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得到消息……「草原、溼地」等環境要素將納入我省賠償範圍!

9月19日上午,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召開9月例行新聞發佈會,解讀日前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環境保護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新聞發言人李嶽東解讀《實施方案》並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刚刚得到消息……“草原、湿地”等环境要素将纳入我省赔偿范围!

據悉,《實施方案》通過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範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和損害賠償解決途徑等,形成相應的鑑定評估管理與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和運行機制,落實損害擔責原則,逐步建立完善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制度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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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工作原則、適用範圍、工作內容、保障措施等五項內容。提出從2018年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完善生態環境損害擔責、追責體制機制。到2020年,初步構建責任明確、途徑暢通、技術規範、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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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

《實施方案》在中央方案的基礎上,將草原、溼地等環境要素列入了賠償範圍。明確了省、市(州)人民政府依法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範圍,在國家規定基礎上增加了“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生態環境資源類案件中,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情形,充分體現了嚴懲重罰生態環境損害者的責任。同時,健全賠償義務人與權利人制度。明確規定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並對連帶責任情況作了相關規定。細化了省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可指定相關部門或機構根據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各自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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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在現有的環境民事訴訟之外,運用了“磋商”這種生態環境損害救濟的新途徑,有利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調查、賠償和修復執行節奏。同時,《實施方案》規定,若磋商未達成一致,賠償權利人應當及時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保障受損的生態環境得到賠償或修復救濟。《實施方案》提出要健全生態損害賠償鑑定評估體系。組建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機構登記評審專家庫。同時,規定要加強對生態環境修復的全過程監督,健全資金管理制度,以及強化保障措施。成立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同時,對能力建設、公眾參與等內容也作了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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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嶽東表示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改革方案

和我省《實施方案》

下一步將重點做好

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

一是加快制定配套辦法。加快制定實施《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辦法》《四川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辦法》等配套辦法,推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落實落地。

二是加強《實施方案》的宣傳貫徹。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和新媒體等載體,加大宣傳力度,促進社會各階層牢固樹立“生態環境有價、損害必須賠償”的理念,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

三是加強改革指導和督促檢查。會同相關省直部門,督促市(州)及時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剖析,積極指導各地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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