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間諜被曝光,這些慣用套路你不得不知!

說到間諜,大家一定會想到目前正在影院熱映的電影《碟中諜6》,而在現實中確實沒有這麼驚心動魄,但卻足夠對國家安全造成影響。

臺灣間諜被曝光,這些慣用套路你不得不知!

就在前兩天,央視新聞報道了幾起關於臺灣間諜誘騙高校學生,獲取情報的事情,而最近國家安全機關組織的專項行動中,又破獲了幾百起臺灣間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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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間諜被曝光,這些慣用套路你不得不知!

像以上新聞報道的這種案子,最近被警方發現了幾百起,其實最近這些年,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極度發達,很多間諜人員幾乎不用犯身冒險,僅僅依靠網絡,社交軟件等一些手段就能輕易蒐集、傳遞一些關乎國家安全的重要資料。

1、現實中哪些群體最容易成為臺灣間諜的重點發展對象呢?

①政府及保密單位工作人員

②赴臺讀書的高校交換生。

2、間諜們一般都是什麼套路?

這幾年兩岸的文化交流活動,尤其是兩岸高校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多,而大陸赴臺的交換生很容易就成為臺灣間諜們的重點發展對象。對於這些學生,一般間諜的套路基本上都是以金錢、利益,更甚者是以色誘的方式來脅迫高校學生,從而獲取秘密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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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報道的色誘比自己小16歲大學生的間諜人員

對於政府及保密單位的工作人員,他們也大多是以金錢和美色為由,不過這次是換了一個套路。

▽以下事件來自這兩天爆出的陝西4件間諜案件之一。

陝西閻良,某個軍工單位的職工周偉,平時主要負責一些軍用裝備的裝配工作,而且已經在這個單位工作已有20多年,前幾年某天在單位加班,覺得無聊,用微信搜索“附近的人”,然後發現了附近200米左右有一個頭像很漂亮的女網友,遂以為這位網友是工廠的同事,就添加了對方。

隨後開始聊天,聊天中得知這名漂亮的女網友是廈門人,今年28歲,據她說,此時正在閻良出差,做市場調研,兩三天之後回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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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本次央視報道中的臺灣間諜人員之一

第一次聊天時他們就聊到了工作內容和崗位等信息,周偉如實回答之後,對方一臉崇拜,並且很感興趣。感覺到對方很崇拜自己,出於男人的面子,周偉隨即炫耀般地告訴對方,自己在某單位從事飛機某個部件的裝配工作,當對方提出很好奇,想看看他的工作場景的時候,他便拍了張照片發給了對方,對方一臉崇拜的表示很讚許,於是周偉從心底裡感覺很受用。


而後,兩人經過一段時間的交流,氣氛便變得有些曖昧,但每當這時,對方總會把話題引到他的工作上,於是周偉懷疑對方好像對於他個人並不是很感興趣,反而一直詢問自己的工作,所以懷疑有點像間諜人員,隨機就把她從好友中刪除了。

但是過了幾天,她又重新把周偉加了回來,再次建立起了聯繫,同年9月其多次向周偉詢問飛機的數量、新老型號區別、裝備變化等信息、還詢問了其他機型的數量和裝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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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0月份,周偉被國家安全部門所控制,隨即發現,周偉在於其聊天過程中的記錄涉及軍用飛機生產、裝備信息11條,其中4條信息被確定為秘密級。

這麼看似不起眼的一件小事,有可能給國家安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危害,最後周偉因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而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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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件事的套路在於,跟周偉聊天的女網友,並沒有在大陸,而是通過技術手段將自己的微信或者QQ等社交軟件的位置定位到我國的軍工科研單位、重要的軍事目標的周圍,並且通過““附近的人”等方式吸引目標單位的內部工作人員,利用金錢亦或女色誘惑,拉近關係,在社交聊天的過程中套取我們的軍事機密和一些尖端技術等重要情報。

3、從法律角度來講,哪些行為是屬於間諜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

間諜行為,是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互勾結實施的下列行為:

一、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安全的活動;

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三、為間諜組織招募人員的;

四、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 或者情報的;

五、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

六、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

對於很多人來說,並不是很重視反間諜法和國家安全,但是大家通過最近的報道都看到了,間諜、國家安全等字眼離我們並不遠,很有可能就存在於我們身邊。

4、那麼幫助對方的間諜人員或者勾結對方的間諜人員並實施間諜行為,會有哪些法律責任呢?該怎麼判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規定:

第27條: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間諜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

第28條:在境外受脅迫或者受誘騙參加敵對組織、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或者入境後直接或者通過所在單位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如實說明情況,並有悔改表現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29條:明知他人有間諜犯罪行為,在國家安全機關向其調查有關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拒絕提供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處分,或者由國家安全機關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0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執行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由國家安全機關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第31條:洩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 的,由國家安全機關處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34條:境外人員違反本法的,可以限期離境或者驅逐出境。

5、如何識破並避免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像央視新聞中報道的事件中,有很多人是因為金錢的原因而去幫助臺灣的間諜人員拍一些關於我國頂尖軍工設備的照片,但其實剛開始拍的照片基本上他們的間諜都會給一些金錢,然後步步深入,以後想甩開都會被他們要挾。所以一定要警惕這些無緣無故的恩惠,不要因為這些小恩小惠而造成危害國家的行為。

另外。我國國家安全部門目前已經開通了互聯網舉報的受理平臺網站,如果大家遇到此類案件,一定要及時對發現的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等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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