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腦子裡淨是殺人的事兒|北洋奇譚02

【北洋奇譚】是魔宙的歷史非虛構欄目

由老金講述發生在民國的真實故事,或奇趣話題

從而達到娛樂和長見識的目的。


上個月,發過一篇“北洋奇譚”,講了民國一件大劫案。今天是這個系列第2期。

這是個新系列,給大家講清末和民國時的真實故事,或好玩的話題,一般也在週六更新——不是拖更,是《北洋夜行記》的番外,聊的話題往往和太爺爺筆記中提到的一些東西有關。

今天聊的話題,是清末民初殺人的事兒,有點血腥,但我會盡量剋制。

三月底,臺灣出了件事。一群人拎著菜刀在臺北街頭砍蔣介石雕像的腦袋,半個月來砍了不少,砍完還合影拍照,傳到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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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凌晨,自稱“臺灣建國工程隊”的蒙面人趁夜砍掉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街聖明宮斬首蔣介石銅像。圖片來源:中評社。

有些被砍頭的老蔣雕像上,被噴上“殺人魔”的字。照片裡的砍頭者蒙著臉,但看起來有股凜然和自豪。

2015年春天,臺灣基隆就發生過這事兒,也是砍老蔣腦袋。對於反對和痛恨他的人,這是一種表態,也是一種“行刑”。

“建國工程隊”發聲明說——我們彙集了全臺灣數百座蔣像資料,我們會隨時用菜刀,或竹竿綁菜刀,或各式各樣的工具取其首級!手起刀落,蔣頭落地!

這番口氣和信心讓我想起清代的職業劊子手,備好利器,精心練習,講究技法,在萬眾矚目之下,手起刀落,贏得滿堂喝彩。

大多人腦內的砍頭場景是戲劇化的,經過或好或壞的美學加工。比如,《讓子彈飛》裡,姜文砍周潤發,成了暴力美學,只有美感,沒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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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子彈飛》中,張牧之當眾一刀砍下假黃四郎的腦袋,讓民眾瞬間有了“搶碉樓”的勇氣。

《讓子彈飛》的故事發生在1919年,按當時的法律,砍頭處刑已經被廢棄了。1914年,北洋政府就規定,所有死刑實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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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槍決犯人的場面。當時的槍決行刑,不但要開公審大會,還允許人圍觀。開完之後,當著其他犯人的面,一個個槍斃,以儆效尤。這一點,和古時砍頭示眾沒兩樣。直到建國很長一段時間,還沿用此法。我小時候就追著審判車看過槍斃,有種危險的刺激。

就算張牧之是真縣長,他殺掉黃四郎的方式也是不合法的。從砍頭到槍斃,效率大大提高,受刑者死得痛快。

汪精衛24歲時當刺客,曾寫詩: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說得很有道理。要是刀慢了,實在對不起腦袋。

對於鐵定得死的人來說,給個“痛快”就是講道義。

《聊齋》裡有個故事,叫《快刀》。一個被捕的強盜跟行刑人說:聞君刀最快,斬首無二割。求殺我!

行刑人就是厲害,“出刀揮之,豁然頭落。”因為太快,那腦袋在地上滾了幾下,大讚:“好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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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刀》原文:明末濟屬多盜,邑各置兵,捕得輒殺之。章丘盜尤多。有一兵佩刀甚利,殺輒導窾。一日捕盜十餘名,押赴市曹。內一盜識兵,逡巡告曰:“聞君刀最快,斬首無二割。求殺我!”兵曰:“諾。其謹依我,無離也。”盜從之刑處,出刀揮之,豁然頭落。數步之外猶圓轉,而大讚曰:“好快刀!”圖片來自《清代民俗刑法圖》19世紀清朝畫師繪製的酷刑“通草圖”。

砍頭的劊子手,不是沾滿鮮血的惡魔,是一種合法從業人員。

湖南人鄧海山,是一名清末劊子手,一直砍到民國初年,刀下有過幾百顆人頭。1925年冬天的《大公報》曾做過他的專題報道,說他砍頭從不沾血,能讓犯人“不經意間”就身首異處,人頭落地時眼都閉不上,嘴還在地上啃土。

姜文的電影《鬼子來了》裡頭,四表姐夫誇前清劊子手一刀劉——

“刀起頭落,如輕風吹過,飄飄然不覺之中,如入仙境,回望塵世,但見劉爺持刀而立,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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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子來了》中,四表姐夫跟馬大三在澡堂子泡澡,誇獎前清劊子手一刀劉的刀法。

《聊齋》裡的人頭說話是說書人語,四表姐夫的話卻可能有依據。現代神經生理學已經證實:當腦袋快速被砍掉時,大腦還能意識到自己的遭遇,在行刑後的一段時間保持感知,”生出感激之情“。

小時候看過一部洪金寶導演的電影,叫《一刀傾城》,講了戊戌變法時的事情,譚嗣同被判死刑。

臨刑前,大刀王五去牢裡救他,他不願走,決定捨身取義,並告訴王五說,最好讓他來砍自己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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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金寶1993年導演的電影《一刀傾城》裡,狄龍飾演的譚嗣同臨刑前向劊子手大刀王五表達了仰慕之情。

當時不明白,這是為啥。現在似乎明白了,讓朋友行刑,是確保自己必死,也是免遭痛苦。

這是受刑人和劊子手之間微妙糾纏。英國作家弗朗西斯·拉爾森在《人類砍頭小史》中曾說:“劊子手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帶來驚奇, 因為有時候, 有一種古怪 的親密互動, 偶爾還摻進了幽默以及徹頭徹尾的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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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中期,一次行刑前犯人被押送到刑場。不知道為什麼,三個人都那麼想笑。

沒有拜師學藝和勤學苦練的工匠精神,這活兒幹不來。有筆記記載,清末福建有個業務差的劊子手,砍了幾刀沒砍下犯人腦袋,最後找了條鋸,把腦袋慢慢鋸掉了。

鄧海山說:“幹這營生必須學會擇頸之細處而砍之,這都是需要反覆練習才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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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廣東的一場砍頭刑罰,外國記者抓拍了關鍵的瞬間。圖片出自《A Social and Visual History of the Dadao: The Chinese Military Big-Saber》

人的頸椎之間由椎間盤相連。要想刀起頭落,必須砍進椎間盤,但椎間盤最厚的地方只有9毫米左右。掄起幾十斤的大刀,能砍得準,還能做到人頭落地後犯人身體不倒,很難。

在入行之初,他就每天練刀,在冬瓜上劃一條線,砍準了才算合格。武俠片裡一刀削滅燃燒的香,就是劊子手平時晚上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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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媒體報道了一名遼寧朝陽的高手張兆海,可以矇眼用刀劈滅蠟燭。他因此獲得過世界紀錄證書:“世界上一秒鐘矇眼揮刀斬滅蠟燭火苗最多的人”。這種準頭和速度,就是以前劊子手的基本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和大部分清代劊子手一樣,鄧海山用的是一把“鬼頭刀”。

我在北京警察博物館見過這種刀,柄長,上頭個小鬼頭,握起來帶勁兒。刀身闊大,刀背寬厚,比一般刀沉,最適合劈砍。

《水滸》裡的病關索楊雄是個劊子手,裡頭寫他從刑場幹完事兒回家,“在中間走著,背後一個小勞子(跟班兒的)擎著把鬼頭靶法刀。”

這法刀,就是鬼頭刀,宋代的要比清代的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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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察博物館裡陳列的清代鬼頭刀。

清代的砍頭,一般將犯人五花大綁,跪在地上或捆柱子上,一人揪著辮子,一人行刑。技藝高超的劊子手,單人也能行刑。

咸豐年間,一個叫密迪樂的英國人記錄了一個劊子手,在不到3分鐘的時間裡,一口氣砍下33顆人頭,平均6秒一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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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代,外國人拍攝的一名中國劊子手和他砍下的腦袋。圖片出自《A Social and Visual History of the Dadao: The Chinese Military Big-Saber》,人頭部分略加處理,實在恐怖。

和這種臻於成熟的流程化操作相比,再古一點的劊子手相對粗暴一些。比如明代,把犯人埋土裡,只露出腦袋,用長柄大斧去砍,目標明確,力道雄渾,成功率高。

往再古時候追根溯源,砍殺方式的死刑從先秦就有了,叫“殺”。常用的說法“斬首”中的“斬”,最早是指的腰斬,用斧子從中間劈開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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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皇帝曾對得罪自己的官員俞鴻圖處以腰斬,俞鴻圖被腰斬後在地上用自己的血連寫了七個慘字才斷氣。雍正聽說這事兒後,下令廢除腰斬。

從隋代到明清,正式的五刑確立:笞、杖、徒、流、死。

清代雍正年間,有本傳抄廣泛的“陰律”善書《玉曆寶鈔》,詳細講了陰曹地府的刑罰,書裡有個附錄“陽律十六條”,其中記載了四種死刑,從重到輕依次為:

1. 挫骨揚灰,讓人的肉身徹底毀滅,連頭髮都不留下一根。

2. 凌遲,開膛破肚,割斷手足,全身肢解。

3. 斬首,將頭和身體劈開。

4. 絞刑,用繩索纏繞脖子,緊勒致死。

這個排序包含了一個來自佛、儒兩家的通俗信仰:身體越不完整,就越不能投胎轉生。

《玉曆寶鈔》裡有個小故事,一個姓楊的劊子手被厲鬼糾纏,怎麼都擺脫不了,直到被折磨死。

後來一查原因,這厲鬼是他一個好朋友,這個朋友被判砍頭,行刑前給了他一筆錢,讓他幫收斂屍體,把腦袋縫上。

結果,這哥們兒把錢花了,忘了給朋友縫上腦袋,朋友才化了厲鬼。

1986年,有本編排英雄故事的連環畫,叫《霍元甲偷葬大刀王五》。故事裡說,大刀王五因為救譚嗣同被清廷抓到,砍了腦袋。霍元甲為了給王五下葬,冒險偷來王五的腦袋來下葬,保了個全屍。

這故事和《一刀傾城》都是“半虛構”,但人人害怕身首異處不能投胎是真的。

清代之前,漢代和三國時期砍頭刑罰用得很多。小時候看鮑國安、唐國強主演的《三國演義》,動不動就“推出去斬咯”。

這版《三國演義》裡,對砍頭噴血的展現很到位,不管是行刑砍頭,還是關羽斬華雄,都是鮮血噴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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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死比爾》中的砍頭場景,噴血情況雖略誇張,但也不是純扯淡。

清代筆記《堅瓠集》中講過一件砍頭噴血的事,晉元帝時,史淳于伯因押運糧草誤期被砍頭,一刀下去,脖子裡冒出兩丈多高的血,順著柱子往上噴。

人的頸部有大動脈,離心臟又這麼近,尤其在運動和情緒激動時,噴濺而出是合理的。

我有個血動物醫學的朋友,給小兔子做手術,一不小心就血濺當場,是一個道理。

中學課本里的《竇娥冤》,竇娥在被砍頭前發誓,自己要是冤枉的,在腦袋砍掉後,“不要半星熱血紅塵灑,都只在八尺旗槍素練懸。”

關漢卿這般飽含悲憤的想象力,是有事實依據的。

姜文拍電影,為了美學讓血噴濺一身,但好的劊子手卻講究“殺人不見血”,不讓犯人的血噴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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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人砍頭,劊子手都是跳起來砍,認為這樣不會被惹上晦氣。

1900年鬧拳匪,八國聯軍攻進北京後,清廷開始抓捕義和團,當時的北京城,到處都是菜市口,人頭滿地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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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和團被砍頭的照片。圖片來自哈爾頓檔案蓋蒂圖片社。

鬧拳匪是亂世,刑罰的規矩都亂了,四處砍頭並不全合法,屬於非常之手段。按照自上古以來的規矩,砍頭不是隨便來的,要講究時間地點。

先是時間,砍頭一般選在秋分過後的十到十二月。

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秋冬是肅殺蟄藏的季節。古人認為,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則,人間的司法也應當適應天意,順乎四時。

《左傳》中就有“常以冬夏,刑以秋冬”的記載,漢朝董仲舒認為,春夏應該行賞,秋冬才可行刑。

這就是所謂“秋後問斬”的來由。

嚴格來說,就算到了秋後,也不是天天都能砍頭。按照唐代的規矩,每月的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等十天,加上二十四節氣日、雨天、陰天、大祭享日和閏月整月,都不適合砍頭。

就算選定了具體的日子,還要精確到時辰:“午時三刻”。

這個時間大約是北京時間12點45分。按照陰陽學說,這個時間陽氣最盛,能瞬間魂飛魄散,適合殺人。

死生大事,當然得講究。除了時間,地點也講究。

電視裡說”推出午門砍了“,其實午門外不砍人,而是明代皇帝打大臣屁股的地方——哪個大臣忤逆了皇帝,就是觸犯“逆鱗”之罪,要在午門前受“廷杖”之刑。

明清北京城砍頭的地方,在宣武門外的菜市口。

民國時期的《北平旅行指南》這樣介紹菜市口:“舊時,犯人被押出宣武門(順承門),過斷頭(魂)橋,經迷市,送往菜市口法場,就不可能有生還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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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菜市口刑場,在今天的鐵門衚衕南口稍偏向西南的馬路上。現在,這裡地標大概是菜百金店。

為什麼要在菜市口?很簡單,這裡是賣菜的地方,人多。《禮記·王制》所說“刑人於巿,與眾棄之”,意思是殺雞給猴看。

前天和徐浪去菜市口吃飯,他給我講了個前年“菜市口井內藏女屍”的案子,聽著挺瘮人,據說發現死者的地方就離清朝處決犯人的地方不遠。

據說,每回砍頭前,菜市口一帶的店鋪就會行刑的劊子手塞紅包。要不然,可能就在你家鋪子對面砍人,給你點晦氣。

砍頭的劊子手、驗屍的仵作、縫腦袋的皮匠和給喪禮扎紙人的,被稱作撈陰門錢,身上晦氣最大。

師傅曾告誡鄧海山: 殺人九十九,到時要收手。否則,殺人過百就會斷子絕孫。但他沒聽進這教訓,殺人太多,人都覺得他晦氣太大,不敢接近。

1925年,他想加入善堂做點好事,卻被拒絕。在《大公報》上,他為自己申辯:

“被殺之犯,系犯國法,與我何罪。我不過奉公執行,豈有將我入善堂之資格都取消之理,遂決意投入善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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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堂,民國時重要的慈善機構,多用於施食施衣、施醫贈藥、過境救濟、施棺收殮、義務消防等慈善事務,圖為建於民國二十五年的濟川善堂,為當時商人及富家集資修建。

本是一名技術聞名的公務員,卻因觀念改變遭人唾棄,這是時代交替之際的悲劇。

和清代的劊子手一樣,外國砍頭從業者也面臨同樣的技術難題和人生困惑。

日本人切腹自殺,要請一個介錯人,站在身後砍下自己的頭,減少過程的痛苦。三島由紀夫切腹自殺時,請了兩名介錯人,就是擔心一刀砍不下腦袋。

結果,兩名介錯人砍了三刀,才算砍下三島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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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腹是用脅差等刀切開腹部的自殺儀式,主要為日本武士所實行,日本文化中,將切腹視為有尊嚴的死法。切腹後產生劇痛,為了減輕痛苦,可能會找介錯,在最痛苦的一刻,將切腹人斬首。

17世紀的法國,有個鞋匠為了顯示對國王忠勇,自告奮勇的請求代替劊子手處決政變失敗的莎萊伯爵,結果在脖子上砍了三十多劍,頭沒砍下來——太不專業。

1685年,英國劊子手傑克·凱奇公開處決造反失敗的蒙茅斯公爵,用斧子砍了五次,公爵的腦袋也沒掉,只得掏出佩劍割。

1607 年, 德國有個劊子手,也是砍了五次沒能搞定,事後遭到圍觀群眾的痛罵——因為掃興,也因為恐懼。後來,這傢伙在街上被人砍死了。

歐式砍頭有斷頭臺做支撐,使用斷頭斧,條件這麼好還砍不下來,只能說歐洲劊子手技術較差。

好在歐洲人較早有了現代思維,發明了斷頭機,讓劊子手提前失業。大革命之後,法國政府通過一項法案:所有死刑(包括平民)都用無痛砍頭刑具執行。

無痛砍頭,是用一臺法國人自己發明的砍頭機器,名叫”人民復仇者“(The People’s Ave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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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臺機器是法國醫生蓋盧定發明的,能使犯人瞬間身首異處。這臺機器出現後,法國出現了很多翻版的蓋盧定砍頭機,有的帶有複合刀刃,有些則像多蹲位的廁所一樣,可以批量砍頭,效率極高。

據說,革命領袖羅伯斯庇爾曾為這臺機器落下眼淚,說自己討厭傷害人的身體,而機器讓人無痛苦。

從生理角度看,這是人道的進步。從結果來看,卻磨滅了人性。

或許正是因為機械操作掩蓋了痛苦和殘忍,才讓羅伯斯庇爾後來變成了殺人狂魔,成為雅各賓專政恐怖統治時期的大佬,自己也最終死在斷頭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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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西米連·羅伯斯庇爾,1758年-1794年,法國大革命時期最知名,最具影響力的政治家之一,也是雅各賓專政恐怖統治時期的實際最高領導人。20世紀20年代,他被認為是窮人和被壓迫者的辯護者,是法國革命政府勇敢的領導者。之後,他的聲譽遭受責難,歷史學家認為他是個血腥劊子手,經由殘殺政敵進行激進政治淨化。

按照大革命政府的看法,斷頭機在死刑上實現了人人平等的革命觀念。這是因為,砍頭在歐洲一般是留給貴族的刑罰,不那麼痛苦和羞辱。

在荷蘭,砍頭是中比絞刑更可敬的死亡方式,通常用來懲罰在打鬥中殺了人的罪犯。

這些觀念習俗,大概都和斷頭機砍頭刑罰的速度有關。死亡速度之快減輕了痛苦,保留了尊嚴,也拉開了觀眾與恐怖的距離。

有歷史學家如此描述斷頭機——它架設在我們眼前, 卻不能在死亡發生的瞬間看見 死亡, 它準確, 卻無法分辨。

相比之下,中世紀的歐洲砍頭原始砍頭裝置恰恰相反,用支架把犯人固定,由行刑人用大錘把腦袋砸掉——幾乎不可能一步到位,弄到血流成河腦袋開花是常有的事,粗暴到算不上”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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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歐洲的砍頭裝置,對犯人來說簡直是恐怖的折磨。

在描寫清末民初砍頭的小說裡,魯迅的《藥》名氣最大。這個故事裡隱含了一個當時的都市傳說:吃人血饅頭可以治病。

這個都市傳說,被新發現的歷史照片證實,民國行刑現場,可能真的有人拿饅頭蘸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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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曆史學者鄒德懷發現的民國行刑照片,照片裡軍警拿饅頭蘸血。

魯迅這樣寫砍頭的圍觀者——

“......只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彷彿許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著。靜了一會,似乎有點聲音,便又動搖起來,轟的一聲,都向後退......”

和《藥》的故事背景差不多同一時期,狄更斯在英國看過一場絞刑,他感覺人群中沒有“與這個場合相適應的情緒…… 沒有悲傷痛苦,沒有富有教益的恐懼、沒有憎惡、沒有嚴肅性; 只有下流、淫蕩、輕浮、醉酒,以及另外五十種不同 形式的招搖於世的惡行。”

不管古今中外,只要處決是公開的,哪裡有砍頭,哪裡就有圍觀的人群。讓魯迅和狄更斯不安的是,面對死亡,圍觀者竟然沒有了“應有的”感覺。

這種“應有的”感覺和人的本性有關。

沈從文小時候,曾在即將被砍頭的犯人臉上看到“雖應死去還想念到家中小孩與小牛豬羊的,那分頹喪那分對神埋怨的神情”(《從文自傳》),大概就是這種物傷其類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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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從文,1902-1988, 民國京派小說代表人物,原名沈嶽煥。他在《從文自傳》中講到自己小時候看殺人的場面:“我那時已經可以自由出門,一有機會就常常到城頭上去看對河殺頭。每當人已殺過趕不及看那一砍時,便與其他小孩比賽眼力,一二三四計數那一片死屍的數目。或者又跟隨了犯人,到天王廟看他們擲筊。看那些鄉下人,如何閉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筊用力拋去,有些人到已應當開釋時還不敢睜開眼睛。又看著些雖應死去還想念到家中小孩與小牛豬羊的,那分頹喪那分對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遠忘不了。也影響到我一生對於濫用權力的特別厭惡。 ”

失去這種本性,可能是因為人特有一種奇怪的超然。

首先是因為受刑人被設定了身份:有罪者、敵對者、或潛在的危險人物。這種設定不但給了劊子手道義,也給了人觀看理由。

同時,又恰恰實現了判決者的目的:侮辱犯人,製造恐怖,以儆效尤。

2004年,聯合國發表決議,聲明“任何地方執行死刑,要儘量減少犯人的痛苦,不應在公共場合或有辱罪犯人格的地方執行死刑。”

這不僅僅是對罪犯的人道主義,也是對圍觀者的刻意迴避。當權者都希望刑罰起到威懾作用,但同時也擔心圍觀者被過度刺激,或失去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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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8月14日,肯塔基州,27歲的青年雷尼·貝西亞被公開執行絞刑,他在當年6月份潛入70歲的寡婦愛德華茲家裡,在臥室凌辱並殺害了她。這是美國最後一次公開行刑。

你以為自己對砍頭場面會有本能的反感,但可能並非如此。

“公開處決不僅不讓中世紀的目擊者特別震驚,而且也並不讓18、19 甚或 20世紀的目擊者特別震驚。”(《人類砍頭小史》)

2002年1月,美國記者丹尼爾· 珀爾在巴基斯坦被綁架,之後他被恐怖分子砍頭,砍頭視頻被上傳到網上,迅速流行。

之後,包括《波士頓鳳凰報》在內的很多大媒體都在網上提供了視頻。第一場面向全球的斬首示眾誕生了。

隨後幾年,砍頭視頻,甚至直播成了恐怖分子的新玩法,也成了媒體和網民瘋狂追逐的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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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YouTube搜索丹尼爾· 珀爾的內容,現在還能看到大量砍頭事件的視頻。

僅2004年,伊拉克就有64起記錄在案的斬首,其中28起被做成了網絡視頻。被害人的名字成為搜索熱詞,砍頭視頻為網站帶來千萬級的流量。

這種新的觀看形式,延續了從古至今的圍觀者心理,同時也顛覆了以往的感受和道德感。

人群蜂擁的菜市口被搬進了觸不可及的屏幕裡,劊子手和受刑人處於另一個規則下,與你時空隔絕。

現代戰爭中,操作機械杆和電子按鍵就能殺人,和這種觀看是一個感覺:我們所看到的人,和自身已經不是同一種人了。

我們瞭解的事情越來越多,卻再也難以感同身受了。

我聊完這些砍頭的事兒,心裡並沒有多少對痛苦和恐怖的切身體會。不是因為砍頭不要緊,而是這種伴隨文明的黑暗,對我有種奇異的吸引力。

我收集的歷史相冊裡,有各種行刑現場照片,但太過血腥的沒放出來。等過段時間,我會接著這個話題聊聊另一種中國特有的刑罰:凌遲。

凌遲被稱作“極刑中的極刑”,比砍頭可怕,也比砍頭更加意味深長。

最後,以《砍頭小史》作者弗朗西斯·拉爾森的一句話做結語:“我們或許不喜歡自己所看到的,但這不是我們背過臉去的理由。”

參考書目&文獻:

經濟科學出版社,《人類酷刑史》

內蒙古文化出版社,《中國曆代酷刑史》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迷信與暴力》

密迪樂,《中國人及其叛亂》

商務印書館,《殺千刀》

海南出版社,《砍頭小史》

莫言,《檀香刑》

沈從文,《從文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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