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建東涉嫌受賄、貪汙案提起公訴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建东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建东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天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建東(副局級)涉嫌受賄罪、貪汙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建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王建東,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建東利用其擔任天津津聯投資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數額巨大;指使他人套取單位公款歸其個人使用,私自決定低價向其親屬出售單位資產,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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