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信任我的好心人說幾句

1),有關訴訟:1月份回國後,我就一直在為國內的訴訟做準備,因為中日法律差異,和本案的關注度,我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難。但是不管怎樣艱難,我說過,回國對劉鑫提起訴訟,就一定說到做到!因為目前線下行動不便公開在網上,等合適時機我會告訴大家。

另外,對陳世峰在日本的民事判決已經結束,陳世峰在日本沒有財產可以執行。

2),有關案卷公開:之前在王志安老師採訪時說過庭審結束後會公開案卷,以此讓大家明白,我是通過案卷知道劉鑫鎖門的事實。但後來我的現任日本律師大橋先生告訴我,我從檢察院拿到的材料不可以公開在網上,我在2017年12月20號的記者會上已公開道歉並解釋過原因。雖然現已回國,但大橋先生在日本檢察院簽有連帶責任,若我現在公開案卷,不僅大橋先生在日本會受到處罰,日本檢察院也會停止定期向我通報陳世峰的服刑情況。因這兩種原因,我不能公開我持有的案卷,請大家原諒!但案卷的內容,已經通過庭審,通過眾多媒體的報道,讓關注此案的人們獲悉。

相同的,我在國內,尋求的也是法律的支持和幫助。不會聽從某些居心叵測的建議,什麼都公佈到網上,和國家有關部門去對抗,給有關部門製造麻煩,這樣的事我不會做,我也不會上那些別有用心人的當。現在的國家是一個安定穩定的局面,不需要整個社會撕裂,我會遵守國家的法律,在法律框架下為我女兒討回公道!所以奉勸那些惡意碰瓷,藉機炒作,別有用心,敲詐勒索的人,收斂你們的惡行,我沒你們想象的那麼愚蠢!(後面這句話是對別有用心的人說的。)

3)有關捐款:由我本人發起的求助捐款,只有2017年3月份在輕鬆籌求助30萬,其他是愛心人士的私下幫助。大家幫助我的錢,除了我基本生活費,全部用於為我女兒江歌討還公道。

日本第一任大江律師,不是免費。現任大橋先生的律師費也不可能等同於上一任律師。律師費在哪個國家也不是統一標價的。具體數字,因牽扯到律師的隱私,不方便透露。

我往返日本六次,所有花費,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多數住宿雖有日本華人志願者幫忙聯繫,但是我不會白吃白住,牽扯到好心人的方方面面,不便具體說,請諒解。

在日本為江歌舉辦兩天告別會,回國安置江歌,僅這兩項就十幾萬人民幣。

另外,最後一次去日本參加庭審的機票和住宿,包括之前江歌告別會的費用原本是可以報銷的,但這個信息,是從開庭前20天才接手案件的大橋律師那得知的。因為大江律師之前沒有告訴我,得知時,我都已經安排好了,而在日本江歌告別會的費用,當時不知能報銷,也沒保存票據。所以,只有回來的機票日本法院給報銷了,其餘只能全部自費,包括高昂的案卷翻譯費和兩國各項公證費。

輕鬆籌求助的30萬遠遠不夠,而其他私下的幫助,我也沒有必要公開。但在這裡再次感謝大家的幫助!謝謝!

餘款暫時夠目前的訴訟費用,但是所有的訴訟和追討真相可能需要幾年時間。以後,我會想辦法自食其力賺錢應付其他訴訟的相關費用。我不會辜負你們的信任和善意,給我時間,我會給所有善良的人們一個交代!謝謝一直以來默默真心支持我的你們,我,不會被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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