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留一手」,離婚時,4種情況,女方分不到財產,鬧也沒用

隨之我國經濟的發展,人民的思想觀念也在不斷的進步著,其中,婚姻觀也在不斷的變化著。思想上的改變,讓婚姻更加的開放了,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新時代我國離婚率的不斷提高。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離婚的時候,女人們要為自己著想多留一手,要注意了,在這四種情況之下,女方會分不到財產。

女人要“留一手”,離婚時,4種情況,女方分不到財產,鬧也沒用

一、婚前男方買的車

很多人都會要求自己的對象,在結婚之前,有一輛自己的車,這也體現了對方的經濟上的富足,生活有保證。但是,在新婚姻法上規定了,在結婚前男方或者是男方自己,全款買的車,就是自己的婚前財產,跟女方並沒有什麼關係,在離婚時也並不能拿來當做雙方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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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方的生活用品

生活用品,顧名思義,就是男方在生活中所用到的產品,比如說剃鬚的,衣服,鞋子,髮膠等這些日常所用到的東西,也就是男方的私人用品,這些東西也被當做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不會進行分割,算作是男方的獨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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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方受到的賠償

許多人,可能會因為追求跟富足的生活,得到更多的財產,或是為了精神上的負責,對社會,對國家的貢獻,而從事一些危險性很高的職業,如消防兵,機器操縱員等高危職業。這些職業有著很大的受傷風險,但同時工作單位的賠償金通常也很高,不過這筆賠償金於女方並沒有什麼關係,女方沒有權利要求評分這筆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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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方在婚前買的房

女生在結婚之前,往往會要求男方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一套房子可以給予人們安全感以及穩定感。然而,值得提醒的是,如果這套房子,是在結婚之前,男方自己或者是男方家人,全款買下來了。那麼可以說,這套房子跟女人並沒有什麼關係,結婚後也分不到它。

在這個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時代,人們在結婚之後也得多為自己做打算,對婚姻法有這一定的瞭解,才能更好的避免出現損失,當然,離婚是一件很麻煩並且很費錢的事情,也希望大家的婚姻都能夠美滿的,不用為了離婚財產問題而鬧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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