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中共包头市石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党风廉政」中共包头市石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党风廉政」中共包头市石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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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忽伦图苏木、五当召镇,各街道,各园区、景区,区委各部门,区直属各机关、事业单位,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增强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节日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党风廉政」中共包头市石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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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采取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警示教育活动,经常性的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警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类歪风邪气,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管教育,逐级逐层传递压力,严防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廉洁过节的行动自觉

全区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收送各类礼品礼金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走亲访友、公款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到企业、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档消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活动、组织和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顶风违纪问题

苏木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按照区纪委《关于在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监督检査和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査处、决不手软。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发挥好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办。要坚持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要充分发挥通报曝光的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管理失职、监督缺位等领导责任,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中共包头市石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

(根据区纪委监委提供整理)

主编:李松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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