(试行)》《昌都市人民检察院出庭用语规范(试行)》等多份规范性文件。积极参与办案和案件研究,提审嫌疑人,参加庭前会议,召开观摩庭,参与庭审评议,指导提高了庭审指控能力。

总策划/黄延强 曾文生

策划/戴 静 杨 玫

文案、制作/李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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