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横过马路时与小车互不相让,女子被碾压送医途中抢救无效死亡,你对此事怎么看?

临淳溪


如果

大家都礼让一步,女子可能不会被碾压,车主也不会被追责,大家相安无事,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

9月20日,广东深圳,一女子横穿马路,对面驶来一辆汽车,双方均未停下,女子被碾压死亡,车主没有驾驶证。

双方均有错

女方错在横穿马路,从视频可以看出,并不是人行横道,并且过于自信对方停车。

车主错在无证驾驶,没有礼让行人。

最终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后果。

为什么不停下让对方先过呢?

原因很简单,任性!

现在的孩子特别任性,大有一番“孙大圣转世,天不怕地不怕,连玉皇大帝也不怕”的感觉,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事件里的车主和女子显然任性了一点,最终一个香消玉损,一个进了局子。

为什么孩子如此任性呢?

原因也很简单,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没有被“延迟满足过”。

当今社会,孩子少,有的家庭更是四个老人再加爹妈围着一个小宝转,前段时间同事的孩子半夜八点想要个溜溜球,据说爷爷抱着跑了几家超市才买到。我想长大后,这孩子估计忍受不了“等待”。

著名的棉花糖实验告诉实验者多等待一会儿可以,吃到更多的棉花糖,然而总有人等待不了,我想这样的人需要延迟满足的锻炼。

如果女子和车主能够有一方停下来多等五分钟,可能悲剧就不会发生。

我想通过此事,父母是否应该反思,因为这个社会父母可能惯着你,但其他人则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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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霸座的还没管好,霸路的也要出道了吗?

一个无视交通规则,一个又漠视生命,出现这样的悲剧一点都不意外。

1、先说这名女子:

这名女子将车停在路边后正横跨马路,然后碰巧驶过来一辆小型越野车,但女子无视过来的车,结果被越野车碾压过去,抢救无效身亡。

女子的问题有2点:

1、女子走的路,再往前的路中间是有隔栏的,当时她并没有走人行道;

2、车子过来后,她是边看着边往前走,心里自信司机会停,都没考虑后果。

车子是不是违规停放我们暂且不说,她这种抢路的方式,大家在生活中应该见到不少。这种是很容易出事的。

再来说说司机,司机的问题同样有3点:

1、据交警调查,该司机没有驾照,属于无照驾驶;

2、从视频看,这辆车是从路左边从人行道转到右边的,当时还有路人在行走,不知道是否违规;

3、看见前边有人,却并没有停车的打算,这是对生命的漠视。

很明显司机的责任更大,并且现在出了人命,还有由司机的主观意识造成的,这算不算故意伤人致死呢?

所以,我希望警方严惩司机,给死者一个交代。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跟车强路,不要漠视交通规则,因为你永远知不知道开车的事天使还是魔鬼。

另外,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都应该约束好自己的行为,遵守公共秩序,不要以生命为代价去赌别人的人性。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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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穿马路的遇上了无证驾驶的,结果一个丢了性命,一个毁了人生,真正的两败俱伤,何苦来哉?

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交通规则。可这位女士偏偏不信这个邪,不看红绿灯,不走人行横道,偏偏还要横穿马路。

这位女士大概是习惯了吧,她知道正常情况下汽车都会礼让行人的,因为他们不敢撞啊,撞上了就是吃不了兜着走。可惜她没料到这位司机是无证驾驶,脑子里估计还没有记住礼让行人那一套,心里正在默念哪一脚离合哪一脚油门呢。

结果这位我行我素的女士香消玉殒惨死在车轮之下,那位司机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恐怕还会因为无证驾驶肇事致人死亡而被判刑,具体责任划分还要看司机有没有其他违规操作。

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想他们双方都会选择另一种做法,可惜这世上并不是所有错误都有悔过的机会。

最后,还是希望那些抱有侥幸心理,习惯车辆礼让行人的小伙伴们能够引以为戒吧。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不要用别人的人生做赌注。从小处做起,遵守规则,利人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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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司机无证驾驶付全责,再就是横穿马路想死别害人!本来司机可以无责的,但他是无照驾驶,就该是全责了吧!而且还会面临牢狱之灾!哎,各个都觉得自己很牛,结果是一个进局,一个上天堂!

其次,看看网友们的此事的看法:

1 怕怕,之前我也经常这样,司机会让行人通过。从未出事,看此新闻以后得遵守交规,不要把生命寄托在他人身上;

2 女的问题更大点,本来在路边停车就应该多注意安全,更何况她下了车后,根本就没有停下来就直接过马路;

3 现在过马路的人特让人无语,把车视若无睹,还玩着手机。

4 二、八开!女子横穿马路出现误判,过度自信不回避,同时不走斑马线,最终自食苦果,占二成!司机无证驾驶是违法,见人不停撞上去是无视生命,涉嫌故意杀人,占八成错!

5 作为一名老司机,我想说,中国人的安全意识太少了!60%的人素质还可以,就有那么一些人,自以为是,要面子,喜欢怄气。他不会撞我的,他应该会让怕我先走的,过马路需要谨慎,遇到一根筋的人或一个失神还是会发生车祸的。

结束语: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最重要,不要让自己生命消失于车轮下,难道别人有证,行人就可以无视交规马路上乱跑了,这是作死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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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视频,一白衣女子从路边一辆小红车上下来,摇曳生姿地走向马路对面,注意她走的不是人行横道。她过马路时,没有忘记观察左侧来车,分明看到一辆车正向她直冲驶来,该女子迟疑了约有一秒钟,没有停下躲避,而是继续往前走,她应该不是要寻死,而是想,司机不会也不敢撞上来,司机应该让她。可这位司机偏偏就不让,直接撞了上去,看到她苗条的身体卷到车轮下面,被几吨重的车辗压,我的心在抽搐。

从小儿就听说一句话:硬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这司机应该就是愣的,他撞上了不要命的。两个人就开启了互害模式。

一朵花一样的生命,一副血肉之躯,被车轮活生生辗压过去,姑娘,你痛吗?你的人生,就这么让它魂飞命殒吗

长这么大,自己也开着车,就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规则?不会过马路?

哦,你说你知道,你说你认为他不会也不敢撞你,可你不是他,你怎么知道他不会?

有些人不能用常理来揣测,否则吃亏的就是你。

老司机常说,开车,做到自己不撞别人是最基本的,还要做到让别人不撞上你。

走路也是一样,你不碍别人的事是最基本的,还要做到不让车撞上你。

不管开车还是步行,每到路口,哪怕是我方绿灯,我也要放慢速度,观察一下垂直方向的车辆或行人是否真的停下了脚步,我不跟你讲什么路权,也不跟你讲什么礼让行人,我就当你能,你愣,你不怕,你不用守秩序遵交规,我怂、我熊、我胆小怕事,我让你,行吗?

道理都懂,不用讲。所以也没有必要讲,惹不起躲得起,也是老祖宗保全自己的智慧。


潘卫霞律师


我们最近一直在批判中国巨婴,其实,这个被压死的女士,也是一种巨婴,姑且称其为霸路巨婴,这样就与霸座巨婴,与霸店巨婴相契合了。

霸路被撞死,我特意第一眼,看的是,被撞的地方是不是人行道,如果是人行道,司机责任大,如果是非人行道,行人责任大。这个事故不是人行道,所以行人主责,车辆次责。

为什么说,这也是一个巨婴,我就横穿马路,你敢压我吗?这是他们的逻辑,明知道横穿马路是违反规则的,是违法的,但是偏要这么做,他们的逻辑是反正你也不敢撞我,但是,他们也犯了另一个错误,遇到一个虎逼,还真压了,于是压死了。

这个行人是受害者,但他属于害人害己,但她的死,会产生很多积极的社会效果,不要横穿马路,他就是榜样,现在二赶子司机很多的,为了自我保护,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9月20日,广东深圳,一女子横过马路时,看到驶来一小车,但双方均未停下,发生碰撞后女子遭碾压。我们谁都不要任性,不要做巨婴,尤其是不要做螳臂当车这样的事,他是不敢故意压你,但是谁被压了谁活该。


韩东言


哎哟,这是什么事啊,非得出了人命才肯罢休?这起交通意外事故,真是让人感觉到匪夷所思。因为稍有交规常识的人都知道横穿马路时,应该先看红绿灯,再看是否有车辆直行,不管你事多急,都不要抢行,都要有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如果连这些基本的常识不懂,非要硬闯,那危险性就实在是太大了,就如这位深圳的女士,把命都闯没了,让人真是惋惜!

再看那位肇事司机,无证驾驶撞人并致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从肇事现场来看,该司机属于明明看到有行为通过路面,并未让行,而是强行通过,结果眼睁睁地就让车祸发生了。可以说肇事司机的行为极其恶劣,属于恶意伤害,恐怕在量刑时会被重判。

通过这起交通事故,也提醒广大朋友,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和谁较劲,你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安全较劲。否则,真要是出了事,非伤既残,甚至丢命都有可能。保护好自己,就是爱自己的表现。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爱,谁又能爱你,保护你?


韩国成老师


在中国这类本可以避免的事故却时有发生其实并不奇怪,一个有规则但多数人从来不爱遵守,只顾眼前利益的社会氛围下,也许100次的铤而走险都侥幸逃过并获利,但总会有那么一次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不仅抵消掉你所有的投机耍滑,甚至赔上性命。

这位女子就是这样,不仅把车违规停在机动车道上,横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马路视机动车而不见。其实就是把自己的生杀大权交给了对方。我想如果这个女子想明白现在路上的驾驶者有的有多不靠谱她还会这么冒失吗?但她已经没有机会后悔了,她用行动进行了以生命为代价的试错。

现在国内很多城市都在推动人行横道车让人,而且很多城市确实都有所改观,也是因为不让就重罚的结果。但我的一个朋友上有老下有小都靠他打拼养着,他对我说即便他所在的城市人行道上机动车让人已经做的很好,他过马路也会很小心,因为现在路上开车不靠谱的人实在太多了,哪怕是万分之一的概率他也不想尝试,多等一会儿其实损失不了什么。我想他的顾虑确实在国内很有道理。

中国的机动车数量这十几年来是井喷式的增长,但驾驶者的普遍素质是否能和机动车保有量的社会所匹配还值得商榷。我们的道路上有很多探头,可以智能的抓拍,但对违章大多数都只是罚钱扣分了事儿。但各种无照、酒驾、毒驾,蓄意伤害冲撞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对于以上这些驾驶违法行为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都应该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甚至是故意杀人论处。中国的法律对交通违法者往往都是事后惩罚,仍然让很多人抱有侥幸心理,当有一天我们真的能做到违章都一定要付出代价,而守法可以获得高效的同行效率交通状况一定会有实质性的改善。


感触汽车影像特效


这个视频看过,感觉挺惋惜的。事情的经过还是很简单,女子下车横穿马路,被转弯的SUV碾压,抢救无效死亡。一个以为会停,一个以为会让,无奈悲剧酿成。对女子来说,就这么凋零了,给家人带来无尽的疼痛;对驾驶员来说,会有一生的阴影,背负一生的罪过。


孰是孰非暂且不讨论,就想问一句,等一等让一让会有那么难吗?悲剧发生,付出生命的代价,无尽的后悔还有什么用?甚至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而原因只是因为缺少几秒钟的等待,可惜。。。

永远敬畏汽车,敬畏速度。开车犹如驾驭猛虎,有时候它很温顺,毕恭毕敬;但是它毕竟有野性,食人只是一瞬之间。对于司机来说,开车就要规规矩矩,不要做一些与安全驾驶无关的事情,打情骂俏、玩弄电子设备等会分散注意力,稍不留神危险发生。对于行人来说,汽车能躲多远躲多远,时刻要有戒备心理,不要总觉得司机都是有道德的,驾驶技术都是过硬的。对于这个事故来说,双方都是有责任的。


逝者安息,警钟长鸣。很多人看过这个视频,或许觉得好笑,或许觉得惋惜,或许觉得气愤,或许……能够反省的会有几个人的。安全是人人所追求的,但追求安全也并不是上上香那么简单,不是车上挂个红绳那么简单,不是过年的时候祭车那么简单。安全意识不可或缺,敬畏速度,敬畏生命不可或缺!

生命不可儿戏,牵动的人太多;

后悔只是徒劳,但愿人间无痛。


小强说说车


这其实是完全没必要,也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偏偏它发生了,而且毁了一条人命,两个家庭,真是不值当。

很多人过马路,总是觉得司机会让行,不管是又没有红绿灯、快车道还是慢车道、白天还是黑夜,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在堵司机的那一刻刹车,可是,有可能:刹车失灵、速度太快、司机玩手机、司机心情不好不想让等等因素,导致悲剧发生,这个女人就是这样,结果,很惨。

很多司机的驾车习惯是只要是绿灯或者只要前面没有灯,他的速度都不低,看到行人就会大按喇叭或者闪灯警告其停下,他相信肉还是怕铁的,很多次都是人让了车,如果遇上一个偏偏不让的,他也相信自己的技术,但有时候速度确实太快,技术也帮不了他,更帮不了行人,而且还有像题主所说的这种没有驾照的,根本就谈不上技术,他没驾照都敢开,有的就是一身胆。

正好这次是两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碰到一起了,结果:悲!悲!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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