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多月可以做人流嗎,對身體都有哪些傷害?

吳孟龍


四個月不能做人流。四個月已經是懷孕16周左右,這個時候胎兒已經太大,不再適合人流手術,而且風險也太高。如果這個時候不要孩子,那麼只能做引產。

四個月屬於中期妊娠引產,人流只適合懷孕天數在10周內的妊娠,過了10周,在13周前可以採用鉗刮術,14~24周就得用藥物引產,或者水囊引產等方法了。

中期妊娠引產風險很高,因為胎兒比較大,胎盤羊水已經形成,所以可能出現大出血,羊水栓塞,子宮破裂,感染等併發症。因為胎兒比較大,沒有成熟強行引產,還可能引起宮頸裂傷等問題。

如果真的是胎兒有問題,沒辦法繼續妊娠,那麼引產也是無奈之舉。如果沒什麼問題,就隨便不想要,甚至是為了做性別選擇,那麼你最好慎重考慮,不要因為懷孕引產如同兒戲,最終傷害的可能是你自己。


婦產科女司機


懷孕4個多月,按照孕周計算大於16周,懷孕4個多月還可以做人流嗎?不可以。

人流術的適應症很寬泛,但是對於孕周有嚴格的要求。因避孕失敗或不願妊娠且宮內妊娠10周以內,要求終止妊娠而無禁忌症;孕婦因某種疾病不宜繼續妊娠者;發現胎兒有先天性畸形和遺傳性疾病等。

懷孕4個多月不可以做人流,採取何種方法終止妊娠呢?

方法就是中期妊娠引產。

何為中期妊娠引產?

是指用醫學方法人為地終止孕13~28周妊娠,適用於意外妊娠且錯過了實施早期負壓吸引術最佳時間者,或胎兒畸形、患遺傳性疾病者,以及由於母體的原因不宜繼續妊娠者。

常用中期妊娠引產的方法有依沙吖啶羊膜腔內注射引產、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引產、水囊引產、天花粉引產、剖宮取胎術以及鉗刮術。其中妊娠10~13周可以採用鉗刮術。如果孕周達到14-24周,中期妊娠引產方法不能採取鉗刮術了,而是其他幾種方法。

中期妊娠引產對身體有哪些傷害?

中期妊娠引產的風險比早期人工流產的風險更多和嚴重,易引發出血、產道損傷、羊水栓塞、感染等併發症,臨床治療上也有引產後患者出現過敏性休克或急性腎衰竭而死亡的病例。

出血是中期引產的另一常見併發症,胎兒娩出後出血量>400ml就是中期產後出血了。出血最常見於引產的時候,若患者在短期內大出血則會誘發休克,進而危及生命。

其他還有宮頸撕裂;陰道後穹隆撕裂;繼發不孕;宮頸宮腔粘連;月經不調等。

原因何在?

隨著孕周的延長,胎盤形成。為滿足胎兒生長的需要,子宮血管逐漸擴張,而此時行引產術,侵入子宮血管壁的絨毛及蛻膜又不宜排出,導致產後出血量相對增多。

子宮下段是隨著妊娠時間延長而被逐漸拉長形成,中期妊娠由於子宮下段尚未形成,胎盤相對較大,往往胎盤位置低呈前置狀態,嚴重時蓋過宮頸內口,導致中期妊娠分娩過程中有大出血的危險。

中期妊娠時孕激素水平高、受體敏感性差,子宮對宮縮劑不敏感使引產不宜成功。分娩發動的必要條件如宮頸水腫、血管增多、腺體肥大、可溶性膠原纖維增加、宮頸變軟等在中期妊娠都不成熟,容易導致分娩過程中出血、宮頸撕裂和陰道後穹隆撕裂,給中期妊娠引產手術帶來困難,增加了併發症發生的可能。

用數據說話,據報道全球中期妊娠引產佔所有人工流產的10%~15%,但中期妊娠引產併發症佔到所有流產併發症的2/3。

總結一下,不管是流產還是引產,都是有風險的,建議您謹慎選擇。實在是必須要做引產,建議您選擇正規的醫院。


付虹醫生


大於三個月只能引產。很痛苦,和正常生小孩一樣,出現宮縮疼痛。住院兩三天,引產後得清宮。我生了大女兒意外懷上最後引產。這次準備要二胎,居然身體差,胎盤也有問題,老醫生說是我上次引產造成的


失落的愛心


懷孕4個月不能做人流,只能做引產。引產就跟生孩子一樣,很傷身體,對胎兒也很殘忍。引產手術全過程是用藥物使胎兒在宮腔內死亡,孕婦實施麻醉,縮宮素等促進子宮收縮,把已經死亡的胎兒排出體外。疼愛感覺跟自然生產一樣。懷孕4個月胎兒已經成型,器官都已經發育出來,手腳,頭,眼睛都可見。只不過還很小。為什麼不要不早點去做,除非胎兒發育不良,必須做。要不然真是“扼殺”一條小生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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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流對身體都會有傷害,比如使子宮壁變薄,後期容易有婦科炎症等等,大概的傷害一般人都清楚,但要細說肯定還得婦產科醫生最瞭解。

不過據我所知,超過3個月,現在法律規定不可以再做人流了。這是去年我產檢時,有個女人幫自己的一個親戚去諮詢醫生,說懷孕3個多月,如果做人流什麼時候來做?結果醫生說現在國家不允許給超過懷孕3個月的孕婦做人流,因為3個月胎兒已經成人形,人流就是謀殺的意思了,醫院不能做。

不知道現在法律是不是有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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