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父母在我們結婚時給了我們一套房。房子手續在我男友父母那,離婚房子屬於誰的?

幸福人生142044368


還是做一個能夠自食其力的女人吧,從你的稱呼上來看你與你的男友結婚,也就是沒幾年。那麼人家父母贈與兒子的房子。你們離婚了就不會有任何的瓜葛的。因為房子是屬於人家父母的。所以自然要屬於人家的父母。這也就是,現在只要是男女雙方結婚的時候。把房產的問題都看得很重。房證上要寫上誰的名字?產權是誰的,也分的比較細。為的就怕是有一天真的是感情不和或者是有其他的矛盾。影響到了兩人的關係不能再在一起生活。離婚的話也就是很清楚財產的問題。所以說,也就不存在著房產之爭了。像這個男方的父母。可能也就想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在兒子結婚的時候只是把房子讓兒子住,產權確還是人家父母的。作為人家的妻子,你們能夠分配得可能也就是家裡的物品了。還是為自己留一點尊嚴別再和他計較這一點錢財了。而且你這種做法也不會受到人家的支持的。就是做法律的程序也不會有什麼收穫的。



伊春美食美客


你都離婚了 男方父母的房子你還想分配呀?你的心也太黑了吧?男方父母房子是送給兒子媳婦的,既然你們離婚了,你和公婆的關係自動消失了 你就是一個外人,怎麼能分到房子,你想得美?不是自己的花錢買的東西就不要想了,省得想壞了腦袋。如果你結婚時 你父母送一套房子給你 你離婚了,會把房子分一半給你別人嗎?將心比心吧。


瀟湘Aa


婚前男友父母贈送你們的房子,現在你們離婚了,房子應該怎麼分配呢?筆者以為:

如果婚前贈送是給你們兩個人的,並且房產證也是你倆人的。那麼你們兩個人都是被贈與人,房產應視為你們二人的共同財產。如果你們離婚,你也應該得到房產的一半。

如果你們的受贈是有條件的,比如以合同的形式寫明受贈人是兒子和兒媳婦,且房產證上也沒有你的名字,那麼這個贈予合同是否有效,那就應該看法院取證的結果和法律的認定了。畢竟你受贈時是人家的兒媳婦,現在又成了陌路人,在歸屬問題上會有一定的爭議的。

如果贈予有附加條件,例如養老等,也就是說我給你們房子,你們給我養老,如果有這類附加條款,你對房產的所有權估計就可能性不大了,因為你畢竟難以完成合同內的附加條文了。

總之,如果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且沒有其它協議做為制約,這房子有你一半產權是沒有問題的。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你真不要臉。房子當然是你公婆的。



老煙兒槍


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婚前房子的產權歸誰,還歸誰。因為你們共同生活,父母才給們房子,你們不共同生活,父母有權收回。以杜絕某些不良之人,以婚方由騙房騙車騙財。有關法律,有詳細條款可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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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還需要明確幾個具體的問題,一個就是,婚前父母為子女買房是全款購買,還是隻支付了首付款的情況?另外就是該房產是登記在父母自己子女一人名下,還是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

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婚前的財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不需要進行分割的。那麼如果父母婚前為自己子女全款購買的房產,並且登記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那麼房產就可以認定為是子女的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不需要分割。

但是如果父母只是在婚前支付了部分首付,即使也是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但是由於夫妻雙方結婚後參與了共同還貸,所以該房產產權可以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共同還貸的財產價值部分依然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當然,如果房產本身就是登記在雙方名下,那麼不論該房產是由誰出資,該房產的產權應為夫妻雙方共同所有。至於父母的出資性質如何認定,需要結合具體的證據來進一步分析。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予,也有可能會認為是父母對夫妻的借款,但是這需要相關的證據支持!

所以對於這類問題建議當事人還要根據具體的情況,把具體細節介紹清楚,律師才能做出正確的解答。

如果您有這方面的法律問題,可以關注本頭條號,私信律師諮詢!


任律師工作室


問題中介紹的情況非常不清晰,什麼叫“房子的手續在我男友父母那”?而且,前面說"婚前",後面又說“結婚時”,再後面又說“我男友”。問題最後又落在離婚上面。那麼,你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呢?到底有沒有結婚呢?我以前曾經說過,法律是一套嚴密的規則,如果情況介紹不明確,其實是會影響大家對你的問題的認識的,從而影響答案的準確性。不過,我還是嘗試區分情況,分別作答吧。

第一種假設:對你最有利的一種假設情況。即,你和你男友已經結婚,這裡指正式結婚,領取了結婚證書,成為合法夫妻。完成了這個手續之時,男方父母給你們一套房子作為婚房,而且房子是落在你們兩個人的名下,明確其他特殊說明了,那麼,我們可以認定這套房子是男方父母贈與給你們夫妻兩個人的,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如果離婚,這套房子可以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所謂“房子的手續在我男友父母那”,我們暫且認為是購買房屋的合同啊,付款憑證啊,之類的手續在男方父母那裡。這些並不影響房產的所有權歸屬於你們夫妻兩個。

第二種假設:房屋也是在你們正式登記結婚之後贈與你們居住的,但是,房屋的產權卻落在你男友的名下(真彆扭,到底是男友還是老公啊,這兩個身份在法律上有很大不同,影響最後的權利和義務內容),既然是正式登記結婚,其實男友就是老公。那麼,這套房屋的產權就應當歸男方所有,不管房屋的手續在哪裡,都和女方沒關係。離婚時,也不能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三種假設:房屋雖然是在你們婚後給你們居住的,但是,因為你說“房子的手續在我男友父母那”,所以,我們可以推斷房屋的產權其實是落在男方父母名下的,那麼,此時該房屋跟男方和女方都沒有關係,你們只是能居住在這裡。離婚時,該房屋誰的財產都不是,不能進行分割。

第四種假設:根據你還張口閉口“我男友”的情形看,也許你們還沒有正式結婚。如果此時男方父母給你們一套房,那麼,除非他們明確表示房屋是贈送給你們兩個人的,否則,該房屋就是男方個人的婚前財產,或者還是男方父母的(理由如上述第三種假設)。即便以後你們正式登記結婚了,這套也不可能自動變成共同財產,也就不能在離婚時分割。

而如果男方父母明確表示是贈送給你們兩個人的,那麼,這套房子的對應份額就是你們兩個人的婚前財產,按法律規定,離婚時,是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

當然,有關婚前購買婚房的案例非常多,不僅僅是我上面分析的幾種情況,婚姻法和司法解釋以及法院的案例很複雜,出現問題,還是要具體分析解決。上面的基本原則是供大家有一個基本瞭解的,不至於在判斷房屋歸屬的時候,出現南轅北轍的偏差。

房產登記是非常重要的確認房屋所有權的程序,大家一定要重視。有時間,建議大家看看民法通則,民法總則,物權法,對這個問題會有更多瞭解,不要僅僅聽信中介和媒體的宣傳,他們為了掙中介費和搏眼球,說的話很多都是不準確的,只為了迎合公眾的好奇心和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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穎想法律


從你這句“房子的手續在他父母那裡”來看,應該是房屋的產權登記人是他的父母。如果是的,那麼這套房子你和男友結婚後只有居住權而沒有所有權。而且,這個居住權還是以結婚為條件給予了你的。如果你們離婚,對於你來說,你不僅沒有所有權,而且還失去居住權。


菩提新客1


就因為有你這樣不要臉的人,才致使國家頒佈婚前財產法律,你要是為了要房子才結婚,不如直接賣去,那樣來錢快,離婚如果對方是過錯方,法律也會保護你的,不至於處心積慮的惦記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tree1970


你不懂新婚姻法,現在不管婚前婚後,只要是男方獨自出資買的,離婚都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就算是貸款買的,只要女方不出資參與還款,房子同樣歸屬男方,女方出資參與還款,退還參與還款部分款項,寫了女方名字也沒用,銀行出資流水為準,國家打擊的就是你這種騙婚的人,今年剛出的婚姻法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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