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頭士樂隊在美國紐約首演

披頭士樂隊在美國紐約首演

披頭士樂隊作為全世界所有音樂人的偶像,每當大家寫不出好歌來的時候,就感慨地說為什麼寫不出好歌來?因為好聽的旋律都被披頭士寫完了。旋律大師、和聲大師都在這個樂隊裡,歌詞寫得好,琴彈得也好,唯獨唱得一般,但是合唱就非常好,非常陽光。披頭士的旋律極為豐富多樣,他們是極少數能做到每張專輯都有創新,每張專輯都有探索,而且都非常好聽並且越來越完美,怎麼玩怎麼有,不像很多做唱片的人這張特好,下張就完了。迄今為止,披頭士樂隊的唱片銷量仍然排在世界第一。

披頭士樂隊在美國紐約首演

1964年的今天,披頭士樂隊在美國亮相。有個奇怪的現象就是——無論什麼流行都必須在美國火起來,哪怕原本不是美國的,但都必須在美國火起來,披頭士也不例外。當時他們在美國火起來之後迅速成為全世界最紅的大明星,大家如果能看到那些紀錄片,就會看到那個場面盛況空前,美國人民都瘋了,尤其美國姑娘們。

披頭士樂隊在美國紐約首演

美國人本來就在文化上非常崇拜英國,比如到美國說英國口音馬上就特受崇拜,說一口英國口音在美國騙姑娘是極為容易的。美國的各種選秀節目,總有一個評委,說一口地道的英國口音的英語,他去點評的時候,大家就覺得,哇,好權威!

披頭士樂隊在美國紐約首演

英國的流行音樂一直在美國佔有巨大的地位,一直到今天也是。美國對其他的國家都不瞭解,都無所謂,但是對英國的文化特別追捧,之前兩屆奧斯卡的最佳影片都頒給了英國人,《國王的演講》和《藝術家》都是英國人的,現在在好萊塢最橫行的大導演也幾乎都是英國大導演。美國對英國的東西簡直無抵抗力,所以當年披頭士就是橫掃整個美國,美國人民完全瘋狂,所到之處是所向披靡,美國女歌迷迷到了趴在地上去剪下他們走過的地毯,拿回家貼牆上。披頭士在美國流行音樂的地位是崇高的,且不說銷量是第一名。

披頭士樂隊在美國紐約首演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美國革命的時候,披頭士是非常重要的革命偶像之一。那時候披頭士樂隊已經解散了,可是他們寫的那些歌,、年輕人依然在唱。約翰·列儂去世的時候,全世界都在悼念,簡直到了最瘋狂的地步,全世界每個角落都一起唱他們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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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全世界有一次有史以來迄今為止最大規模的演出Live Aid(拯救生命),所以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是大師輩出年代,在流行音樂界也是。那一場演出在倫敦跟費城同時舉行,都是從中午就開始演,一直演到很晚,十幾個小時。那個標誌是像非洲的一個圖形做成一把吉他,因為當時非洲發生大饑荒,一個英國的樂隊建議說全球的大明星一起來給非洲賑災義演,那個樂隊因此也得了當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這個演出在網上也能看到,碟也能買到,大家可以看到那個大師輩出的年代是多麼牛。因為巨星太多,放不下,之後怎麼辦呢?只好倆大腕倆大腕地一塊演,那場演出看過無數遍,倆當時如日中天的大腕合唱一首,菲爾·科林斯打鼓,斯汀彈貝斯,兩人合唱了一首町Breath You Take(《你的每一次呼吸》)。然後滾石主唱米克·賈格爾和蒂娜·特納一起上臺合唱,唱的時候賈格爾還突然把蒂娜·特納的裙子扯掉了,全場都要瘋了。麥當娜那時候如日中天,獨唱了三首,已經是最高的待遇了,那是她最年輕、最熱烈的好時候。最高潮就是開燈的時候,那種大型音樂節從白天開始演,一直演十幾個小時,所以最大的腕不是在最後壓軸,因為最後已經很晚很晚了,最大的腕兒都是黃昏開燈的時候,就是天剛開始暗下去,前面都演完了,啪,一開燈,誰在那兒,誰就是最大的大腕。大家就在那等,看到底是誰,要知道當時全世界大明星都在這裡,啪一開燈,看見保羅·麥卡特尼坐在那兒,彈了一架白色的鋼琴,唱了一首let it be(《順其自然》),說明他的地位到了最崇高的地步!到今天,依然是作為最崇高的地位出現,大家一看他在那坐著,全場都瘋了。一直到倫敦奧運會,大家都看了奧運會的開幕式,那麼多英國大腕,最終還是他在那裡,還是他,雖然已經很老了,但是依然很厲害。這就是披頭士樂隊對這個世界的影響,是舉世無雙的,也沒有第二個人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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