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當時的沙俄憑藉武力與欺詐手段,侵佔了我國西部邊疆的大片土地。
17世紀以前,我國在西北邊疆和沙俄是沒有領土接壤的。到17世紀,沙俄在入侵西伯利亞後,便開始將我國西北邊疆作為下一個侵略的目標嗎,也在此時開始了對我國西部的侵擾。
第二次鴉片戰爭暴發後,沙俄在東北搶佔領土,逼迫清政府簽訂了《璦琿條約》,並且另外簽訂了《北京條約》,而北京條約主要是關於中國與沙俄在西北的領土分界線,雖然《北京條約》是確定分界線,但為後期沙俄侵佔我國西北部更多領土提供了條件。這兩個條約讓沙俄侵佔了我國百餘萬平方公里的領土。
1864年10月,沙俄單方面製作了《勘分西北界約記》,並且連同沙俄自己繪製的邊界圖,強迫清政府代表簽字。至此沙俄又一次達到了侵佔中國西北邊疆的目的。《勘分西北界約記》使伊塞克湖和齋桑諾爾湖稱為沙俄的內湖。《勘分西北界約記》和《北京條約》使中國的四十餘萬平方公里的領土被沙俄搶佔,這些領土相當於4個浙江省,相當於3個捷克洛伐克或一個法國。這也是中國領土被搶佔最嚴重的一次。
此後沙俄用同樣的伎倆逼迫清政府簽訂了《科布多界約》《烏里雅蘇臺界約》《塔爾巴合界約》等條約。共侵佔了我國大約一百六十餘萬平方公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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