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不如“以房养老”?试点四年遭冷遇仍全国推广

以房养老顾名思义,是用通过自己所拥有的房产,换取一单养老保险,以目前中国人口结构和社会状态来看,这样新颖的养老方式,还是挺有推广价值的,是一种解决养老的新方法,但在实际推广中,却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容易被人接受。

“养儿防老”不如“以房养老”?试点四年遭冷遇仍全国推广

我们先来说一说以房养老的优点,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逾2.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3%,从数据上看,中国已经开始步入老年社会,而独生子女这一代也即将要面临421的家庭模式(即夫妻双方,双方父母,一个孩子),养老难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还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那就是房产问题,这一代独生子女成家以后,一般都会拥有3套住房(即双方父母各一套,夫妻双方一套),但俗话讲物以稀为贵,在未来的日子,一个家庭持有多套闲置房产,房产的保值也会成疑问。而以房养老创新的同时解决了这两个问题,老人可以用自己的房产,为自己养老,这样的方法对于有住房,但没有子女或者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来说,以房养老很容易的解决的他们的养老问题,让他们的老年生活得到保障,保护了弱势群体,同时也解决了421家庭模式下子女的赡养压力,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盘活了房产市场的利用价值,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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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2014年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在个别城市试点以来,这种模式好像并没有被社会普遍接受,仅百余户参与,而且试点四年来,新闻也偶尔爆出老人遭遇以房养老的骗局,失去了自己的房产。论以房养老的缺点,主要还是在于老人的房产,大部分情况都是倾尽一辈子的财产才购得一套房产,房子在中国家庭中还是占有很大分量,要把房产未来的处分权交到别人手里,从老百姓观念上看还是没有办法轻易接受的,更多老人还是相信“养儿防老”这个观念,而且老了还有退休金、养老金,所以以房养老这种养老方式的补充还不是大部分老人的首选,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进入选择内。除了思想观念上的问题,还有利益的问题,试想一下,如果以房养老这项养老保险业务对于购买者来说非常合适,那么就不求卖不出去了,老百姓都会自己算一算账,自己把几百万的房产交到别人手里,在自己60岁以后,活到多少岁才能把房产的钱全部收回来,如果回报不如预期,那么自然不会选择这样的养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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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问了自己的母亲,给她介绍了以房养老的方法,询问她是什么看法,母亲给我的答案是不会选择这样的养老方式,原因是她自己有退休金,生活不成问题,还不需要以房养老这样的养老保险作为补充,而且母亲很忌惮自己的房产交到别人手里,毕竟是攒了一辈子的钱才买的房产,放在自己手里才安心。最后我问道,如果是没有儿女的老人呢,会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母亲的回答是,如果没有儿女会把房子租出去,拿着钱去养老院,没有必要选择以房养老。这样的对话虽然是没有普遍性,但是也能从中衍射出大部分老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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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自己来说,未来老了,手中可能会有多套闲置房产,以房养老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换位思考,保险公司到时候可能也不会给出一个非常高的回报,因为个人手中闲置房产越多,房产可能就越便宜,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后的风险也就会提高,也就是说参与以房养老的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双方,是相互制约的,以达到一个比较平衡的回报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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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中国逐渐步入老年社会这个问题,推出并尝试更多的养老政策是对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的推动,更加完善养老服务、养老机制,让百姓老有所依。——李先生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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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头条财经“理性投资,安心养老”活动参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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